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422006/2021-00070 | 发文时间 | 2021-05-27 |
发布机构 | 西吉县司法局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关于印发《“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方案》的通知 |
中共西吉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单位)、区市驻县各单位:
今年是“十四五”的开局之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也是“八五”普法的启动之年。5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将迎来颁布一周年。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中央关于学习宣传民法典的有关精神和要求,切实加强民法典的学习宣传教育,现将西吉县《“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并将开展相关活动的图片、信息简报、工作总结等及时报送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司法局五楼)。
报送邮箱:xjxfzb@163.com
中共西吉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5月27日
“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教育实践活动方案
根据自治区、固原市印发的《“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教育实践活动方案》,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民法典普法工作,推动民法典学习宣传走入日常生活、走入人民群众,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把民法典普法作为“八五”普法的重要内容,融入民法典实施全过程、融入人民群众日常生活、融入基层依法治理,推动民法典学习宣传走入日常生活、走入人民群众,促进公民法治素养提升,促进人民高品质生活,培育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考法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内容
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宣传民法典在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繁荣发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深入宣传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阐释好民法典关于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深入宣传民法典总则编、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侵权责任编等方面的重要内容,使全社会了解熟悉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二、工作措施
(一)组织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以5月28日民法典颁布日为契机,在每年五月份组织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通过各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法治氛围。打造民法典学习宣传品牌,形成制度化、常态化宣传局面。(牵头单位:依法治县办;责任单位:各乡镇、各部门〔单位〕)
(二)组织领导干部专题学习民法典。把民法典纳入领导干部日常学习内容,通过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专题讲座、报告会等多种形式,专题学习民法典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推动民法典作为党校(行政学院)必修课,全面提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习运用民法典的能力。(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宣传部、党校;责任单位:各乡镇、各部门〔单位〕)
(三)组织开展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民法典学习教育。把民法典学习宣传纳入本单位、本系统普法工作总体安排,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采用多种形式开展学习,做到融会贯通、学以致用。把民法典作为执法、司法工作人员和律师等法律服务人员教育培训的必训内容,组织开展各类专题培训,精准把握民法典最新规定和原则精神。(责任单位:各乡镇、各部门〔单位〕)
(四)组织开展青少年民法典学习教育。把民法典融入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高等教育各个阶段,聚焦青少年权益保护,组织开展民法典主题班会、征文演讲、模拟法庭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充分利用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开展民法典主题教育,提升青少年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牵头单位:县教育体育局,团县委)
(五)强化民法典普法责任落实。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把民法典学习宣传融入法治实践全过程,结合执法、司法、法律服务实践,针对不同行业领域特点和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重点问题,挖掘总结一批典型案例,加大宣传解读,广泛开展以案释法活动,西吉县电视台开设民法典栏目,以生动的案例、鲜活的语言,传播民法典知识,讲述民法典故事,阐释民法典精神。(责任单位:县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县司法局,融媒体中心,各乡镇、各部门〔单位〕)
(六)深入开展民法典宣讲活动。充分发挥普法宣讲团作用,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针对不同人群需要,组织开展民法典宣讲活动,推动民法典进机关、进学校、进宗教场所、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单位、进军营、进网络、进景区、进家庭,在全县掀起民法典学习宣传热潮。(责任单位:县司法局)
(七)加强民法典法治文化作品传播。紧紧围绕民法典重大意义、基本原则、重要内容,适应人民群众需求,编写发放通俗易懂的辅导读本、学习资料、图解挂图等,创作传播高质量的普法剧、普法小品、动漫、微视频、宣传片等法治文化产品。(责任单位:各乡镇、各部门〔单位〕)
(八)广泛开展以民法典普法为重点的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突出地方特色,结合传统文化、地方文化和本地基层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形式,吸引群众参与创作和表演具有地域和行业特色的民法典普法小品、花儿、快板等,促进民法典普法与基层群众文化活动紧密结合,增强宣传效果。(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化旅游广电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各部门〔单位〕)
