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422001/2023-00024 | 发文时间 | 2023-03-10 |
发布机构 | 西吉县政府办公室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西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吉县“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单位):
现将《西吉县“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西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西吉县“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
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党的十八大以来,县委、县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连续实施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学前教育规模不断扩大,布局趋于合理,办学条件得到充分改善,普及普惠程度迅速提高,“入园难、入园贵”问题有效缓解。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教育厅等九部门印发的《宁夏回族自治区“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宁教规发〔2022〕1号)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把实现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作为提高普惠性公共服务水平、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的重大任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学前教育规律,强化政府主体责任,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积极服务国家人口发展战略,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幼有所育的美好期盼,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坚实基础。到2025年,全县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5%以上,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保持100%,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保持75%以上。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公益普惠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普惠性学前教育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幼儿园保教质量全面提高,幼儿园与小学教育科学有效衔接机制基本形成。
二、重点任务
(一)提高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
1.增加城镇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认真落实“十四五”幼儿园布局规划,充分考虑出生人口变化、乡村振兴和城镇化发展趋势,做好入园需求测算,建立完善布局规划动态调整机制,原则上每三年调整一次。统筹制定学位计划,加快建设兴隆镇第四幼儿园、将台堡镇第三幼儿园,确保普惠性学前教育学位供给。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回头看”,聚焦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验收、移交、办园等环节存在的问题,对治理成效进行全面复查,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初步探索学前教育服务区制度,逐步实现就近入园。(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教育体育局、民政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卫生健康局)
2.完善农村学前教育资源布局。加强农村幼儿园(班)建设,实现常住人口达到1500人的村幼儿园(班)建设全覆盖,个别居住分散、相对偏远的村,通过改造闲置校舍、利用村儿童之家、村委会活动室等解决园舍问题,防止出现“边建设、边闲置”现象。按照自治区农村幼儿园(班)办园条件基本标准,加强村小校中园和村小附设幼儿班的建设和管理。村级幼儿园可设立1至多个混龄班,每班不超过30名幼儿。充分发挥乡镇中心幼儿园作用,探索实施乡(镇)中心幼儿园带动村幼儿园财务、人事、业务等一体化管理。到2025年底,实现全县农村学前教育资源实质性全覆盖。(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教育体育局、民政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3.努力实现学前教育资源扩容增效。充分利用已撤并的农村小规模学校举办公办园,确保已撤并村小保留校中园或幼儿班,方便学前儿童就近入园。积极扶持民办园提供普惠性学前教育服务,落实普惠性民办园认定标准、补助标准和扶持政策,通过选派党建指导员、综合奖补、减免租金、培训教师、教研指导等多种形式支持普惠性民办园健康发展。鼓励社会力量举办高品质非普惠性民办园,满足不同群体多样化、个性化教育需求。严格控制各级各类幼儿园按照学位标准招生编班,杜绝大班额出现。严查以集体、企业、个人名义未经申报审批非法办园和以托管、托育名义开展学前教育活动。全县各类幼儿园园舍条件、玩教具和幼儿图书配备达到《宁夏回族自治区幼儿园办园条件基本标准》要求。到2025年底,完成县城九幼、将台堡镇三幼、兴隆镇四幼建设,新增学位1000个,县域内幼儿园90%以上班额达到国家要求。(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教育体育局、民政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卫生健康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强化学前教育经费保障
