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422006/2021-00153 | 发文时间 | 2021-11-29 |
发布机构 | 西吉县司法局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关于开展工程建设政府采购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总结 |
关于开展工程建设政府采购
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总结
县专治办:
根据县专治办相关要求,现将司法局开展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聚焦责任落实,强化专项治理组织领导
为切实推进我局工程建设和政府采购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进程,我局于2月25日及时召开启动会议,传达学习了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工程建设政府采购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和自查整改相关文件精神,并成立了司法行政系统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制定和印发了《司法行政系统开展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确保整治工作责任到人、任务到人。
二、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按照西吉县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工程建设和政府采购领域突出问题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西专治办发〔2021〕1号)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及时组织专门人员对2017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的工程建设政府采购领域的项目通过查看合同(协议)、相关招标文件、票据等进行了自查梳理,本单位2017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工程建设及政府采购项目共计1个。其中工程建设项目0个,政府采购项目1个,1个标段。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108万元,中标金额99万元,合同金额99万元,采购方式为协议供货,未发现《关于开展工程建设政府采购领域突出问题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西专治办发〔2021〕1号)中所述问题。我局所用项目采购资金均为司法厅专项拨款,专款专用。截止当前,我局未收到工程建设政府采购领域相关质疑投诉。
(二)全面抓好问题整改情况
根据西吉县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区专项治理第四抽查组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反馈的“压力传导不够到位,即司法局党组只召开一次涉及专治工作的会议”问题及整改要求,在局党组会上传达学习关于工程建设政府采购领域专项整治相关文件,对专项整治工作再安排再部署,制定并审议通过整改方案,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三个清单”,细化工作责任,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确保问题逐项整改落实到位。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做出深刻书面检查,总结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明确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坚持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松手的决心,对照发现反馈清单,照单全收、即收即改、真改实改,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党组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敢于负责、敢于较真、敢于碰硬”,将整改落实融入到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当中,真正做到了认识充分、措施有力、整改迅速到位。
(三)全建立健全行政监督、行业监管及本部门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制度情况
我局提高政治站位,自觉扛起主体责任,将制度建设作为专项治理巩固和拓展成果的根本性措施,提上议事日程,摆在重要位置谋划推动,在原有制度的基础上修改完善了《西吉县司法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西吉县司法局财务管理制度》《西吉县司法局办公用品购买制度》等相关制度,于2021年6月21日第16次党组会议审议通过并印发,从源头上规范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工作。
(四)立足本职,做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
专项治理期间,我局按照县专项治理办统一安排,抽出专业人员专门负责相关部门上报的涉及县本级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方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提供了法治保障。截至目前,我局未接到有关部门上报的要求我局审查事项。
三、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司法局存在的问题即自治区专项治理第四抽查组反馈问题“压力传导不够到位”,单位思想重视不够,对县专项治理领导小组会议精神集中传达学习不够积极全面,我局已深刻反省、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细化举措,责任到人,盯住整治,确保专项治理取得实效。
我局将以本次自治区专项治理第四抽查组反馈问题为契机,切实增强工程建设政府采购领域专项治理工作的使命感、紧迫感、责任感,坚持问题导向,抓好问题整改,补齐工作短板,推动专项治理工作不断深入。
西吉县司法局
2021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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