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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422006/2021-00065 发文时间 2021-01-29
发布机构 西吉县司法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关于做好2021年春节及“两会”期间社区矫正维稳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1年春节及“两会”期间社区矫正维稳工作的通知


2021年春节将至,全国、自治区“两会”即将召开,在岁末佳节之际,往往是各类突发事件多发高发时期。为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发展现就我县做好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 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确保社区矫正安全稳定

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司法厅和市局部署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坚守安全底线,从讲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切实把确保春节和“两会”期间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工作作为重大政治责任来抓坚持主动发现、精准预警,标本兼治、综合施策。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春节及“两会”期间,社区矫正对象不发生脱管漏管、上访、群体性事件、重大舆情、重新犯罪、非正常死亡事件

二、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全力维护安全稳定。

(一)加强防风险排查,及时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切实把风险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在确保防疫安全前提下,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全面摸排。

一是通过入户核查、定期报到、个别教育等方式,深入细致了解掌握社区矫正对象思想动态是否稳定,行为表现是否正常等。同时要深入社区矫正对象所的村(社区)工作单位、学校、家庭了解掌握社区矫正对象家庭关系是否融洽,是否有重新犯罪倾向

二是在排查基础上强化风险评估研判,对排查出影响社会安全稳定的问题,要认真分析,有针对性地强化管理和教育管控,制定对策和措施。排查工作要做到全覆盖无死角,确保与每个社区矫正对象见面、谈心谈话

三是加强重点人员、重点时段监督管理、教育帮扶。重点排查内容和对象:可能引发进京上访、越级上访、缠访闹访及个人极端思想的社区矫正对象;涉社区矫正可能引发网络炒作等重大舆情风险;涉社区矫正可能引发重大敏感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事项;要对涉邪、涉恐、涉暴、涉黑、涉恶、涉黄赌毒、涉军警和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惯窃、诈骗及有特殊技能特别是有家庭重大变故的社区矫正对象作为重点人列出清单,列出包夹责任人“两个清单”,做到“四知道一跟上”。

(二)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和日常监管教育春节及“两会”期间,各司法所要高度重视,把住“关口”,坚决服从疫情防控工作大局,依法依规做好社区矫正对象接收工作。

一是严格执行报告、外出、进入特定场所、居住地变更审批等制度,严把请销假审批等规定,确保不脱管、不漏管。确需审批的,要认真审查落实监控措施。对违反监管规定的社区矫正对象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社区矫正实施细则》之规定,及时给予警告、提请治安管理处罚,对符合法定条件的,依法提请撤销缓刑、假释或收监执行。

二是充分发挥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和手机定位等信息化手段,进行定位跟踪、轨迹巡查和电话抽查。实时监控社区矫正对象活动情况,及时汇总、分析社区矫正对象的活动轨迹信息,确保监管措施落实到位。

三是开展警示教育和疫情防控知识宣传通过警示教育和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学习,强调社区矫正对象其在重大敏感时节要牢记自己的特殊身份,认清形势,遵纪守法,服从监管,积极主动定期汇报情况,培养社会公德意识和社会责任感,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

(三)落实教育帮扶措施,促进社区矫正对象思想转化春节及“两会”期间是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亲情感化、帮困扶助的好时机,各司法所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教育帮扶活动,促进社区矫正对象思想转化。

一是加强学习教育。坚持集中教育和个别教育相结合,在组织好集中教育学习的同时,对社区矫正对象普遍开展一次个别谈话教育,增强其法制观念和纪律意识,引导其自觉遵纪守法。司法局要利用社区矫正中心、培训基地等平台,加大教育力度。

二是加强心理疏导。对思想有波动、情绪不稳定或生活有重大变故的社区矫正对象,要及时引入心理矫正,通过有针对性的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咨询和心理危机干预,积极化解其不良情绪,预防其重新违法犯罪。

三是落实帮扶政策。积极协调民政、人社等部门落实各项帮扶政策和措施,特别是对生活困难、身体残疾或者患有严重疾病的社区矫正对象,要帮助落实基本生活保障,使其安心接受社区矫正。

四是充分发挥矫正小组作用。司法所要根据实际调整充实矫正小组,切实发挥矫正小组成员特别是其家庭成员的作用,教育引导社区矫正对象遵守监管规定。

三、进一步健全机制,做好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

健全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处置程序和应对措施,做到及早发现、及时控制、妥善处置,特别是针对社区矫正对象脱离监管下落不明、参与群体性事件、涉嫌再犯罪、非正常死亡等突发事件。建立完善与公、检、法等相关部门协调联动机制,确保防范有力,处置迅速。

四、克服懈怠、畏难、观望情绪,落实社区矫正安全稳定日报告制度。

春节和“两会”期间实行社区矫正安全稳定日报告制度。各司法所要明确一名重大风险隐患信息专报员,每日向县社区矫正和帮教安置室报告当日重大事项和社区矫正安全稳定情况。遇有重大情况随时电话报告。没有需要报告的情况,通过微信工作群实行“零报告”。

春节后,各司法所要对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工作开展情况全面总结,形成书面材料于2月22日下班前报社区矫正和帮教安置室。“两会”期间总结报送另行通知。

                                                         西吉县司法局

                                                         2021年1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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