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422001/2019-00044 发文时间 2019-04-22
发布机构 西吉县政府办公室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西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吉县2019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
西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吉县2019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相关部门(单位):

现将《西吉县2019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西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西吉县2019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和自治区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文件的精神,进一步加大支农惠农政策落实力度,积极帮助广大农户规避和化解自然灾害风险,逐步建立有利于促进农业健康稳定发展的长效机制,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一号文件精神,着力解决“三农”问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助力脱贫攻坚。以保护受灾农民合法利益为目的,以保费补贴政策为引导,以农民自愿为前提,以降低农民损失为目标,深入开展农业政策性保险工作,逐步建立规范有序,覆盖面广的农业保险长效机制,保障农民因灾受损能及时得到经济补偿,尽快恢复生产,切实保护农民利益,通过保费补贴政策为引导,提高农民抵御农机事故后恢复基本生产和生活能力,完善农机使用风险管理体系,推进农业机械综合保险工作在全县有序开展,为全县农业经济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险种及范围

(一)保险险种

根据全县种植业和养殖业分部区域、规模、生长特点以及

自然风险状况,2019年政策性农业保险险种包括:

1.种植业保险:小麦、马铃薯、玉米、温棚(日光温室和大中型移动拱棚)、脱水蔬菜(辣椒、西芹、甘蓝、白菜、西红柿等)、苜蓿。

2.养殖业保险:基础母牛、能繁母猪、基础母羊、肉羊种羊。

3.宁夏农业机械综合保险:纳入农机管理范围的轮式拖拉机、手扶拖拉机、履带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微耕机、全日粮饲料混合搅拌机、铡草机等。

(二)保障范围

全县19个乡镇所有种植户(农户、合作社、家庭农场)。养殖户(个人、企业、养殖场等)及在西吉县内拥有、使用农业机械的农民,从事农业机械生产经营的单位,均可作为被保险人。

三、承保方式及费率标准

(一)种植业保险

1.承保方式:分散种植户按照每户实际种植作物面积或温棚亩数投保,以乡村为单位统一签单;种植大户、合作社、企业以个人或法人单位投保。

2.保险金额:种植业保险金额按照保险标的生长期内所发生的直接物化成本(包括种子、化肥、农药、灌溉、机耕和地膜成本)确定。即小麦300元/亩,马铃薯500元/亩,玉米300元/亩,温棚10000元/亩,脱水菜1000元/亩,苜蓿800元/亩,艾草800元/亩。

3.保险费率:(1)小麦、玉米、脱水蔬菜、苜蓿均为6%;(2)马铃薯、艾草为5%;(3)温棚为4%。

4.保费承担:(1)具体为小麦、马铃薯、玉米,中央财政补贴40%,自治区财政补贴40%,县级财政补贴10%,投保人自缴10%;(2)脱水蔬菜、温棚,自治区财政补贴50%,县级财政补贴30%,投保人自缴20%;(3)苜蓿县级财政补贴80%,投保人自缴20%;(4)艾草县级补贴100%。(详见附表)

5.保险期限:种植业作物从作物出苗或移栽成活起至产品成熟收获止,温棚自签订保险单起一年。

6.投保时间:种植作物在出苗或移栽结束之前完成。

7.保险责任:种植业在保险期间内,由于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内涝、风灾、雹灾、冻灾、花期沙尘暴原因,造成保险标的直接损失;由于旱灾原因,小麦、马铃薯、玉米造成保险标的直接损失;有害生物造成林木的保险标的损失,承保单位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8.赔偿处理

赔款金额=不同生长期每亩最高赔偿标准×损失率×受损面积×(1-免赔率)。损失率=单位面积植株损失数量/单位面积平均植株数量(注:损失率由县级农业专家组成的专农成员确定,同一乡镇或同一县级地域使用同一平均损失率,不因某一局地发生的灾情做为定损确定损失率的依据)。

不同生长期每亩最高赔偿比例分为以下三个阶:1.苗期40%,2.生长期70%,3.成熟期100%。

序号

名称

苗期

比例

生长期

比例

成熟期

比例

1

马铃薯

5月中旬-6月下旬

40%

7月上旬-9月中下旬

70%

9月中下旬以后

100%

2

小麦

2月底-4月底

40%

5月上旬-7月中旬

70%

7月中旬以后

100%

3

玉米

5月上旬-6月上旬

40%

6月中旬-9月下旬

70%

9月下旬以后

100%

(二)养殖业保险

1.投保方式:分散养殖户以乡镇、村或畜牧站为投保单位统一投保;养殖场以法人单位或个人进行投保。

2.保险金额:按照投保个体的生理价值(包括购买成本和饲养成本)确定,基础母牛保额为7000元/头;能繁母猪为1000元/头;基础母羊保额为500元/头;肉羊种羊保额为1000元/头。

