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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422022/2026-00005 发文时间 2026-01-08
发布机构 西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西吉县2025年度经营主体年报公示公告
西吉县2025年度经营主体年报公示公告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西吉县2025年度经营主体年报公示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年报对象

凡2025年12月31日前西吉县辖区内登记注册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个体工商户,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公示2025年度报告,并对其公示的年报信息真实性、及时性负责

二、年报时间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年报公示的途径和方式

经营主体可通过以下任意一种方式报送2025年度报告:

(一)电脑端

1.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宁夏)(网址:https://nx.gsxt.gov.cn)点击“企业信息填报”,根据提示进行报送并公示。

2.登录宁夏政务服务网,点击“高效办成一件事”中的“数据填报一件事”,根据提示进行填报。

(二)移动端

1.微信小程序填报。打开微信,搜索“宁夏市场监管年报公示”微信小程序,按提示进行填报;或者搜索“电子营业执照”微信小程序,点击“其他应用”中的“年度报告”,按提示进行填报。

2.微信公众号填报。关注“宁夏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点击“服务”中的“我要年报”,按提示进行填报;或者注“西吉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进入“快速通道”进行在线年报填报公示。

、未按规定公示年报的法律后果

市场主体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公示或者报送年度报告的,由登记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可以处1万元以下罚款。年报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以及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将被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个体工商户将被依法标记为营异常状态,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予以公示。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或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的个体工商户,其失信信息被政府部门、行业组织和银行等机构共享,被全社会共知,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银行贷款、变更登记等事项中,将受到限制或禁入,实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在此,郑重提醒以往年度有未年报情形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尽快补报年报并及时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以免对正常经营活动造成影响。

报送年报不需要任何费用,也不需要填写银行卡账号信息,谨防钓鱼网站,避免上当受骗!

业务咨询电话:

西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0954-3014423

(吉强市场监管所:0954-3021755;东关市场监管所:0954-3021977;兴隆市场监管所:0954-3779061;震湖市场监管所:0954-3729804;将台市场监管所:0954-3819255)  

                              西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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