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640422001/2017-17946 | 发文时间 | 2017-02-08 |
| 发布机构 | 西吉县政府办公室 | 文 号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 题: | 西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2016年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任务 分工的通知 |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单位)、区(市)驻县单位: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6年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工的通知》(宁政办发〔2016〕28号)要求,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分解到我县的任务具体分解如下,请各乡镇、各部门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目标,明确任务,制定详细的工作推进计划和责任管理清单,抓好落实,确保各项任务按时顺利完成。
一、扩大有效投资,增强经济发展后劲
(一)基础设施:固原至西吉高速、移民迁出区生态修复。
牵头领导:米广、陈钟
牵头部门(单位):县交通局、林业局、扶贫办
责任人:刘东海、吴建雄、马鹏祥
配合单位:各相关乡(镇)、部门(单位)
完成时限:10月底
(二)社会民生:中南部城乡饮水安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
牵头领导:米广、祖国军
牵头部门(单位):县水务局、人社局
责任人:赵宗荣、单辉
配合单位:各乡(镇),有关部门(单位)
完成时限:年底
(三)发布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清单,完善风险共担、利益分配等机制,实施1-2个示范项目,引导社会资本投向市政、交通、生态等领域。增加政府产业引导基金规模,吸纳更多社会资本,发挥好对产业发展的引导作用。
牵头领导:米广、陈钟、刘镇晶、马宗正、马红英
牵头部门(单位):县财政局、发改局、金融办、交通局、建环局、林业局、农牧局
责任人:张杰、祁刚、刘东海、高志荣、吴建雄、谢国玉
配合单位: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单位)
完成时限:年底
(四)完善担保体系,提高增信能力,建立专项担保资金,用足用好国家专项建设基金,深化与金融机构合作。
牵头领导:刘镇晶、马宗正
牵头部门(单位):县财政局、发改局、金融办、人行西吉支行
责任人:张杰、祁刚、杨永贵
配合单位:各乡(镇)、相关部门(单位)、金融机构
完成时限:年底
(五)围绕自治区成立60大庆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等,不断筛选充实项目储备库。紧扣国家政策走向,谋划一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支撑我区长远发展的重大项目,争取更多进入国家重大工程项目包。着眼提高投资效益,谋划实施一批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好、产业链条长、基本无污染的产业项目,引进有税项目,培植有根企业。狠抓项目前期工作,用好审批监管网络平台,联审联批,提高效率,力争重点预备项目一半开工、重点前期项目取得实质性进展,确保项目前后接续、梯次跟进。
牵头领导:马宗正
牵头部门(单位):县发改局
责任人:祁刚
配合单位:各乡(镇)、部门(单位)
完成时限:年底
二、突出集聚创新,力促工业转型升级
(六)促使工业向中高端迈进。瞄准新材料、智能制造、生物制药、节能环保等中高端产业,抓好3D打印、数控机床、高端轴承、碳基材料等项目。
牵头领导:林荣斌、马宗正、李西平
牵头部门(单位):县商务经合局、发改局、园区管委会
责任人:董金壁、祁刚、顾耀清
配合单位:各部门(单位)、乡(镇)
完成时限:年底
(七)着力开发工程塑料、通用树脂、专用化学品等精细化工产品,支持煤炭、电力、冶金、化工等传统产业实施新一轮技术改造,实现转型升级;严格环保、能耗、技术标准,引导资不抵债、扭亏无望的“僵尸企业”兼并重组、破产清算。
牵头领导:林荣斌、马宗正、马红英、李西平
牵头部门(单位):县商务经合局、宗教局、发改局、建环局、园区管委会