3.保险费率:基础母牛保险费率为3.5%;能繁母猪,基础母羊,肉羊种羊保险费率均为6%。

4.保费承担:基础母牛自治区财政补贴30.61%,县级财政补贴49.39%,投保人自缴20%;能繁母猪保费中央财政补贴40%,区财政补贴40%,投保人自缴20%;基础母羊、肉羊中央

区财政补贴50%,县财政补贴30%,投保人自缴20%。

5.保险期限:肉牛自签订保险单起三个月或八个月,其他品种一年。

6.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由于重大疾病、自然灾害、意外事故以及政府强制扑杀等原因,造成保险标的直接死亡,承保单位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7.赔偿处理

赔款金额=保险金额-(1-免赔率)x100%。

(三)农业机械综合保险

1.承保方式: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中国人保财险宁夏分公司《关于开展农业机械综合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由县农机管理单位协调配合保险公司为农机经营者集中投保,采取“政府补贴推动,农户自愿参保,保险公司市场运作”的原则来开展工作。投保时,农户需交清应承担的保险费,保险人在保险单载明财政补贴。投保人应承担的保险费比例和具体金额,保险合同生效后,县财政补贴资金按财政管理规定支付。

2.保险费率:农业机械损失保险为2‰;操作人员责任保险费率为1‰;第三者责任保险费率为1‰,保险费率按农机机型分类。分别确定保险金额和保费,购置三年内的大型农业机械损失保额也可按照发票价格进行投保,保费按具体情况计算。

植保无人机机身年费率7%,全损时机身免赔为保额的10%/每次事故/每架飞机,部分机损时机身免赔为5000元或损失金额的20%,以高者为准;第三者年费率0.4%,每次事故免赔为2000元或损失金额的10%,以高者为准。

3.保险责任:农业机械综合保险保险责任由农业机械损失保险、第三者责任保险、操作人员责任保险组成。

(1)农业机械损失保险责任:碰撞、倾覆、坠落;火灾、爆炸;外界物体坠、倒塌;雷击、暴风、暴雨、洪水、龙卷风、冰雹、台风;地陷、崖崩、滑坡、泥石流、暴雪、雪崩、冰凌、沙尘暴等;受到被保险农业机械所载货物意外撞击;被保险农业机械在作业,运输装卸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载运被保险农业机械的运输工具发生意外事故。

(2)第三者责任: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操作人员在使用被保险农业机械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损毁,依法应当对第三者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3)操作人员责任: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操作人员在操作被保险农业机械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操作人员遭受人身伤亡。

4.保险期限:保险期限为一年,以保险单载明的起讫时间为准,保险生效日期以投保人缴费收据日期第二日凌晨保险责任开始生效。

5.财政补贴范围:纳入农机管理范围的小型轮式拖拉机、

大中型轮式拖拉机,手扶拖拉机,履带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微耕机,全日粮饲料混合搅拌机,青饲料收割机,自走式植保机及无人飞机等农业机械,保费中县财政补贴60%,投保人自缴40%。

四、工作目标及任务

农业保险是农民产生经营的保护伞,根据《中央财政种植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办法》(财金[2008]26号)、《中央财政养殖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办法》(财金[2008]27号)的文件要求,各乡镇应选取网点机构健全,人员队伍充足的保险公司合作。我县农业保险由呈报对应资质的保险公司进行办理,各乡镇要积极配合各承保保险公司做好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各项工作并组织实施,鼓励农户积极参加农业保险,具体目标为:

1.种植业粮食作物等以农业农村局种子管理站粮食直补面积和实际种植面积为准,力争承保面达到80%以上。

2.养殖业保险依据农业农村局统计在册的存栏数量,在确保2018年投保数量的基础上,鼓励养殖小区,养殖大户积极投保,力争投保率达到80%以上。

3.农业机械综合保险依据农业农村局农机安全监理站统计在册的农业机械数量,鼓励机械使用大户投保,力争投保率达到80%以上。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有效开展农业保险工作,构建市场

化农业支持保护体系,增强抵御风险能力,实现农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成立农业灾害鉴定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张永强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 马  杰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成  员:祁  刚    县财政局局长

