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422001/2025-00021 | 发文时间 | 2025-05-27 |
发布机构 | 西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西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吉县2025年“四水四定”工作方案》的通知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单位),区、市驻县各单位:
《西吉县2025年“四水四定”工作方案》已经县十八届人民政府第7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西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5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西吉县2025年“四水四定”工作方案
为全面推动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承载能力相协调、相适应,持续健全政策制度、细化落实举措,提升水资源配置能力,全域推进“四水四定”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治水思路和治水重要论述及考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第十三届历次全会、市委五届十四次全会、县委十五届八次全会部署,以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为牵引,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全县域推进“四水四定”提质增效,着力优化城镇空间发展格局,构建节水型产业体系,改善城市水生态环境质量,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推动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促进水资源开发利用与特色优势产业相协调、与现代化产业体系相匹配、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实现水资源配置效率最优化和效益最大化,助力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为圆满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和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提供坚实水安全保障。
二、重点任务
(一)总结试点经验,全面推开“四水四定”
1.完善制度体系。全面检视深度节水控水、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用水权改革等方面存在的短板、弱项,成立西吉县水资源管理委员会,明确各责任(单位)水资源管理工作职责,进一步夯实水资源管理基础。各乡镇和责任单位以2024年的成果为基础,持续完善“四水四定”制度体系,为“四水四定”建设全域拓展提供坚实的政策支撑。
2.总结特色亮点。从“四水四定”体制机制、制度建设、推进模式等方面,总结提炼试点实践成效,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亮点经验、建设模式。各乡镇和责任单位要按照年度要点要求,边干边总结,确保年底形成特色鲜明的亮点。
(二)坚持以水定城定人,拓展水资源承载空间
3.加强城镇开发边界管控。严格落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按照水资源承载能力,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强化城镇开发边界管控,严控新增城市建设用地指标,促进国土空间规划与水资源承载能力的区域协同与适配,全县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不高于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的1.40倍。
4.提高城市水承载空间。加强城市排水防涝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推进葫芦河、清水河环境综合治理。推进党政机关、学校、医院、居民小区、家庭节水建设,加快改造和更新公共机构不符合水效标准的用水器具。全县城镇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9%以内。强化园林绿化节约用水计划、目标、措施,建立园林绿化用水管理制度,城市建成区绿地率控制在40%以内。
5.优化乡村空间布局。围绕推进乡村“五大振兴”,以水资源条件为基础,强化村庄规划引领,优化乡村生活、生产、生态空间,严格村庄建设边界管控。实施农村饮水巩固提升工程,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9%以上,规模化供水工程覆盖农村人口比例达到95%以上。推动农村生活用水采用节水型器具,节水型器具普及率达到20%。实施农村“厕所革命”,农村卫生厕所覆盖率提升至75%。
(三)强化以水定产,构建节水型产业体系
6.推进产业适水发展。落实国家高耗水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和淘汰类高耗水产业目录制度,完善高耗水产能置换政策,推进工业经济成链集群,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促进工业发展与水资源条件相协调,构建与水资源承载能力相适应的现代产业体系,保障特色优势产业发展用水。工业领域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4%。
7.推进农业节水增效。持续优化农业种植结构,科学管控蔬菜等高耗水农业种植规模,推广小麦、小杂粮等低耗水高耐旱作物种植,推进现代高效节水农业灌溉项目建设,因地制宜推广高效节水灌溉、水肥一体化及旱作节水技术,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775。积极发展节水型、高附加值养殖业,实施规模养殖场节水改造和建设。
8.推进工业节水减排。落实工业水效三年提升计划,加大国家鼓励的节水工艺、技术和装备推广应用力度,推动工业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改造,推进工业园区内企业间串联、分质循环用水设施建设,规模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92%。鼓励推行水务经理管理制度,加强用水管理。
9.强化服务业节水提质。严控高耗水服务业用水,加快旅游景区、宾馆饭店、文化场馆等节水设施改造,推广分散式污水资源化利用合同节水模式,推进服务业用水在线监测,提升服务业节水水平。
10.推进节水产业发展。大力推广合同节水管理,在公共机构、公共建筑、高耗水工业、高耗水服务业、农业灌溉和供水管网漏损控制等领域实施节水效益分享型、“合同节水+水权交易”等合同节水项目。积极引导银行信贷、创业投资、社会资本等支持节水产业,开展“节水贷”、用水权抵押贷款等融资服务工作。培育节水重点企业、加大节水技术、工艺、装备推广力度。
(四)落实以水定地,促进水土资源协调
11.严控灌溉面积。在保障粮食安全、生态安全前提下,严控无序新增灌溉面积,灌溉面积控制在“四水四定”年度目标规模内,全县灌溉面积控制在29.1万亩以内。新增灌溉用水量应严格水资源论证。持续开展灌溉面积监测,掌握全县灌溉面积年度变化。