责任人:董金壁、马正忠、祁刚、高志荣、顾耀清
配合单位:各部门(单位)、乡(镇)
完成时限:年底
(八)出台光伏产业发展配套政策,建设新能源综合示范区,带动光伏发电装备、风机制造等上下游产业协同发展。
牵头领导:林荣斌、马宗正、李西平
牵头部门(单位):县商务经合局、园区管委会
责任人:董金壁、顾耀清
配合单位:各部门(单位)、乡(镇)
完成时限:年底
(九)引领园区集约发展。要突出特色,准确定位,差异化招商,完善生产、集散、研发、认证等功能,分类吸纳对路企业进区入园。实施基础设施建设、资源能源保障、土地集约利用、上下游产业衔接四项行动,降低企业生产要素成本,提升园区竞争力。推进企业内部小循环、企业间中循环、园区内大循环。创新管理体制机制,建立综合服务体系,探索政企合作、多元开发、专业运营等模式,打造服务优、成本低、产出高、税收多的园区。
牵头领导:林荣斌、马宗正、李西平
牵头部门(单位):县商务经合局、园区管委会
责任人:董金壁、顾耀清
配合单位:各部门(单位)、乡(镇)
完成时限:年底
(十)推动企业创新发展。完善科技创新后补助、高新技术和科技创新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强化企业主体地位,鼓励企业加大投入,建设研发机构,全社会研发投入占到GDP的1%以上。设立科技成果转化投资引导基金,鼓励企业与科研机构、高校开展产学研合作,组建技术转化机构,促进科技成果资本化、产业化。以降成本、提效益为重点,引导龙头企业对标一流、挖潜改造,做强做大;鼓励、支持非公经济发展,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争创中国驰名商标、宁夏名牌产品。实施“三项人才工程”,培养专业人才,出台科研人员留职创业、职务发明等激励办法,让各类人才在创新中实现价值、创业中成就梦想
牵头领导:林荣斌、祖国军、马宗正、李西平
牵头部门(单位):县商务经合局、人社局、园区管委会
责任人:董金壁、单辉、顾耀清
配合单位:各部门(单位)、乡(镇)
完成时限:年底
(十一)制定配套政策,积极争取中央专项资金支持,做好不良资产处置、失业人员再就业和生活保障兜底工作;对有市场、有关键技术、能耗水平低、管理好并有发展意愿的企业,继续给予支持,鼓励企业走重组、兼并、整合、转产和绿色循环式发展的路子;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国际产能合作。
牵头领导:林荣斌、祖国军、李西平
牵头部门(单位):县商务经合局、人社局、园区管委会
责任人:董金壁、单辉、顾耀清
配合单位:各相关部门(单位)、乡(镇)
完成时限:年底
三、聚焦特色精品,推动农业提质增效
(十二)实施精品农业发展计划。聚焦“1+4”特色优势产业,支持壮大“一县一业”“一乡一品”,使其在农业产值中占比超86%。贯彻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建设优质粮生产基地。狠抓优质奶源和牛羊肉基地,更新种植优质饲草。推动蔬菜产业往精品方向发展。
牵头领导:米广
牵头部门(单位):县农牧局
责任人:谢国玉
配合单位:各部门(单位)、乡(镇)
完成时限:年底
(十三)发挥国家农业科技园示范效应,建设1个—2个精品农业示范基地或加工园区,引领特色产业多出精品。
牵头领导:米广
牵头部门(单位):县农牧局
责任人:谢国玉
配合单位:各相关部门(单位)、乡(镇)
完成时限:年底
(十四)提升综合生产能力。坚持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并重,划定永久性基本农田,加快大型灌区续建配套、盐碱地改良等农田水利工程,确保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升;清理整顿闲置土地,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和工矿废弃地复垦,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牵头领导:米广、马红英
牵头部门(单位):县国土局、水务局、农牧局
责任人:陶志明、赵宗荣、谢国玉
配合单位:各相关部门(单位)、各乡镇
完成时限:年底
(十五)加快育繁推一体化,推进优势品种提纯复壮,确保品质品牌优势。启动特色农产品原产地保护工程,严格产地准出,强化“三品一标”认证,完善追溯监管。
牵头领导:米广、穆春
牵头部门(单位):县农牧局、市场监管局
责任人:谢国玉、马海鹏
配合单位:各相关部门(单位)、乡(镇)
完成时限:年底
(十六)推广覆膜保墒、复种两熟等先进适用技术,农业机械化综合水平、科技贡献率分别达到71%和58%。
牵头领导:米广
牵头部门(单位):县农牧局
责任人:谢国玉
配合单位:各相关部门(单位)、乡(镇)
完成时限:年底
