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422006/2022-00025 | 发文时间 | 2022-01-17 |
发布机构 | 西吉县司法局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关于认真做好春节和“两会”期间矛盾纠纷 排查化解和特殊人群管控工作的通知 |
关于认真做好春节和“两会”期间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特殊人群管控工作的通知
为充分发挥好司法行政系统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特殊人群管控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确保春节和“两会”期间辖区社会安全稳定,根据上级有关文件(会议)精神,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现就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特殊人群管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
(一)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持续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重点关注、排查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纠纷,对外出务工、农民工工资、返乡探亲、农资运输、征地拆迁、涉及疫情等方面可能存在的隐患,进行逐一排查,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进行分类梳理、集中化解,对可能引发群体性上访事件的不稳定因素,做好梳理登记,加强动态管理,从源头上预防社会影响面大、可能激化升级、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和极端事件的矛盾纠纷,确保矛盾纠纷不上交、不升级、不蔓延、不转移、不输出。
(二)及时排查调处初信初访事项。对于排查出的尚未进入信访渠道的矛盾纠纷和初次上访到信访部门的信访矛盾,要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信访诉求认真梳理、甄别。对属于人民调解范围的,要及时制定方案,及时组织调解,通过说服、教育、规劝、疏导等方法,促使当事人平等协商,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立足抓早抓小抓苗头,切实把初信初访矛盾化解在基层和初始阶段。对于不适宜采取人民调解方式解决的矛盾纠纷,应及时引导分流,引导当事人通过诉讼、仲裁、行政、法律援助等法律途径解决。尤其重点关注可能引发进京上访、越级访、缠访闹访及个人极端案事件及可能引发重大敏感案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事项或重点人员。
(三)切实做好矛盾纠纷预警研判。对于已经激化升级可能引起越级上访、治安案件、刑事案件、群体性事件或极端事件的矛盾纠纷,以及当事人不接受调解,又不愿通过司法程序化解矛盾纠纷,要及时预警,主动报告当地党委、政府及综治、公安部门,依托“四位一体”多元解纷机制,集中多方力量及时疏导化解,同时要定期汇总分析本地矛盾纠纷数据资料,深入研判,及时做好矛盾纠纷预测预警预防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民事纠纷激化,防止因处置不及时、不到位引发治安案件、刑事案件或群体性事件。
二、强化“两类人员”管控
(一)严监管。在日常监管的基础上,每日核实矫正对象实时位置、活动轨迹等信息,严格执行报告、会客、外出请销假、迁居审批等监管措施,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得请假外出。
(二)勤走访。各司法所深入辖区对“两类人员”开展全面走访排查。了解他们的生活工作动态、平时表现、性格变化、遵纪守法等情况,排查有无邻里、家庭、经济、感情等方面的矛盾纠纷,为评估社区矫正风险和调整管控级别掌握可靠信息,确保不脱管、不漏管、重新犯罪。
(三)压责任。加强重点人员管控。对摸排出的重点人员实施一对一管理,严格落实管控责任和管控措施,加强分析研判,制定有针对性应急预案,及时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防止脱管失控和重新犯罪。
(四)早报告。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各司法所如遇社区矫正对象脱管可能发生重新违法犯罪或者制造产生恶劣影响的事件,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并第一时间向县局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室报告。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做好近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及特殊人群管控工作的重要意义。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特殊人群管控工作,是司法行政系统的政治责任,更是义不容辞的责任,各司法所、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局相关办(室)要充分认识当前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两类人员”管控工作的重要性,对标目标任务,主动作为,坚决维护好“两会”及春节期间社会安全稳定。
(二)强化业务指导。局分管领导、各相关办公室要切实承担起领导和业务指导职责,细化实化工作措施,指导各司法所、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和“两类人员”管控,确保纠纷排查化解到位,重点人群管控措施落实到位。
(三)加强督导检查。各司法所所长要对标目标任务,组织司法助理员、专职人民调解员深入各村组(社区),真正把各种不稳定因素排查出来,及时予以化解;局分管领导要切实履行责任,组织相关室(中心)加强检查和督导,对开展工作存在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现象的要及时通报,对履职不尽责不尽力,造成后果的严肃追责,切实保证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四)及时报送信息。各司法所要认真梳理辖区内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和风险,于每日12时间之前将情况报业务办公室汇总。
西吉县司法局
2022年1月17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主办:西吉县人民政府 承办:西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电子信箱:xjxzwgkb@163.com
宁ICP备09000126号-1 网站标识码:6404220001 宁公网安备640422020000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