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单位):
现将《西吉县城市棚户区改造2016年房屋征收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西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3月9日
西吉县城市棚户区改造2016年
房屋征收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棚户区改造的政策要求,切实加快城市棚户区改造步伐,推进全县新型城镇化进程,提升县城宜居水平,改善群众居住条件,进一步强化目标管理,按期完成2016年城市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任务,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中央和自治区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适应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发展要求,以改善群众生活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统筹考虑提升城市功能、盘活存量资源、搞活城市经营,优先改造集中连片城市棚户区及城中村,稳步推进非集中连片棚户区改造,着力提升县城整体承载功能,切实增强县城综合竞争力,为建设西吉,与全区同步进入全面小康社会提供支撑。
(二)目标任务。全面完成2016年计划实施城市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4360户。通过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布局,提高公共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建设水平,优化住房供给结构,改善困难群众的住房条件;同时,有效拉动投资、消费需求,带动相关产业发展,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发挥助推经济实现持续健康发展和民生不断改善的积极效应。
二、基本原则
(一)统筹谋划,分步实施。要根据计划征收片区、征收难易程度及征收组分组情况,在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合理确定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目标任务,量力而行、逐步推进。
(二)政府主导,广泛参与。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政策性、公益性强,必须发挥政府的组织引导作用,充分调动棚户区居民的积极性,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确保各方利益均衡。
(三)以人为本,依法行政。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征收补偿安置方案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严格履行房屋征收程序,坚持依法征收,补偿到位,切实让群众得到实惠,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四)让利于民,和谐稳定。在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原则的前提下,依据各项法律法规规定,加大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户优惠扶持力度,确保棚户区居民房屋征收效益最大化,统一征收标准,维持社会和谐稳定。
三、征收范围
2016年城市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东起迎宾大道与滨河路交叉路口,西至水泉,南至滨河路,北到秀山路,涉及职中东侧、西中东侧、石油公司等13个集中连片改造区和北山林场、盐业公司南侧等7个非集中连片改造区,共计划征收户数4360户。
四、征收安排
2016年城市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从2016年3月10日开始,12月底结束。
五、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快棚户区房屋征收进度,成立城市棚户区改造2016年房屋征收指挥部,房屋征收指挥部下设“一办六组”。即:综合办公室、规划编制组、征收安置组、丈量评估组、审核监督组、法律保障组、政策宣传组。共抽调工作人员210名。
具体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如下:
(一)房屋征收指挥部
总 指 挥: 武维东 县政府县长
副总指挥:郭满福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马红英 县政府副县长
马庆德 县政协副主席
成 员:马存林 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李世英 县检察院副院长
王俊国 县法院副院长
马耀宏 县教育局局长
韩旭阳 县公安局副局长
马建安 县司法局局长
张 杰 县财政局局长