(十七)完善农业经营体系。加快培育新的经营主体,培训新型职业农民、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坚持科技特派员制度,培育农机作业、粮食银行等服务组织,国家和自治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牵头领导:米广
牵头部门(单位):县农牧局、供销社
责任人:谢国玉、冯标新
配合单位:各相关部门(单位)、乡(镇)
完成时限:年底
(十八)扩大网上营销规模,引导进入国内外知名企业营销网络,发展农超对接、连锁配送等,让更多特色农产品占领国内外市场。
牵头领导:米广、马宗正
牵头部门(单位):县商务经合局、农牧局、供销社
责任人:董金壁、谢国玉、冯标新
配合单位:各相关部门(单位)、乡(镇)
完成时限:年底
四、挖掘发展潜力,创造服务业新优势
(十九)发展全域旅游。按照“全景、全业、全时、全民”模式,依托宁夏旅游集团建立旅游发展联盟,整合旅游资源,实施“十百千万”工程,培育一批优秀景区、旅行社和旅游从业人员。
牵头领导:马红英
牵头部门(单位):县文广局
责任人:王永明
配合单位:各相关部门(单位)、乡(镇)
完成时限:年底
(二十)加快旅游与文化、工业、农业以及体育、商贸等融合,开发一批全天候、全方位、体验型旅游产品,推出更多独特旅游商品,拉长产业链。
牵头领导:马红英
牵头部门(单位):县文广局
责任人:王永明
配合单位:各相关部门(单位)、乡(镇)
完成时限:年底
(二十一)发展普惠金融和绿色金融,开展投贷联动试点,鼓励开发更多扶贫、助农、帮微、促创等金融产品,提高服务实体经济效率。
牵头领导:刘镇晶
牵头部门(单位):县金融办、人行西吉支行
责任人:张杰、杨永贵
配合单位:各相关部门(单位)、乡镇,金融机构
完成时限:年底
(二十二)防范化解行业性、区域性风险,营造良好金融生态。
牵头领导:刘镇晶
牵头部门(单位):县金融办
责任人:张杰
配合单位:各部门(单位)、乡(镇),金融机构
完成时限:年底
(二十三)激活消费市场。落实加快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放宽准入条件,重点开拓养老、健康、家政、体育等消费新领域,丰富定制化供给,满足多样化需求。
牵头领导:祖国军、马宗正、穆春
牵头部门(单位):县商务经合局、人社局、卫计局、民政局、教体局
责任人:董金壁、单辉、杨青鸿、苏怀玉、马耀宏
配合单位:各部门(单位)、各乡(镇)
完成时限:年底
(二十四)抓好现代流通综合改革试点,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提升改造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构建便民消费网络。
牵头领导:马宗正
牵头部门(单位):县商务经合局
责任人:董金壁
配合单位:各部门(单位)、各乡(镇)
完成时限:年底
(二十五)想方设法去库存、防风险,实行保障性住房货币化,提高公租房入住率,发展住房租赁市场,保持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鼓励各类建设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地产名优产品,教育、水利、交通等政府性公共工程将地产名优产品纳入优先采购范围。
牵头领导:马红英
牵头部门(单位):县建环局、财政局、教体局、交通局、国土局、水务局、国税局
责任人:高志荣、张杰、马耀宏、刘东海、陶志明、赵宗荣、温玻
配合单位:各部门(单位)、各乡(镇)
完成时限:年底
(二十六)落实带薪休假,鼓励错峰休假、弹性作息,激活假日消费。
牵头领导:祖国军
牵头部门(单位):县人社局
责任人:单辉
配合单位:各部门(单位)、各乡(镇)
完成时限:年底
(二十七)改善消费环境,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牵头领导:穆春
牵头部门(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责任人:马海鹏
配合单位:各部门(单位)、各乡(镇)
完成时限:年底
五、强化统筹协调,推进城乡一体建设
(二十八)城乡融合发展。按照“优布局、补功能、促融合、提品位”的思路,深化“多规合一”工作,加强城市设计,体现紧凑集约、高效绿色。统筹沿黄城市带和清水河城镇产业带建设,实施“一主三副”项目,提升承载能力。
牵头领导:马红英
牵头部门(单位):县建环局
责任人:高志荣
配合单位:各部门(单位)、各乡(镇)
完成时限:年底
(二十九)推动城市设施服务向城边村、小城镇延伸,打造旅游、民族文化等特色小镇,建立“人地钱”三挂钩机制,提高就近城镇化水平。
牵头领导:马红英
牵头部门(单位):县建环局
责任人:高志荣
