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422001/2017-17964 | 发文时间 | 2017-02-08 |
发布机构 | 西吉县政府办公室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西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交办县人大十六届四次会议代表 议案建议的通知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单位):
经县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转交县人民政府办理的人大代表建议、议案共30件,其中议案7件,建议23件。为切实做好2016年人大议案、建议办理工作,办理工作实行责任制,由政府各副县长牵头负责,各相关部门和乡镇负责承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明确责任
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是政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把议案、建议办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建立规范完善的办理工作制度。各承办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办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安排、亲自把关、亲自审核,及时协调和解决办理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突出问题。各承办部门(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代表议案建议的办理工作。请各承办部门(单位)于4月10日前将《县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责任制网络一览表》填写完整后报送到县政府办410室。
二、加强沟通,按期办复
各承办单位要把办实事、求实效、抓落实体现在办理工作中,把提高问题的解决率和人大代表的满意率作为承办工作的根本要求。采取登门拜访、召开座谈会等形式,主动与人大代表交流沟通,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找准解决问题的途径方法。凡应该解决且有条件解决的,要认真解决,抓紧落实;凡应该解决,但由于财力、物力等客观条件限制,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列入计划,制定方案,逐步加以解决,要让人大代表看到阶段性的办理成果。对所有议案、建议的办理情况要做到件件有答复,并征求人大代表的意见。对涉及多个部门办理及有关乡镇配合办理的议案建议,各牵头单位要主动加强与配合单位的联系和沟通,协调处理好办理工作中的问题,配合单位要积极配合牵头单位,共同研究办理。主办单位在综合各协办单位意见后,各承办部门(单位)必须于2016年8月31日前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全部办理完毕,并将答复文件和县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当面办理沟通联系卡一式两份分别送县人大常委会代工委、县政府办公室。
三、规范程序,完善机制
各承办部门(单位)在接到议案、建议交办通知后,要及时研究分析、逐件登记,若交办的议案、建议内容不属于本部门(单位)职责范围,请于4月10日前将议案建议重新交办报告报送县政府办公室,并与县政府办公室主任进行协商,经政府分管领导同意后将原件退回,由县政府办公室重新转交其他部门(单位)办理,未按期报送议案建议重新交办报告的部门(单位),将视为同意交办意见。各承办单位必须依法、规范办理,对议案、建议的答复要严肃认真,做到一案一复。答复县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承办单位文件按规定格式答复(详见附件),由承办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签发、加盖公章后,分别寄送每位代表委员。各承办单位对承办议案、建议要严格按照答复时间要求及时答复代表和委员,回复率、反馈率、满意率要达到100%。在议案、建议的答复中,要根据问题的解决程度,用“A、B、C”准确标出办理结果(标注在复文首页右上角),所提问题已经解决的,用“A”标明;所提问题部分解决及纳入规划逐步解决的,用“B”标明;所提问题因目前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需以后解决的,用“C”标明。将答复县人大代表议案、建议答复文件及相关材料送县政府办410室。(联系人:路京桥,联系电话:3011321,邮箱:285911040@qq.com)。
四、加强督促,推动落实
县政府办公室将对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不定期对办理工作进行督办,掌握办复进度,及时通报各承办单位的办理情况。各承办单位也要建立内部督办机制,做到事前有目标、事中有督促、事后有检查。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已列入县政府部门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县政府办公室将根据平时对各承办单位办理工作督查情况,严格考评,并及时予以通报。
附件:1. 承办单位答复、会办人大代表议案建议答复格式
2.县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当面办理沟通联系卡
3.县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责任制网络一览表
4.县人大代表议案、建议交办分工
西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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