单 辉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陶志明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高志荣 县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局局长
刘东海 县交通局局长
赵宗荣 县水务局局长
谢国玉 县农牧局局长
王永明 县文化旅游广电局局长
杨青鸿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李树源 县审计局局长
吴建雄 县林业局局长
马海鹏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高文君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信访督办局局长
黄达伟 县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张国军 吉强镇镇长
主要职责:负责房屋征收工作的指挥、协调、督促、检查。
(二)一办六组
1、综合办公室(8人)
主 任:马红英
副 主 任:高志荣 陶志明 张 杰
工作人员:政府办、建环局、国土局、财政局各1人
主要职责:
(1)负责房屋征收的综合协调和工作推进的督促落实,为指挥部决策提供依据;
(2)负责房屋征收指挥部的日常事务,起草印发各种文件、汇报等;
(3)负责制定棚户区改造资金的筹措、运行、拨付、使用管理与监督;
(4)指挥部交办的其它工作。
2、规划编制组( 8人)
组 长:陶志明
副 组 长:陈 杰
工作人员:建环局3人、国土局3人
主要职责:
(1)负责棚户区改造片区规划编制及报批;
(2)负责棚户区改造片区修建性详规、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及报批;
(3)负责指挥部安排的其它工作。
3、征收安置组(176人)
组 长:马红英
副 组 长:高志荣
工作人员:建环局30人、国土局10人、公安局10人、检察院3人、法院6人、 司法局10人、交通局8人 、农牧局10人 、卫计局10人 、教育局8人 、水利局10人、林业局10人、吉强镇20人、市场监管局15人、财政局4人、监察局4人、人事局4人、组织部3人。
主要职责:
(1)负责房屋征收入户调查工作;
(2)负责房屋面积认定、价值评估;
(3)负责宣传动员,签订补偿协议;
(4)负责房屋征收区域民意调查和听证会的召开;
(5)负责制定各片区房屋征收补偿实施方案和公告;
(6)负责房屋被征收补偿与安置;
(7)负责房地产中介机构的选定;
(8)指挥部交办的其它工作。
房屋征收安置组按照棚户区改造任务,划片包干、各负其责,又下设一个房屋征收办公室,四个征收组,一个安置组:
房屋征收办公室(10人)
主 任:王宏忠
工作人员: 9人
主要职责:
(1)负责各片区档案资料的收集和管理工作;
(2)负责各片区有关会议召开的筹备工作;
(3)负责各片区土地证、房产证的收集和注销工作;
(4)负责各片区征收进度的统计和上报;
(5)负责提交需走法律程序的住户名单;
(6)负责2015年征收范围内遗留问题的处理及未征收完的片区128户;
(7)负责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一征收组(34 人)
组 长:高志荣 马文雍
副 组 长:马海鹏 单 辉
工作人员:30人
负责片区:
(1)统建住宅楼片区220户(东至公园西路、西至消防队、北至政府街、南至滨河路);
(2)防疫站东侧片区150户(东至丁香花园、西至防疫站、
北至吉强东路、南至检察院吉强镇);
(3)三中东侧片区55户(东至创业路、西至三中、北至粮油市场、 南至吉强东路);
(4)苏堡路西侧片区72户(东至苏堡路、西至西区锅炉房、北至幸福路、南至蔬菜市场)。
第二征收组:(40 人)
组 长:高志荣 闫治成
副 组 长:赵宗荣 刘东海 吴建雄
工作人员:35人
负责片区:
(1)东三叉西侧片区70户(东至东三叉花园、西至一小、北至北后街、南至吉强中街);
(2)二中亭子东西两侧片区110户(东至税苑小区、西至城市综合体;北至北后街;南至新华书店、信用联社、商业总公司商住楼、帝豪);
(3)西三叉东侧片区(原吉强镇政府)360户、其中院落29户、住宅楼5栋119户、商住楼2栋79户、营业楼3栋71间、营业房2间(东至中医院、西至西三叉路口、北至北后街、南至吉强中街);
(4)吉祥花园片区20户(东至吉祥花园、西至林苑小区、北至吉祥花园、南至供销社);
(5)盐业公司南侧片区10户;
(6)北山林厂片区50户(原北山林厂家属院);
(7)拟建民生路片区100户(东至拟建道路红线、西至拟建道路红线、北至秀山路、南至幸福路);
(8)五中扩建片区10户;
(9)西三角广场片区20户。
第三征收组:(30 人)
组 长:王社宝
副 组 长:张国军 马永虎 王明贵
工作人员:27人
负责片区:
(1)职中东侧片区196户(东至滨河路与迎宾大道交叉处、西至职中、北至迎宾大道、南至滨河路);
(2)西中东侧片区135户(东至建材市场西路、 西至西中、北至垃圾填埋厂、南至迎宾大道);
(3)西涵路片区300 户(东至市场路、西至西市场、北至吉强中街、南至西涵路);
(4)新建六中15户。
第四征收组:(30 人)
组 长:陶志明
副 组 长:杨青鸿 马耀宏
工作人员:27人
负责片区:
(1)安居路两侧片区150户(东至东华供热站、西至湖滨花园小区、北至振兴路、南至309国道公园北路);
(2)东花苑东侧片区120户(东至欣荣市场、西至东花苑小区、北至吉强中街、南至振兴路);
(3)石油公司片区150户(东至三中、西至石油公司、北至秀山路、南至吉强东路)。
安置组( 7人)
组 长:张 杰