配合单位:各部门(单位)、各乡(镇)
完成时限:年底
(三十)全面落实户籍改革政策和居住证制度,配套完善教育、卫生、就业等基本公共服务,逐步实现转移人口享受同城同等待遇,城镇化率提高1个百分点以上。
牵头领导:米广、祖国军、马宗正、穆春
牵头部门(单位):县公安局、教体局、卫计局、人社局、建环局
责任人:韩旭阳、马耀宏、杨青鸿、单辉、高志荣
配合单位:各部门(单位)、各乡(镇)
完成时限:年底
(三十一)统筹城市建筑布局,支持旧城、工矿区改造搬迁,完成老旧小区改造。
牵头领导:马红英
牵头部门(单位):县建环局
责任人:高志荣
配合单位:各部门(单位)、各乡(镇)
完成时限:年底
(三十二)推动智慧城市、数字化城管、标准化物业提质扩面,改革城管综合执法,推广“以克论净、深度保洁”模式,建成市民休闲森林公园。
牵头领导:马红英
牵头部门(单位):县建环局、商务经合局、发改局、林业局
责任人:高志荣、董金壁、祁刚、吴建雄
配合单位:各部门(单位)、各乡(镇)
完成时限:年底
(三十三)加快农村改房、改水、改厕、改能、改路,高标准建设美丽小城镇、美丽村庄、危窑危房改造,启动农村污水处理试点、改厕、“阳光沐浴”工程。
牵头领导:米广、陈钟、马红英、穆春
牵头部门(单位):县建环局、卫计局、农牧局、交通局
责任人:高志荣、杨青鸿、谢国玉、刘东海
配合单位:各部门(单位)、各乡(镇)
完成时限:年底
(三十四)启动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完善长效机制,实现80%行政村垃圾有效处理,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t。
牵头领导:马红英
牵头部门(单位):县建环局
责任人:高志荣
配合单位:各部门(单位)、各乡(镇)
完成时限:年底
(三十五)深入开展废气、城市扬尘等专项整治,推动燃煤锅炉淘汰和改造升级,全面禁止黄标车上路,着力消除重污染天气。
牵头领导:米广、马红英
牵头部门(单位):县建环局、公安局
责任人:高志荣、陈进军
配合单位:各部门(单位)、各乡(镇)
完成时限:年底
(三十六)加强饮用水水源地和地下水保护,推进重点湖泊等水环境综合治理,提标改造城市污水处理厂,加快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依法取缔直接入黄排污口,确保主要水体水质稳定改善。
牵头领导:米广、林荣斌、马红英、李西平
牵头部门(单位):县水务局、建环局、园区管委会
责任人:赵宗荣、高志荣、顾耀清
配合单位:各部门(单位)、各乡(镇)
完成时限:年底
(三十七)加大农作物秸秆、畜禽粪便、农用残膜等回收利用力度,整治农业面源污染,工业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达到100%。
牵头领导:米广、林荣斌、马红英、李西平
牵头部门(单位):县农牧局、建环局、园区管委会
责任人:谢国玉、高志荣、顾耀清
配合单位:各部门(单位)、各乡(镇)
完成时限:年底
(三十八)落实新一轮草原生态保护奖补政策,荒漠治理、水土流失、生态修复、植树造林工程。
牵头领导:米广
牵头部门(单位):县农牧局、林业局、水务局
责任人:谢国玉、吴建雄、赵宗荣
配合单位:各部门(单位)、各乡(镇)
完成时限:年底
六、狠抓重点改革,释放发展动力活力
(三十九)深化行政管理改革。继续简政放权,落实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布上半年“两个清单”。推进投资审批、审计体制、商事制度、事业单位分类等改革,加快相对集中行政审批权和处罚权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用政府权力减法换来市场活力乘法。
牵头领导:祖国军、马宗正、穆春
牵头部门(单位):县编办、政府办、发改局
责任人:吴国强、张国义、祁刚
配合单位:各部门(单位)、各乡(镇)
完成时限:年底
(四十)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研究制定县级财政收入激励办法,推进预决算公开、预算绩效管理。加强政府债务管理,规范举债,有借有还。今后,已达警界线的市县不准举新债。
牵头领导:米广
牵头部门(单位):县财政局
责任人:张杰
配合单位:各部门(单位)、各乡(镇)
完成时限:年底
(四十一)启动国税、地税征管体制专项改革试点,加快营改增、消费税、所得税、资源税和车购税等改革步伐。
牵头领导:米广
牵头部门(单位):县国税局、财政局
责任人:温玻、张杰
配合单位:各部门(单位)、各乡(镇)
完成时限:年底
(四十二)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基金,促进实体经济发展。
牵头领导:米广