4.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按照教育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逐步加大我县学前教育财政投入力度和支持水平,优化调整经费投入结构,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争取自治区学前教育改革发展项目,通过补助或奖补支持幼儿园保基本保运转。继续落实公办园生均公用经费不低于300元、民办普惠性幼儿园生均经费不低于160元的基准定额拨款标准,确保所有幼儿园都能享受自治区每生每年300元的奖补资金。实施学前教育资助项目,完善精准资助办法,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财政局)
5.动态调整幼儿园收费。根据保育教育成本、经济发展水平、群众承受能力等因素,按规定程序适时调整公办园收费标准,并将保教费收入纳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普惠性民办园以提供普惠性服务为衡量标准,科学核定保育教育成本,实行政府指导价,保教费纳入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依法加强对普惠性民办园收费的价格监管,坚决遏制过高收费和过度逐利行为。(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教育体育局、民政局、财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提高幼儿园师资队伍整体水平
6.强化幼儿园师德师风建设。落实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强化师德养成,坚持把《新时代幼儿教师十项行为准则》贯穿到教师管理全过程。进一步完善考评制度,建立信用记录、优化惩戒机制,注重通过表彰奖励、薪酬待遇、职称评定、岗位晋升、专业支持等多种方式,培养教师热爱幼教、热爱幼儿的职业情怀。加强普惠性民办园聘用教师资格、征信、学业水平、专业能力等方面的审核与日常监管,对出现虐童、体罚及变相体罚等严重师德失范行为的幼儿园降级降类,对违反职业行为规范、影响恶劣的教师实行“一票否决”,终身不得从教,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公安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局)
7.提高幼儿园师资培养培训质量。实施幼儿园教师源头培养质量提升行动,推动西吉县职业中学保育专业的教育教学改革,完善培养方案。实施学前保育教育师资全员培训,制定幼儿园教师和教研员培训规划,重点加大农村幼儿园教师、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教师的培训力度。落实落细全县学前教育集团化办园方案,由集团总园配备巡回指导教师,负责农村幼儿园业务指导和教师专业能力提升。支持农村高中毕业、经保育培训合格的妇女承担村园(班)保育工作。建立新任职园长培训制度,提高履职能力。强化初入职教师的专业培训和跟岗实践。结合区、市、县名园长(师)工作室建设,通过专家引领、置换研修、观摩考察、课题研究、在岗实践等形式,培养一批园长和保教骨干力量。(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
8.多渠道补充幼儿园教师。将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纳入办园基本条件考核评价,科学合理开展幼儿园编制补充,推动幼儿园依标配齐配足教职工。未核定编制的公办园核编应不少于3名。采取设置公益性岗位、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途径补充农村幼儿园教师。幼儿园必须聘用专职卫生保健人员和保安员,保安员年龄一般不得超过50岁,杜绝一人多岗。到2025年底,实现全县幼儿园园长、专任教师、卫生保健员、保育员、保安员持证率100%达标。(责任单位:县委编办、教育体育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9.保障幼儿园教职工待遇。落实公办园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政策, 统筹工资收入、经费支出渠道,确保教师工资及时足额发放。适当将公办园中保育、安保等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所需资金从地方财政预算中统筹安排。普惠性民办园参照公办园教师工资收入水平,合理确定工资收入。各类幼儿园教职工依法全员纳入社会保障体系,足额足项为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落实普惠性幼儿园教职工社保待遇。相关部门对缴纳社保情况组织检查,并作为幼儿园评估定级和兑现自治区奖补资金的重要参考。(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提升学前教育治理能力
10.筑牢幼儿园安全防线。教育体育局要严格落实幼儿园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各有关部门要强化安全监管,建立全覆盖的安全风险防控体系。落实联防联控机制,完善幼儿园安全日常监管、重大隐患督办、约谈通报等工作机制,每学年组织开展联合检查和集中整治,及时通报、处置安全风险隐患。完善“医教联合体”机制,确保每所幼儿园都有结对医疗卫生机构,协同做好卫生保健工作。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建设,幼儿园专职保安配备、一键式紧急报警和视频监控装置配备、封闭化管理、“护学岗”建设4个100%全面达标。健全房屋设备、消防、门卫、食品药品、校车管理、幼儿接送交接、幼儿就寝值守和活动组织等安全防护和检查制度,及时排查安全隐患,严防各类事故发生。建立幼儿园监控视频常态化巡查制度,指定专人查看监控,教育体育局定期检查。(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公安局、卫生健康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11.完善规范管理机制。落实部门监督管理责任,完善动态监管机制,强化对幼儿园办园条件、教师资格与配备、安全防护、收费行为、卫生保健、保育教育、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动态监管,坚决防止出现新的无证园。完善幼儿园信息备案及公示制度,各类幼儿园的基本信息纳入县政务信息系统管理,定期向社会公布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收费标准、质量评估等方面信息,园长和专任教师变更须主动向教育体育局备案,一个月内完成信息更新。完善家长志愿者驻园值守制度,充分发挥家委会作用,推动家长有效参与幼儿园重大事项决策和日常管理。加强民办园财务监管,普惠性民办园收取费用、开展活动的资金往来,要使用在教育体育局备案的账户,确保各项资金主要用于保障教职工待遇、改善办园条件、提高保教质量。