副 组 长:陈 杰
工作人员:财政局3人、建环局2人
负责复核征收补偿协议,并按协议兑现货币补偿,落实住房实物安置。
4、丈量评估组(10人)
组 长:王宏忠
副 组 长:马金成
工作人员:建环局8人
主要职责:负责被征居民房屋丈量、评估、复核等工作。
5、审核监督组(12人)
组 长:李树源
副 组 长:单 辉 张 杰 武冠华
工作人员:审计局2人、 财政局2人、 组织部2人 、人社局2人
主要职责:
(1)负责对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在签订前逐户进行审核;
(2)负责对改造项目资金的审计审核;
(3)负责对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的干部职工依纪进行教育处理;
(4)负责对被征收户属干部职工的、不配合征收、提出无理要求、漫天要价等行为的进行谈话教育;
(5)指挥部交办的其它工作。
6、法律保障组(18人)
组 长:马建安
副 组 长:高文君 黄达伟 韩旭阳 李世英 王俊国
工作人员:司法局8人、检察院1人、法院2 人、公安局3人
主要职责:
(1)负责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2)负责突发事件处置、信访维稳、政策解释等工作;
(3)负责房屋征收的依法处置、依法裁决及依法执行工作;
(4)负责依法进入法律程序各类法律文书的制作工作;
(5)负责因土地房屋征收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应诉工作;
(6)负责在征收过程中扰乱正常征收工作秩序的,进行依法处置;
(7)指挥部交办的其它工作。
7、政策宣传组(9人)
组 长:王永明
副 组 长:马爱萍
工作人员:宣传部2人、文广局5人
主要职责:
(1)负责棚户区改造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报道;
(2)负责棚户区改造土地房屋补偿征收方案的宣传报道;
(3)负责棚户区改造战略发展重要性的宣传报道;
(4)负责棚户区改造整体工作进展情况的宣传报道;
(5)负责在广播电视台设立棚户区改造栏目、专门报道棚户区改造进度等情况。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工作由县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指挥部统一组织,负责房屋征收指挥、协调、监督、检查,“一办六组”具体实施。实行组长负责制,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不准脱岗,按照“任务不完、机构不散、人员不撤”的原则,工作开展期间统一由指挥部负责管理、考核,各小组负责制定各组具体实施方案。
(二)加强宣传引导。各房屋征收小组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充分发挥媒体的宣传作用,采取形式多样的宣传方法,宣传棚户区改造的重大意义、政策和房屋征收实施办法,使棚户区改造深入人心、家喻户晓。要加大法制宣传的力度,增强群众的法制观念,把政策、法规向群众解释清楚,做到政策宣传到家,思想动员到位,取得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使被征迁居民从全局和长远利益出发,为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提高工作效率。对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工作,要严格行政执法、规范征收程序,建立公开、公示制度。各征收小组要切实形成“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的良好格局,严格按照片区分工和目标任务,采取挂图作战和挂账销号的办法,倒排工期、倒逼责任,征收1户、销号1户、整治1户,每1周向指挥部上报征收进度,形成各小组之间“赶、比、超”的工作态势,切实提高工作效率,确保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四)强化督促监督。建立行之有效的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工作督查制度,由项目指挥部、县委督查室、监察、审计等部门组成督查组,对各征收小组工作开展情况每1周督查1次、每1周通报1次。紧盯目标跟踪督促全面房屋征收进展情况,重点督查棚户区改造征收进度、质量、征收资金的筹集和安排使用。同时,加强征收组人员管理,紧抓“不落实的人”,专抠“不落实的事”,严问“不落实的责”,确保既定目标按期完成征收任务。
(五)实行奖惩机制。将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列入全县2016年重点工作,并纳入政府目标考核体系,实行奖励及责任追究制。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较好的小组和房屋征收工作中完成任务好、表现突出的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房屋征收工作中出现的违法违纪违规问题,严格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纪规定予以查处;对按期完不成的工作人员年终考核一律定为不称职或不合格等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