陈永旭    县气象局局长

李维星    吉强镇镇长

金玉山    兴隆镇镇长

王钰铤    平峰镇镇长

马永虎    将台堡镇镇长

赵君郁    什字乡乡长

王  剑    王民乡乡长

单泽民    马莲乡乡长

赵现瑞    硝河乡乡长

陈志伟    偏城乡乡长

丁力东    白崖乡乡长

李学智    沙沟乡乡长

谢  火石寨乡乡长

王志玉    新营乡乡长

王建树    红耀乡乡长

刘芳芳    西滩乡乡长

冯良斌    震湖乡乡长

杨秀玲    田坪乡乡长

麻志虎    兴平乡乡长

王忠权    马建乡乡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马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全县农业保险的组织、协调、指导工作。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明确人员,落实责任,并尽快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对本辖区内农业保险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安排,确保农业保险工作顺利推进。同时,为做好灾后损失鉴定工作,成立灾害鉴定工作领导小组,各相关部门指派2-3名技术人员为成员,负责灾后鉴定工作,发生灾情后,各相关部门(单位)、乡镇(村组)要积极配合协助承保保险公司共同负责做好损失核定工作。

(二)明确职责任务。推进农业保险工作是一项事关广大农民切身利益的重要工程,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政策性强。各乡(镇)要安排专人和部门负责农业保险工作,根据农业保险实施方案,协同承保险公司召开保险工作安排动员会,认真组织村队干部切实宣传农业保险,鼓励农户、新型经营主体、合作社积极参与投保,稳步推进农业保险工作。农牧、财政、民政、气象等部门密切配合,协同推进。财政部门做好保费资金的拨付和风险补偿基金筹集、管理、理赔及监督使用,同时负责县级补贴资金的兑现。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开展农业保险工作,定期督导农业保险承保和理赔工作,做好防灾防病,强化专业技术服务,安排各乡镇防疫站配打养殖业的耳标工作及承保真实性核查工作。气象部门做好农业气象灾害的监测预警、评估,对农业气象灾害进行评估认定,为农户提供有效的气象服务。保险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做好农户报案受理、查勘定损、制定方案、履约赔付等工作。确保保险政策落实到位。

(三)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煤体,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农业保险工作的宣传力度,把农业保险宣传与农民技术培训结合起来,广泛宣传农业保险的重要意义、保险模式、业务流程、政策措施和保险条款等内容,提高广大农户自愿投保的积极性。保险公司要根据农业保险产品的特点,制作通俗易懂、生动活泼的宣传材料,深入乡村特别是农户中去,宣传农业保险,为我县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顺利推进创造良好的氛围和环境。

附件:1.西吉县2019年种植业、养殖业承保总览表

      2.农业机械综合保险承保总览表


附件:1.西吉县2019年种植业、养殖业承保总览表

保险

品种

保 额

费率

保费

中央补贴

自治区补贴

县级补贴

农民自担

(元)

(%)

(元)

比例%

金额(元)

比例%

金额(元)

比例%

金额(元)

比例

%

金额(元)

小  麦

300

6

18

40

7.2

40

7.2

10

1.8

10

1.8

玉  米

300

6

18

40

7.2

40

7.2

10

1.8

10

1.8

马铃薯

500

5

25

40

10

40

10

10

2.5

10

2.5

温棚作物

10000

4

400

0

0

50

200

30

120

20

80

脱水蔬菜

1000

6

60

0

0

50

30

30

18

20

12

苜  蓿

800

6

48

0

0

0

0

80

38.4

20

9.6

艾草

800

5

40

0

0

0

0

100

40

0

0

基础母牛

7000

3.5

245

0

0

30.61

75

49.39

121

20

49

能繁母猪

1000

6

60

50

30

30

18

0

0

20

12

肉羊种羊

2000

6

120

0

0

50

60

25

30

25

30

基础母羊

500

6

30

0

0

50

15

25

7.5

25

7.5

附件:2.农业机械综合保险承保总览表   

                                                   单位:元

序号

农机种类

保险金额/责任限额

总保费

财政补贴

农户自缴

农业机械损失保险

第三者责任保险

操作人员责任保险

1

小型轮式拖拉机(30马力以下)

4万元

20万元

20万元

380

228

152

2

中型轮式拖拉机(30马力以上-80马力以下)

10万元

20万元

20万元

600

360

240

3

大型轮式拖拉机(80马力以上)

20万元

20万元

20万元

800

480

320

4

手扶拖拉机

0.5万元

20万元

10万元

310

186

124

5

履带拖拉机

5万元

20万元

20万元

500

300

200

6

联合收割机

20万元

60万元

20万元

1200

720

480

7

微耕机

0.5万元

20万元

10万元

310

186

124

8

全日粮饲料混合搅拌机

5万元

20万元

20万元

500

300

200

9

青饲料收割机

20万元

60万元

20万元

1200

720

480

10

自走式植保机

5万元

20万元

20万元

500

300

200

11

无人飞机

5万元

20万元

--

4300

2580

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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