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422001/2017-18049 | 发文时间 | 2017-02-15 |
发布机构 | 西吉县政府办公室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西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转发《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固原市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单位):
现将《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固原市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固政办发〔2016〕50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西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8月3日
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固原市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派出机构、事业单位:
《固原市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7月26日
固原市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部署和要求,创新政府管理方式,规范市场执法行为,切实解决当前一些领域存在的检查任性和执法扰民、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问题,营造公平竞争环境,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6〕5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大力推广随机抽查,规范监管行为,创新监管方式,落实监管责任,建立完善监管网络和科学有效的监管机制,加快构建政府监管、信用约束、行业自律、公众参与的综合监管体系,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监管原则
(一)依法监管。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监管职能,依据法定的审批条件、技术规范、技术标准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推进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二)权责一致。依法界定、科学划分各级政府及其部门监管职责,法定职责必须为。严格落实市场主体行为规范责任、部门市场监管责任和属地政府领导责任。完善部门间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实现资源共享,提高监管合力。
(三)社会共治。充分发挥法律法规的规范作用、行业组织的自律作用、社会信用管理的联合惩戒作用、舆论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建立信用信息互通共享机制,实现社会信用信息的综合联动利用,建立信用约束机制,加大失信惩戒力度,促使市场主体自我约束、诚信经营。
(四)高效便民。正确处理履行监管职责与服务发展的关系,注重检查与指导、惩处与教育、监管与服务相结合,增强行政监管的公开透明度,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提高监管和服务效率。
三、监管内容
事中事后监管的内容包括市场监管的各个领域,还包括公共安全、能源消耗、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产品质量、工程质量等多领域,基本实现部门事中事后监管全覆盖。行政审批事项取消下放转移后,主管行政机关法定的管理职责并未取消,仍然承担着指导、监管的职能和责任。县(区)要切实落实好承接下放事项的领导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
(一)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重点监管行政审批对象从事特定活动是否经过依法审批,并通过书面检查、实地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依法对行政审批对象从事行政审批事项活动加强监管。
(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重点监管行政审批过程中执行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程序、期限和要求,加强对承接主体的培训指导,切实提高其承接能力。建立行政审批监督制约机制,促进承接主体依法审批、依法监管。
(三)转移的行政审批事项。重点监管行业组织的资质条件、运作方式、工作绩效,以及原行政审批对象依法依规开展活动等情况。建立健全行业组织自律管理等制度,防止出现变相审批。
(四)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重点监管原行政审批对象依法运作、提供产品和服务的质量、内部信用管理制度建设以及信息公开披露等情况。通过法律法规、发展规划、综合性产业政策等宏观调控手段,促使其依法依规、重质守信,提高服务水平。
四、监管措施
(一)实施标准化管理。对行政审批事项编制目录清单实行标准化动态管理,制定详细的服务规范和审批程序,建立内部制约机制,规范内部办理程序,做到事项名称、申请材料、审批条件、审批流程、承诺时限、收费项目等内容标准化,并向社会公开。
(二)完善常态化监管。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出台具体监管办法,细化监管措施,制定本部门的监管清单,明确检查对象、内容、方式、措施、程序、依据、工作要求、监管计划等内容,由市编办审核论证并提请市政府研究后向社会各界公布,行政上下协同、阳光公开、齐抓共管的监管体系。
(三)创新监管方式。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各部门要认真制定各自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市场主体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统称“一单两库”),建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要通过摇号等方式,从市场主体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监察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要运用电子化手段,对“双随机”抽查做到全程留痕,追责可溯。各部门要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确保执法监管履职到位。对抽查情况和处理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四)推行信息互通共享。按照统一、共享、权威、高效的原则,整合信息资源,建立统一的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对划入行政审批服务局的审批事项,各职能部门要依法健全监管体系,完善监管措施和手段;行政审批局在审批工作完成后,要将全部审批材料、全部要件、审批结果等所有审批信息全面推送至监管部门,为监管部门实施事中事后监管提供依据。监管部门要将监管信息以及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奖励等情况,通过平台反馈给行政审批服务局,做到审批与监管信息共享互通。同时,要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立各部门信用信息互通共享机制,实现联合惩戒,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约束机制。
(五)加强现代化科技监管手段在事中事后监管中的运用。要优化完善审管互动信息平台,充实互动信息内容、内涵和信息量,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体现到审管互动平台中,通过信息化手段和技术,明确权责边界。充分运用信息网络技术实现在线即时监控检测,推动监管方式向专业化、智能化转变。综合运用移动执法、电子案卷等手段,提高执法效能。完善行政审批电子监控系统,通过电子监控实现对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查、批复等环节的全程监控。
(六)建立协同监管机制。建立健全横向协调、纵向联通、纵横贯穿的监管体系。由多个行政机关共同审批的事项,细化明确监管职责,加强联合执法,防止出现监管真空。探索创新社会组织协同共治模式,将监管中的辅助性、技术性事务交给社会组织,提高公众参与监管的积极性。
(七)加强风险监测。加强对市场行为的风险监测分析,建立高危行业、重点工程、重要商品及生产资料、重点领域的风险评估指标体系、风险监测预警制度、风险管理防控联动机制,进一步加大生产安全高风险领域和环节监管。广泛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增强检测和预判能力,开展跟踪检查和专项整治。
(八)发挥行业组织自律作用。加强行业协会自身建设,健全管理制度,加大行业协会自治能力建设,建立健全行业经营自律规范、自律公约和职业道德准则,规范市场主体行为。鼓励行业协会制定发布产品和服务标准,参与制定国家标准、行业规划和政策法规。加快行业执业质量监管体系建设,引导行业组织依法监管。
(九)拓宽社会监督途径。鼓励公众通过互联网、举报电话、政务服务热线等方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对市场主体的监督。建立和完善公众投诉受理和督办机制,不断提高公众认知和防范能力。及时受理举报投诉问题,依法查处,公开处理结果,防范违法行为的发生。
五、保障机制
(一)明确职责分工。各级行政机关是加强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的责任主体,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日常监管人员为直接责任人。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调整充实监管力量,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依法履行监管职责。要结合本部门责任清单,明确监管内容、责任,落实监管措施。
(二)健全监管体系。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制,优化监管资源,整合执法队伍、减少执法层级,创新监管执法方式,加大监管力度。建立跨部门、跨区域执法协作和行政执法争议协调机制,不断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实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无缝对接。
(三)完善制度建设。按照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加快构建结构合理、科学高效的配套监管制度体系。对行政审批事项调整所涉及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时进行调整,保证改革于法有据。加强涉及审批制度改革的规范性文件审查,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提高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
(四)强化责任追究。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和行政审批效能监督制度,将各部门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列入年度绩效考评指标,对监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未按强制性标准严格监管执法造成损失的,依法追究d任。对监管部门没有及时发现、制止,引发系统性风险的,以及长期不能制止引发区域性风险的,依法追究监管部门和相关领导的责任。因过错导致监管不到位造成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安全等重点领域事故的,倒查追责,做到有案必查,有错必纠、有责必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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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西吉县人民政府 承办:西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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