牵头部门(单位):县财政局、发改局
责任人:张杰、祁刚
配合单位:各部门(单位)、各乡(镇)
完成时限:年底
(四十三)深化农业农村改革。加快农村土地股份合作改革,开展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实行宅基地、农宅“两证合一”,探索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建立自愿永久退出宅基地使用权补偿机制。
牵头领导:米广、刘镇晶、马红英
牵头部门(单位):县农牧局、国土局、建环局、金融办、人行西吉支行
责任人:谢国玉、陶志明、高志荣、张杰、杨永贵
配合单位:各部门(单位)、各乡(镇)
完成时限:年底
(四十四)推进供销社综合改革,加快国有林场改革。
牵头领导:米广
牵头部门(单位):县供销社、林业局
责任人:冯标新、吴建雄
配合单位:各部门(单位)、各乡(镇)
完成时限:年底
(四十五)完善农业保险政策,建立农地租赁风险防范机制,激发农业农村发展活力。
牵头领导:米广
牵头部门(单位):县农牧局、财政局
责任人:谢国玉、张杰
配合单位:各部门(单位)、各乡(镇)
完成时限:年底
(四十六)发挥市场化价格形成机制的作用,严管自治区定价目录项目,完善供水、供热、污水处理等价格体系,继续清理经营性收费和中介收费,清理“红顶中介”,促进市场要素合理配置。
牵头领导:马宗正
牵头部门(单位):县发改局、财政局
责任人:祁刚、张杰
配合单位:各部门(单位)、各乡(镇)
完成时限:年底
七、融入“一带一路”,提升内陆开放水平
(四十七)深化三大合作。积极拓展与丝路沿线国家经贸合作和人文交流,建好国家级产业转移示范区。深化与陕甘蒙新等周边省(区)合作,促进区域设施联通、产业互补。坚持引资、引技、引智并重,组织“央企进宁、外企进宁、民企进宁”行动,全面落实已签订的合作协议,提高项目履约率、资金到位率和投产达效率。
牵头领导:马宗正
牵头部门(单位):县商务经合局、发改局
责任人:董金壁、祁刚
配合单位:各部门(单位)、各乡(镇)
完成时限:年底
八、保障改善民生,增进人民群众福祉
(四十八)打赢脱贫攻坚硬仗。实施好“五个一批”工程和“13项行动计划”,免除农村贫困家庭高中生学杂费,提高贫困地区中职学生生活费补助标准,推行扶贫开发政策与农村低保制度有效衔接。办好闽宁协作20周年活动,做好定点帮扶、社会帮扶。
牵头领导:米广、林荣斌、祖国军、马宗正、李西平
牵头部门(单位):县扶贫办、财政局、教体局、民政局、商务经合局、园区管委会
责任人:马鹏祥、张杰、马耀宏、苏怀玉、董金壁、顾耀清
配合单位:各相关部门(单位)、各乡(镇)
完成时限:年底
(四十九)改善创业环境,让每个有劳动意愿的人有活干、有钱赚。加强小微企业创业基地建设,引导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群体自主择业创业,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开展订单、定岗、定向培训。
牵头领导:祖国军、马宗正
牵头部门(单位):县人社局、商务经合局
责任人:单辉、董金壁
配合单位:各相关部门(单位)、各乡(镇)
完成时限:年底
(五十)拓宽居民租金、股息、红利等增收渠道,增加财产性和经营性收入。
牵头领导:米广
牵头部门(单位):县财政局、统计局、国家统计局西吉调查队
责任人:张杰、陈贵祥、陈岩
配合单位:各相关部门(单位)、各乡(镇)
完成时限:年底
(五十一)提升教育公平度和满意率。新改建乡镇幼儿园,进一步扩大普惠性幼儿园覆盖面,学前3年毛入学率达到73%。改善农村贫困地区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拓展普通优质高中覆盖半径。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建立中小学校长教师交流轮岗与绩效工资、职称评定、评先选优挂钩机制。加快职业学校和公共实训中心建设,推进产教融合、工学结合、校企联合。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发展。办好民族教育和特殊教育。支持和鼓励发展民办教育。
牵头领导:马宗正
牵头部门(单位):县教体局
责任人:马耀宏
配合单位:各相关部门(单位)、各乡(镇)
完成时限:年底
(五十二)开展医养结合试点,建设敬老院、老年活动中心、农村互助养老院。
牵头领导:祖国军
牵头部门(单位):县民政局
责任人:苏怀玉
配合单位:各相关部门(单位)、各乡(镇)
完成时限:年底
(五十三)推进全民参保,职工“五险”、城乡居民养老、医疗保险参保人数有新的增加。提高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标准,提高大病统筹救助标准,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给重度残疾人发护理补贴,给困难残疾人发生活补贴。
