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422001/2017-17885 | 发文时间 | 2017-01-11 |
发布机构 | 西吉县政府办公室 | 文 号 | 西政办发〔2016〕217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西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吉县促进城乡居民收入增长实施方案》的通知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单位):
现将《西吉县促进城乡居民收入增长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西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9月25日
西吉县促进城乡居民收入增长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固原市委 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的意见》(固党发〔2016〕35号)安排部署,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切实增加全市城乡居民收入,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宁视察重要讲话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十一届八次全会、市委三届八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脱贫攻坚为统领,以补齐城乡居民收入短板为核心,大力实施精准扶贫促进增收,培育富民产业支撑增收,促进创业就业带动增收,增强公共服务供给保障增收,多渠道、多途径、多领域拓展增收空间,实现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普遍提高,为建设固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重要支撑。
(二)基本原则。一是坚持发展带动增收的原则。集中力量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以经济发展带动各级财力不断增强,通过优化和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将更多的财力用于民生事业,为促进城乡居民增收提供财力支撑。二是坚持普遍增收的原则。将提高大多数群众的收入水平作为主攻方向,将促进弱势群体增收作为工作重点,逐步缩小贫富差距,实现共同富裕。三是坚持就业增收的原则。将实现充分就业作为重要措施,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鼓励和支持城乡居民自主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以就业带动城乡居民增收。四是坚持政策引导的原则。在抓好已出台各项惠民政策落实的基础上,结合实际,进一步研究制定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增收措施,充分发挥政策的引导和激励作用。
(三)主要目标。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高于经济增长速度,居民收入结构不断优化,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中等收入人口比重明显上升。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10%以上,2016年达到23000元以上,到2020年达到35000元,比2015年增长1.6倍;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11%以上,2016年达到7700元以上,到2020年达到12000元,比2015年增长1.7倍,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收入增长目标。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高于全市两个百分点,2016年达到3190元以上,2018年达到4070元以上。
二、增收措施
把促进产业发展作为带动城乡居民增收的最根本动力,围绕工资性收入、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四项”指标,综合施策,千方百计拓宽增收渠道,实现城乡居民增收目标。
(一)多措并举扩大社会就业
1.扩大就业促进增收。每年购买公益性岗位不少于500个,其工资及福利待遇参照城市社区工作者标准(不低于2000元,缴纳五险一金)执行。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除社会保险补贴按自治区相关规定执行外,企业每招用1人,一次性给予企业扶持奖励2000元/人。
责任领导:祖国军
责任单位:财政局、人社局
2.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每年拿出不低于60%的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计划用于招考本地生源的高校毕业生。对从事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西部计划和到事业单位实习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后,可择优选拔到乡镇民生服务中心和社区(村)工作,工资及福利待遇参照乡镇工作人员同等待遇执行。对企业吸纳3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每招用1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给予相应年度社会保险补贴(企业缴纳部分),补贴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对3年内未就业的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从事灵活就业、且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实名登记,依法自行缴纳社会保险费,给予最长不超过 3年的养老、医疗保险全额补贴,确保高校毕业生每年登记就业率达到85%以上
责任领导:祖国军
责任单位:财政局、人社局
3.推进“双创带动增收”。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实施意见》,加快创业孵化基地平台建设,对认定为国家级、自治区级的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在分别一次性给予100万元、50万元补助的基础上,县财政再配套50%的补贴;对认定为市级的,县财政一次性给予30万元的补贴。每年至少建设1家“双创”示范基地和众创空间,并为入驻创业实体提供为期不少于2年的租金、水电等减免服务,对认定为县(区)级的创业孵化示范园区(基地)进行补助。加大创业担保贷款基金投入,扩大贷款规模。
责任领导:梁秋明
责任单位:商经局、农牧局、财政局、人社局、市场监管局、园区管委会
4.改变传统就业渠道。围绕生态农业和生态旅游业,大力发展农产啪加工、餐饮服务业、商贸物流、旅游产品、特色民俗文化创意等众创空间,鼓励居民就地就近创业就业。对标市场需求,瞄准新型产业发展势头,在强化培训的基础上,引导新生代农民工向健康养老、社区服务、家政消费、信息产业等新业态创业就业,培育小企业80个,力促新就业岗位800个。
责任领导:梁秋明
责任单位:商经局、人社局
5.加大高校毕业生创业支持力度。对3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管的,且正常经营I年以上一次性给予6000元创业补贴,连续正常经营3年以上一次性给予10000元创业奖励;创办企业的,正常经营1年以上,一次性给予8000元创业补贴,连续正常经营3年以上,并为员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一次性给予20000元创业奖励。
牵头单位:祖国军
责任单位:财政局、人社局、市场监管局)
6.鼓励有技能和有经营能力的农民工等返乡创业。对务工人员回乡投资创办企业,年经管收入达到300万元、带动就业30人以上,一次性奖励扶持资金5万元;年经管收入达到500万元、带动就业50人以上,一次性奖励扶持资金10万元; 年经营收入达到2000万元以上、带动就业100人以上,一次性奖励扶持资金30万元。
责任领导:祖国军
