索 引 号 | 000014349640422001/2025-00027 | 发文时间 | 2025-08-06 |
发布机构 | 西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西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吉县202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单位)、区市驻县各单位:
《西吉县202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西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8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西吉县202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为贯彻落实全民所有土地资产管理要求,提高土地市场调控能力,推进“项目布局跟着规划走、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积极发挥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导向作用,促进土地集约高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自然资源部、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相关要求,结合西吉县“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及《西吉县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参考上年度供地情况及本年度用地需求,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宁夏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宏观经济形势、土地市场变化及土地权改革工作要求,合理调配各类用地供应指标,全力保障全县年度建设项目用地需求,促进节约集约高效用地,积极盘活存量、闲置土地,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精准土地要素保障。
(二)基本原则
统筹谋划。对接最新“三区三线”划定成果,积极推动城镇空间结构调整,落实城镇功能定位,优化土地供应空间布局,扎实推进重点城镇和新农村建设工作。
有保有压。优先保障国家、自治区重点建设项目和全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用地需要,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展规划和市场准入标准的项目,不予供地。
供需平衡。根据农用地转用、存量土地盘活情况,结合我县土地供应、房屋销售等情况,科学合理安排土地供应,形成和市场需求基本相适应的土地供应模式。
集约节约。贯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持“增存挂钩”,继续加大存量盘活力度,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积极实施差别化土地供应政策,强化节约集约用地评价考核,发挥土地资源市场化配置的决定性作用,促进土地节约集约高效利用。
二、计划周期及适用范围
供应计划编制的范围为西吉县“三区三线”划定范围内计划期供应的全部国有建设用地,计划期为1年(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三、计划指标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
2025年全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总量约为55.82公顷。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
2025年度西吉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商服用地约9.03公顷、公共管理与服务用地约17.27公顷、公用设施用地1.44公顷、工业用地约18.08公顷、住宅用地约10公顷。
住宅用地供应总量中,产权住宅用地(商品住宅用地)约10公顷,无保障性租赁住宅用地、社会化租赁住宅用地和其他住宅用地。
四、保障措施
(一)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夯实土地要素保障。依据“三区三线”最新划定成果,加大存量空间盘活挖潜力度,保障供地计划与规划发展目标相协同。重点保障重大基础设施、重大民生、重大产业类项目用地需求,不断提高土地利用的承载力,持续优化土地保障政策,做好土地空间要素支撑,促进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构建共同责任机制,提高计划执行效率。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自然资源管理体系要求,健全自然资源管理共同责任机制。建立健全政策协调、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等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各职能部门责任,加强部门协作,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审批效率,定期共同研究协调解决计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支持帮助各主体推进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实施。各乡镇、相关部门(单位)要加快办理列入年度供应计划供地项目的前期手续,提高审批效率;对列入年度经营性用地出让计划的宗地,按计划有序组织出让,抓紧做好项目前期工作,确保开工目标按期实现。
(三)实施监测预警制度,强化批后跟踪监管。完善土地批后跟踪监管措施,强化出让项目履约监管,督促用地单位按照约定(规定)时间及时动工开发建设,严防建设用地闲置、低效利用,切实提升土地集约利用水平。
(四)健全公众参与机制,加强全程动态管理。供地计划批准后,按照相关要求,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稳定土地市场预期。由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每季度公开存量住宅用地信息,加强对各类地价实时动态监测,及时开展增量存量、用地结构、开发利用和价格变化等研判,对因特殊原因影响供应计划的,及时对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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