牵头领导:祖国军、穆春
牵头部门(单位):县人社局、民政局、卫计局、残联
责任人:单辉、苏怀玉、杨青鸿、王庭文
配合单位:各相关部门(单位)、各乡(镇)
完成时限:年底
(五十四)努力使老百姓看得上病、看得起病。完善分级诊疗体系,优化新一轮药品招标采购,降低就医成本。定向培训住院医师,落实到岗大专以上学历村医,创建群众满意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加大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综合防治。落实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
牵头领导:穆春
牵头部门(单位):县卫计局
责任人:杨青鸿
配合单位:各相关部门(单位)、各乡(镇)
完成时限:年底
(五十五)强化食药监管,保障舌尖上的安全。
牵头领导:穆春
牵头部门(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责任人:马海鹏
配合单位:各相关部门(单位)、各乡(镇)
完成时限:年底
(五十六)让群众的文化生活更丰富、更精彩。新改建县级文化馆、图书馆,扶持一批文化室、文化大院,开展送戏下乡、公益放映、全民阅读等活动,丰富城乡群众文化生活。加强文化遗产保护。
牵头领导:马红英
牵头部门(单位):县文广局
责任人:王永明
配合单位:各相关部门(单位)、各乡(镇)
完成时限:年底
(五十七)全民健身,办好体育赛事,逐步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公共体育设施,更好满足群众健身需求。
牵头领导:马宗正
牵头部门(单位):县教体局
责任人:马耀宏
配合单位:各相关部门(单位)、各乡(镇)
完成时限:年底
(五十八)进一步做好外事侨务、档案气象、防震减灾等工作。
牵头领导:米广、祖国军、马宗正、穆春
牵头部门(单位):县政府办公室、气象局、地震局、民政局
责任人:张国义、魏广泱、马学珍、苏怀玉
配合单位:各相关部门(单位)、各乡(镇)
完成时限:年底
九、坚持依法行政,创建平安宁夏
(五十九)严格依法决策,实行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及倒查机制。全面推行综合执法,开展“双随机、一公开”。
牵头领导:马宗正、穆春
牵头部门(单位):县政府办公室、监察局
责任人:张国义、马存林
配合单位:各相关部门(单位)、各乡(镇)
完成时限:年底
(六十)深化平安宁夏创建,启动“七五”普法,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完善矛盾排查调处机制,切实抓好安全生产,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有效预防和坚决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社会安定有序,确保人民安居乐业。
牵头领导:米广、祖国军、穆春
牵头部门(单位):县司法局、信访督办局、公安局、安监局、宗教局
责任人:马建安、高文君、韩旭阳、苏占成、马正忠
配合单位:各相关部门(单位)、各乡(镇)
完成时限:年底
十、提高工作效率,推进勤政廉政
(六十一)完善各项指标体系和政府绩效考核办法,强化政务公开和督查问责,表彰奖励实绩突出的,约谈诫勉工作不力的,曝光追责不为乱为的,真正做到政令畅通,马上就办,办就办好。
牵头领导:马宗正、穆春
牵头部门(单位):县政府办公室、监察局
责任人:张国义、马存林
配合单位:各部门(单位)、乡(镇)
完成时限:年底
(六十二)从严控制机构编制和财政供养人员,加强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
牵头领导:祖国军、马宗正
牵头部门(单位):县编办、人社局、监察局、审计局
责任人:吴国强、单辉、马存林、李树源
配合单位:各部门(单位)、乡(镇)
完成时限:年底
西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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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西吉县人民政府 承办:西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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