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422007/2024-00088 | 发文时间 | 2024-05-11 |
发布机构 | 西吉县财政局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加强义务教育资金管理 提高义务教育经费使用效益 |
为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加强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提高义务教育经费使用效益,我县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强义务教育资金管理,确保教育资金安全、规范和有效使用。
一、健全经费管理制度。建立严格的预算管理制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预算执行,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使用的分析机制和绩效评价机制,进一步加强学校内控制度建设,明确责任,严格管理。
二、明确经费支出范围。按照《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宁财(教)发〔2021〕211号)要求,进一步明确公用经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和农村学生营养膳食补助等资金的使用范围。
三、规范经费支付方式。结合我县实际,对全县义务教育阶段补助经费的每一项合法有效支出,都要经过主管财务校长审批及义务教育公用经费审核中心审核后,学校通过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直接支付中标单位或供货商。
四、加强学校财务公开。学校定期将补助经费的使用情况在校内外公布,自觉接受师生和社会的监督,吸取好的管理意见和建议,真正做到民主理财。
五、提高会计核算水平。加快教育体育局和学校财务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财务人员专业素质和信息化水平。有计划、有组织地分期分批轮训在岗的财会人员,规定学习内容,建立考核制度,使其树立提高自身素质的自觉性和迫切性,树立竞争意识,增强从业人员的事业心、责任心和进取心,促进其业务水平的提高。
六、加强学校对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的管理监督。教育体育局不定期组织人员对中小学校的预算执行、会计核算、收费管理、经费收支管理及资产管理等方面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补助经费合理使用,促使学校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财经制度,杜绝违法、违纪或违反财务规定的现象发生,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益。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主办:西吉县人民政府 承办:西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电子信箱:xjxzwgkb@163.com
宁ICP备09000126号-1 网站标识码:6404220001 宁公网安备640422020000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