12.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增高标准农田22.5万亩。科学推广节水抗旱种植,推进现代高效节水农业工程建设,改造提升现代高效节水农业1.55万亩。建立健全现代高效节水农业工程安全运行保障机制,完善农业用水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高效节水农业工程良性运行率达到65%。
13.实施生态保护修复。根据水资源承载能力,统筹森林、草原、湿地、荒山生态保护修复,全面实施区域性系统治理项目,抓好天然林草植被封育封禁保护。实施国土综合整治、水源涵养、国土绿化、生态多样性保护等工程,推进“三山”生态保护修复。科学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有效改善生态环境,全县水土保持率达到80.42%。重点河湖生态流量保障率达到90%以上。
(五)优化配置格局,增强水安全保障能力
14.强化水环境治理。持续开展入河排污口分类整治和控源减污措施落实。持续开展城市和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整治保护行动,巩固县、乡(镇)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成效,确保动态清零。深入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提高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利用率,实现农药、化肥零增长。玉桥国控断面水质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稳步提升。
15.优化水资源配置。按照自治区年度分配水量,细化2025年全县水量分配方案,优化调度各类水源,合理配置各业用水,推动水资源优先向优势产业和优势企业倾斜。推动非常规水资源纳入统一配置,全面实行再生水等非常规水配额制,逐年提高利用比例,明确非常规水利用最低限额。
16.加强非常规水综合利用。加快推进城镇、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再生水回用等工程建设,加大再生水利用力度。推广分散式污水资源化利用合同节水技术,提升再生水利用率。非常规水源利用量达到100万立方米,县城再生水利用率达到35%。持续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力争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率达到20%以上。
17.完善现代水网体系。持续完善防洪排涝网、城乡供水网、灌溉网、河湖生态网和数字孪生水网,2025年实施水利项目17项。实施中小河流治理宁夏葫芦河上游水系什字路河治理工程,提升什字路河防洪能力,有序推进老堡子河等河道治理项目前期谋划工作,构筑流域防洪减灾体系。实施小川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0平方公里,新建胡家岔、东岔淤地坝2座,有效治理水土流失,削洪调沙,稳定沟坡。
(六)执行刚性约束,加强取用水管控
18.严格取水管理。严格落实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制度,不符合区域用水总量和定额管控要求的规划及建设项目,不得批准规划及取水许可。强化取水许可监管,开展规范取用水监管专项行动,实现违规取水问题动态清零。开展取水口标准化建设,实行“一口一码”管理。
19.严格用水过程管理。严格执行各行业用水定额,尤其是高耗水工业和服务业强制性用水定额。强化取用水预警管控,对接近取用水总量、地下水位管控目标的企业,实行动态预警。对年用水量10万立方米以上且年超计划用水10%以上的企事业单位开展用水审计。
20.完善水资源监控体系。充分利用好自治区水利厅搭建的取用水管理、水资源调度等平台,持续完善水资源监测体系,强化对取用水行为的信息捕捉、主动告警及追踪整改,提升水资源监管水平。
(七)推动改革创新,强化水资源协同监管
21.深化用水权改革。对破产企业和僵尸企业占有的水权、永久占有农灌耕地的空置水权、高效节水灌溉项目节余水权由县政府依规合理收储,引导鼓励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参与用水权市场化收储。鼓励引导用水户将闲置用水权指标等进行交易,积极开展跨县域及县域内农业灌区、工业企业水权交易,盘活用水指标。持续拓展绿色金融服务产品,开展用水权质押贷款、“节水贷”,探索“合同节水+水权交易”、鼓励社会资本直接参与节水工程建设及运行养护。
22.完善节水价税体系。健全城乡供水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拉开高耗水行业与其他行业的水价差价。全面推行城乡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制度和非居民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对具备条件的农村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水价,高耗水工业和服务业水价实行高额累进加价,非居民用水水价实行超定额累进加价。持续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落实“四项机制”,完成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验收工作。全面推进水资源税改革,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取用水计量监管,实现水务、税务和财政部门水资源税管理信息共享互通,做好水资源税的征收和宣传,落实水资源税收入划分方案和奖补办法。
23.实施水预算管理。推行行政区域分级预算管理和行业水预算管理试点要求,建立水预算单位名录库,制定印发《2025年西吉县水量分配(水预算)方案》。开展水预算执行监督,对年用水量10万立方米以上的用水单位超水预算基准额度的,开展用水审计,对违法违规用水的依法予以查处。结合现行用水统计调查,开展水预算年终决算。推进水资源精细化管理和高效配置。
24.开展取用水信用评价。落实自治区取用水领域信用评价工作要求,建立取用水领域信用体系,对全县非农取用水户开展取用水领域信用评价,实施用水户分类监管、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强化取用水信用监管,规范水资源开发利用秩序。
25.强化水资源监管。持续开展水资源保护专项行动和取用水规范管理专项行动,强化洗车、洗浴、滑雪场等高耗水服务业取用水监管,严肃查处非法取排水、破坏水环境、损坏取用排水设施等行为。强化水行政执法与公益诉讼、刑事司法、综合执法等有效衔接,加大检察院、法院、公安、水利、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多部门联合监督、检查力度,切实强化水资源监督管理。
三、保障措施
发挥县“四水四定”工作领导小组高位推动作用,各乡镇、各部门(单位)全面履行主体责任,强化安排部署、督导检查和考核评价,全面推进“四水四定”落实。加强财政、金融、税收等政策协同,加快难点突破、堵点疏通和断点补齐,全域全力全面推动“四水四定”工作。
附件:1.西吉县2025年“四水四定”重点任务表
2.西吉县2025年“四水四定”重点工程项目清单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主办:西吉县人民政府 承办:西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电子信箱:xjxzwgkb@163.com
宁ICP备09000126号-1 网站标识码:6404220001 宁公网安备640422020000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