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640422022/2026-00005 | 发文时间 | 2026-01-08 |
| 发布机构 | 西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文 号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 题: | 西吉县2025年度经营主体年报公示公告 | ||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西吉县2025年度经营主体年报公示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年报对象
凡2025年12月31日前,在西吉县辖区内登记注册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个体工商户,均应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公示2025年度报告,并对其公示的年报信息真实性、及时性负责。
二、年报时间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三、年报公示的途径和方式
经营主体可通过以下任意一种方式报送2025年度报告:
(一)电脑端
1.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宁夏)(网址:https://nx.gsxt.gov.cn)点击“企业信息填报”,根据提示进行报送并公示。
2.登录宁夏政务服务网,点击“高效办成一件事”中的“数据填报一件事”,根据提示进行填报。
(二)移动端
1.微信小程序填报。打开微信,搜索“宁夏市场监管年报公示”微信小程序,按提示进行填报;或者搜索“电子营业执照”微信小程序,点击“其他应用”中的“年度报告”,按提示进行填报。
2.微信公众号填报。关注“宁夏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点击“服务”中的“我要年报”,按提示进行填报;或者注“西吉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进入“快速通道”进行在线年报填报公示。
四、未按规定公示年报的法律后果
市场主体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公示或者报送年度报告的,由登记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可以处1万元以下罚款。年报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以及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将被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个体工商户将被依法标记为营异常状态,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予以公示。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或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的个体工商户,其失信信息被政府部门、行业组织和银行等机构共享,被全社会共知,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银行贷款、变更登记等事项中,将受到限制或禁入,实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在此,郑重提醒以往年度有未年报情形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尽快补报年报并及时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以免对正常经营活动造成影响。
报送年报不需要任何费用,也不需要填写银行卡账号信息,谨防钓鱼网站,避免上当受骗!
业务咨询电话:
西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0954-3014423
(吉强市场监管所:0954-3021755;东关市场监管所:0954-3021977;兴隆市场监管所:0954-3779061;震湖市场监管所:0954-3729804;将台市场监管所:0954-3819255)
西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月8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主办:西吉县人民政府 承办:西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电子信箱:xjxzwgkb@163.com
宁ICP备09000126号-1 网站标识码:6404220001
宁公网安备640422020000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