(九)建好用好民法典普法阵地。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加强西吉县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在西吉县各级法治文化阵地添加民法典元素,扩大民法典宣传覆盖面,提高法治文化阵地利用率,结合群众需求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和法治实践活动。(责任单位:各乡镇、各部门〔单位〕)
(十)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民法典普法中的运用。落实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在运用好传统宣传的基础上,发挥好广播电视媒体、“两微一端”等新媒体矩阵作用,设置民法典学习宣传专题、专栏,运用好网络微视频平台,通过组织参加全国、全区网络知识竞赛、学法游戏、小程序等各种方式加大传播力度,不断增强学习宣传的吸引力、针对性、实效性和覆盖面。(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各部门〔单位〕)
(十一)推动民法典普法与基层治理有机结合。将民法典学习宣传纳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的重要内容,与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等工作一体推进,健全村居法律顾问制度,提高基层干部群众运用民法典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促进法治乡村建设。(牵头单位:县民政局、司法局、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各部门〔单位〕)
四、工作要求
(一)突出思想引领。切实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到“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全过程,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
(二)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民法典普法在推进社会治理中抓前端、治未病的重要作用,把“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内容、作为“八五”普法一项重要任务,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媒体和互联网公益普法等工作制度,形成上下联动、广泛参与、共同行动的民法典普法格局。积极发现民法典学习宣传先进典型,总结宣传推广好经验好做法。
(三)注重贴近基层。将民法典学习宣传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紧密结合,坚持贴近在基层、贴近群众,结合“三下乡”等活动,积极搭建便于群众参与、乐于参与的平台载体,综合运用多种宣传形式,增强吸引力,扩大覆盖面,提升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
(四)增强实际效果。坚持效果导向,从人民群众实际需求出发开展主题宣传。坚持集中宣传与经常宣传相结合,重在经常,切实提高民法典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坚决杜绝形式主义、走过场,不给基层和群众增加负担。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颁布一周年重点宣传活动任务分工
附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颁布一周年重点宣传活动及任务分工
一、重点宣传活动及任务分工
(一)举办全县民法典普法大宣讲活动。5月至6月,组织普法宣讲团成员深入机关、单位、学校、企业、社区、乡村、社会组织、宗教活动场所等,开展民法典法治讲座。
责任单位:县委统战部,县司法局、教育体育局、民政局、农业农村局等
(二)组织参加民法典法治文化作品征集展播活动。5月至6月,组织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法治文化作品征集活动,征集广大干部群众讲述自己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生动故事,运用各类普法媒体、新媒体进行刊播刊登,并选出优秀作品参加自治区“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法治文化作品征集展播活动。
责任单位:依法治县办,各乡镇、各部门(单位)
(三)组织参加民法典有奖知识竞答活动。5月至6月,组织发动全广大干部群众参加民法典有奖竞答活动。
责任单位:依法治县办,各乡镇、各部门(单位)
(四)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青少年普法主题活动。5月28日,组织全县中小学校集中开展民法典主题班会、晨读活动,组织法治副校长开展民法典宣讲活动,不断增强青少年规则意识、法治观念。
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
(五)开展民法典进公共场所活动。5月28日至6月4日,在全县汽车站、高速收费站、公交站牌等公共交通场所张贴、悬挂民法典宣传张贴画、宣传标语,在街道、广场、商业街等人流集中地的LED播放民法典宣传公益广告,让公众随处接受民法典宣传教育。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管局、司法局
(六)开展民法典公益普法短信活动。5月28日,全县移动、联通、电信等运营商向全市手机用户推送民法典宣传短信。
责任单位:市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七)刊播民法典公益广告。5月28日至6月4日,以学习宣传民法典为主题,在政府门户网站、电视台播放民法典学习宣传公益广告,在西吉电视台及时宣传报道各乡镇、各部门(单位)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情况。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网信办,县融媒体中心
(相关视频、海报等民法典宣传资料可登录智慧普法网
http://www.legalinfo.gov.cn/pub/sfbzhfx/zt/2020zt/20200617_01/下载)。
二、重点任务报送要求
各有关责任单位重点宣传活动情况(包括简要情况、典型事例、图片等)于6月10日前报送至县委依法治县办邮箱xjxfzb@163.com,时效性强的可随时报送,依法治县办将择优上报自治区党委依法治区办,并在“西吉法治”等媒体上开展宣传。
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结合实际,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营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颁布一周年学习宣传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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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西吉县人民政府 承办:西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电子信箱:xjxzwgk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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