严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举办者通过任何方式取得办学收益、分配或转移办学结余。(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卫生健康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12.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对县域内园所名称中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际”“世界”“全球”等字样,包含外语词、外国国名、地名,使用“双语”“艺术”“国学”“私塾”等片面强调课程特色以及带有宗教色彩的名称,以及民办园使用公办学校(园)名称或简称等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加强幼儿园课程资源使用管理和指导,幼儿园须使用自治区幼儿园课程资源公示目录中的资源,不得使用境外课程资源。加大面向3—6岁学龄前儿童的校外培训治理工作力度,严禁校外培训机构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学科类、外语培训,严禁对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上课程和培训,严肃查处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素养班、托管班等名义违规开展线下学科类培训,以及其他违反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和接受能力的培训活动,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公安局、民政局、文化旅游广电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五)全面提高幼儿园保教质量
13.科学实施保育教育。深入贯彻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幼儿园合理安排幼儿一日生活,为幼儿提供均衡营养,保证充足睡眠、户外活动和适宜的体育锻炼。建立良好师幼关系,传授基本文明礼仪,培养良好卫生、生活、行为习惯和自我保护能力。深入实施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攻坚行动,完善双向衔接机制,幼儿园加强入学准备教育,小学加强入学适应教育,坚决纠正“小学化”倾向、超前学习等违反儿童身心发展规律的行为。推进安吉游戏教育实践,深化以游戏为基本活动的幼儿园课程改革。推进创新素养教育,保护幼儿好奇心和学习兴趣,鼓励支持幼儿通过亲近自然、直接感知、实际操作、亲身体验等方式学习探索,促进幼儿快乐健康成长。(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
14.推动学前教育教研改革。加强学前教育教研工作,遴选优秀园长和教师充实教研岗位,县教师发展中心至少配备1名学前教育专职教研员,各乡(镇)中心校、城区幼儿园要安排专门教研人员,形成一支专兼结合的高素质专业化教研队伍。结合教育督导工作,完善教研指导责任区、区域教研和园本教研制度,实现各类幼儿园教研指导全覆盖。各级教研人员要深入幼儿园班级进行保教实践,了解教师专业成长需求,分类制定教研计划,确定教研内容,及时研究解决教师保育教育中的困惑和问题。(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
15.积极发展学前特殊教育。支持普通幼儿园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就近入园随班就读。推动西吉县特殊教育九年一贯制学校增设学前部或附设幼儿班, 尽早为残疾儿童提供适宜的保育、教育、康复、干预融合的学前教育。(责任单位:县残联,教育体育局、民政局、财政局)
16.创新协同发展机制。持续深化学前教育集团化办园,充分发挥自治区级示范园、固原市一类园示范引领作用,建立“示范园+新园”“示范园+薄弱园”等协同办园机制,培育打造优质特色学前教育集团。强化幼儿园党建指导、规范办园行为,提高办园水平。修订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分类评估细则,将各类幼儿园全部纳入评估范围。到2025年底,力争80%的乡(镇)中心园达到市级一类园,自治区级示范园比例再提升。(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教育体育局、民政局、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卫生健康局)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党的领导。全面加强党对学前教育工作的领导,按照管党建与管业务相结合的原则,县教育工委统一领导幼儿园党的建设工作。公办园全面落实党组织领导下的园长负责制,普惠性民办园以联合支部或派驻辅导员方式建立健全党的组织机构,确保实现幼儿园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充分发挥幼儿园党组织作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工作,保证正确办园方向,厚植立德树人基础。
(二)健全保障机制。抢抓机遇,积极争取自治区学前教育发展奖补资金,确保按期完成普及普惠目标,完善普惠性学前教育保障机制,提升保教质量。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等向学前教育捐资助学。
(三)狠抓工作落实。各部门(单位)要明确责任、对标对表、压实责任,全面推动“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落实落地。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要完善督导问责机制,严格落实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教育体育局要及时通报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情况,对发生较大社会影响的安全责任事故、重大案事件和师德师风问题的幼儿园“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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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西吉县人民政府 承办:西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电话:(0954)3016271 电子信箱:xjxzwgk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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