责任单位: 发改局、财政局、人社局、农牧局、市场监管局
7.大力拓展就业空间。加大重大项目争取和招商引资力度,加快重点项目建设进度,以项目建设促进本地劳动力就业。重点引进发展新能源、新材料、装备制造等非资源型产业,加快发展信息、金融、物流、文化、旅游、商贸、餐饮等现代服务业,积极培育农畜产品加工、工矿企业服务外包、煤炭运销等劳动密集型产业,不断延伸产业链条,提升产业层次,扩大就业容量,为城乡劳动力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就业困难人员,彻底解决有劳动能力家庭的“零就业”问题。
责任领导:梁秋明
责任单位:商经局、人社局
8. 强化培训就业工作。整合各类培训资源,围绕产业发展需求,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择业观念教育,培育专业产业工人,提高城乡劳动力稳定就业能力。健全农村转移劳动力培训机制,大力发展订单培训、定点培训,进一步提升培训质量,增强农牧民增收致富本领。年内要编制出台政府补贴培训项目目录,按培训目录开展培训,并进行考核验收、兑现补贴。
责任领导:祖国军
责任单位:人社局、扶贫办、农牧局
(二)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
9.落实政策保障增收。建立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增长机制,及时兑现自治区出台的各项工资增长政策。尽快启动住房分配货币化补贴工作,条件成熟时兑现区市对没有住房和住房面积不达标的职工发放住房补贴。落实最低工资标准“一年一调”制度,每年定期公布企业工资指导线(即预警线、基准线、下线),强化企业工资指导线的导向作用。生产经营较好、经济效益大幅增长的金业,职工工资增长应不超过企业工资增长预警线;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增长的企业,职工工资增长应不低于企业工资增长基准线;生产经营有困难,但仍能正常支付职工工资的企业,职工工资增长不低于企业工资增长下线。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基本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健全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正常调整机制。
责任领导:祖国军
责任单位:发改局、商经局、财政局、人社局、建环局
10.全面兑现各项惠农惠牧政策。认真落实中央和自治区种粮、良种、农资、农机具、森林抚育、草原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林业管护费、农林牧业保险等各方面补贴及蔬菜价格性保险政策,做到应补尽补,按按季节、时间节点足额发放到户,切实增加农民收入。
责任领导:马宗正
责任单位:财政局、农牧局、林业局、各乡镇
11.完善工资集体协商和支付保障机制。在建设工程领域和容易发生工资拖欠的其他行业,建立工资保证金制度和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落实工程总承包企业清偿欠薪负责制,实现职工工资无拖欠。
责任领导:祖国军
责任单位:商经局、公安局、财政局、人社局、建环局、市场监管局
12.深化农村改革增加财产性收入。全面完成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建立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和综合服务平台,推进土地、水域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及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流转有序进入市场。搞好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增加财产性收入。2017年起,提高县内集体土地补偿标准,在自治区标准和相关政策规定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征地补偿标准。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各乡镇分别选择1个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村,通过试点逐步推开,不断增加农民分红收入。
责任领导:马宗正 李喜生 海 丽
责任单位:国土局、农牧局、林业局、各乡镇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切实抓好农民增收,成立促进城乡居民增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马宗正 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李喜生 政府副县长
成 员:张国义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祁 刚 县发改局局长
张 杰 县财政局局长
单 辉 县人社局局长
谢国玉 县农牧局局长
马鹏祥 县扶贫办主任
陈 岩 国家统计局西吉调查队队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牧局,谢国玉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办理日常事务。
(二)健全工作机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分析问题,统筹协调。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把促进城乡居民增收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层层分解目标任务,逐级落实责任分工。结合脱贫攻坚包抓机制,建立领导干部包抓责任制,把责任落实到乡镇、到部门(单位)、到村组、到户、到人,确保促进城乡居民增收任务和措施落到实处。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和“p公”经费,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财政投入力度。加大金融扶持力度,认真落实《固原市金融扶贫实施方案》,继续增加信贷投入,建立扶贫产业担保基金,努力实现全市当年贷款增长率高于全区平均水平和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增长率,小微企业和三农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增速。
(三)完善监测体系。针对城乡居民收入监测点与经济发展不相适应,与产业发展不相匹配的实际,科学合理调整统计监测点,坚持监测点与全市产业结构调整、产业发展重点相协调,逐步调整减少城镇居民监测点工资性收入户样本比例,增加经营性收入样本户。加强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收入统计监测体系,建立城乡居民调查户工作台账,定期分析调查户收入结构,及时提出增收对策。建立乡村干部包抓监测点、监测户制度,指导监测户做好记账工作,真正做到应统尽统。
(四)强化督查考核。建立完善城乡居民增收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将城乡居民收入纳入年度效能目标管理考核,加大城乡居民收入增幅、增量等指标在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中的权重,对城乡居民增收增幅较好的乡镇给予表彰奖励,按照市委、市政府《意见》规定,每年对城乡居民收入增幅前5名的乡(镇),给予表彰奖励;排名后5名的乡(镇),对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进行问责,对连续两年在全市排名倒数一、二名的乡(镇),免去党委书记、乡(镇)长职务。县委督查室要对各乡镇和有关部门工作推进情况一季度一督查,对重点领域跟踪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限期整改。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主办:西吉县人民政府 承办:西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电子信箱:xjxzwgkb@163.com
宁ICP备09000126号-1 网站标识码:6404220001 宁公网安备640422020000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