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422005/2019-00097 | 发文时间 | 2019-12-16 |
发布机构 | 西吉县民政局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2019年民政工作总结及2020年工作打算 |
2019年民政工作总结及2020年工作打算
2019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三个聚焦”,积极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全面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持以“抓关键、求突破、补短板、强弱项”为抓手,奋力促进民政事业科学发展,在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深入实施“三大战略”、集中攻坚“六场硬仗”中彰显了民政职能,圆满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目标任务。
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强弱项、补短板,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工作扎实推进。一是牢固树立低保兜底脱贫“主战场”意识,及时将缺乏自我发展能力的建档立卡未脱贫7196户26502人中符合低保政策的6472户10035人全部纳入低保。二是牢固树立底线民生思维,及时将全县52名符合集中供养条件的特困对象动员入住敬老院,实施集中供养。三是不断提升残疾人、困境儿童福利和照料水平,将879名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将全县11538名困难残疾人纳入生活补贴,其中11420人同时享受护理补贴,为全县839名孤困儿童定期发放生活补助金。四是实行阶梯式分类低保救助,有效提升困难群众获得感, 对农村A类(无劳动能力、无收入)家庭,按户施保,家庭全部成员每人每月370元;对农村B类(主要劳力丧失劳动能力)家庭,按人施保,将无劳动能力的特殊家庭成员、未成年人或成年在校学生,至少50%的家庭成员纳入保障范围,每人每月260元;对农村C类一般困难边缘家庭,按人施保,将家庭成员中至少2人纳入保障范围,每人每月200元。五是按照全县脱贫攻坚查漏补缺清零行动要求,充分利用宁夏民政综合服务管理系统,积极与扶贫、农业农村等部门和乡镇协调对接,通过多次调查分析,认定疑似漏评家庭728户3123人;认定疑似错退家庭409户1839人;认定双兜底对象465户890人;认定符合入住敬老院的五保户200户204人。截至11月底,共保障城乡低保对象42233户60058人,累计发放低保金17643.1万元。其中:城市低保3500户7555人,3535.80万元,农村低保38733户52503人,14107.30万元;城乡高龄4731人,6369.89万元。
(二)抓项目、保民生,各项民政重点项目建设进展顺利。一是加快推进殡仪馆项目建设。西吉县殡仪馆建设项目是我县2019年民生实事之一,项目建设占地26亩,总投资1120万元,建设面积1633平方米,配套建设室外供排水、暖、电外网附属和道路、停车场、院落硬化及两面山坡治理土方回填、供水管道平移工程等。目前,已完成主体封顶。二是加快推进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项目。2019年新建怡秀、湖滨社区2所社区日间照料中心,项目建筑总面积1500平方米,建设生活服务、保健康复、娱乐及辅助用房等主体工程及配套设施,每所设置床位20张。项目建设总投资400万元,每所建设投资200万元。目前,已完成主体封顶工程。三是加快推进城乡社区服务站建设项目。2019年新建1个城市社区和11个农村社区服务站项目,涉及全县12乡镇1社区11个行政村,项目建设总面积2600平方米,目前,已全部建设完成。四是投入1515万元,建设完成农村儿童之家90个。
(三)兜底线、促公平,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迈出了新步伐。一是全面落实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各项决策部署,按照“一年打基础、两年抓完善、三年上规范”任务要求,将全县42233户城乡低保家庭中的60058名共同生活家庭成员的经济状况提交宁夏民政综合业务系统核对模块进行信息核对,对核对结果显示的因工资性、经营性、财产性和转移性收入疑似问题通过精准调查复核,对低保边缘家庭和刚性支出过大家庭继续采取享受低保的宽民惠民政策。二是对家庭收入远超扶贫标准线和经济状况明显改善的低保家庭,实施精准动态管理,累计停发不符合条件低保人员1.66万人,新增保障对象1.17万人。三是坚持每月15日前完成全县城乡低保、特困供养、高龄、孤儿、残疾人补贴等各项资金发放,利用固原市“331”惠农资金监管平台和全县295个行政村、8个城镇社区村务公开公示栏公开公示民政惠农资金。四是组织业务人员巡回19个乡镇利用“云视讯”、农民讲习所等平台开展社会救助政策培训,有效提升了乡、村干部和救助经办人员作好社会救助工作的能力。五是不间断组织人员走进社区,巡回开展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活动,提高了广大群众对社会救助政策的知晓率,实现了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临时生活救助对象县、乡救助信息平台线上线下同步运行和网络化审核审批,确保让信息“多跑路”,让百姓“少跑腿”,实现了群众办事“只进一次门”、“最多跑一次”,做到了全程留痕和规范管理。
(四)抓保障、促机制,专项救助工作能力得到稳步提升。一是认真落实困难家庭医疗救助政策, 截至7月底机构改革医疗救助职能转隶前,共开展医疗救助23336人次,发放救助资金2113万余元。其中:门诊救助城乡医疗困难群众2256人次,支付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233.3万元;住院救助2.1万人次,支付城乡医疗救助资金1815万元(一站式医疗救助困难群众1.8万人次,支付医疗救助资金14681万元);重特大疾病救助80人次,支付医疗救助资金65万元。二是充分发挥临时生活救助救急难、托底线作用,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开展临时生活救助,共拨付各乡镇临时生活救助资金1026万元,救助13101人次,发放临时生活救助资金1281.5万元。三是为有效保障落实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完成了特困供养人员核查认定与生活自理能力评估工作,清退不符特困人员338人;完成县城中心敬老院护理床位招标和扶贫领域“双老户”兜底入住审批52人。全县供养城乡特困人员787人。其中集中供养202人,分散供养585人,支出特困供养资金709万元。四是全面落实残疾人保障政策。发放残疾人生活补贴14103人1735.58万元,发放残疾人护理补贴11388人,1122.10万元。五是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和主动上街巡查制度。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53人,其中站内救助28人、街头救助25人、站内供养1人。六是不断加强慈善救助力度。完成困境儿童审核、留守儿童信息系统录入工作,并对15名先天性脑瘫患者进行康复手术矫治和器械配置;先后联系免费治疗先天性心脏病儿童36人、唇腭裂儿童12人;对今年被二本以上院校录取的25名困难家庭大学生实施福彩捐助,发放捐助资金12.5万元。七是全面保障孤困儿童生存权益。重新启动运行儿童福利院,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及时审批发放孤儿养育津贴,实行专帐管理“一卡通”发放到人,全县共保障孤困儿童839人,其中:纯孤儿55人,事实孤儿733人、困境儿童51人,发放孤儿津贴439.86万元。
(五)保基本、促管理,养老服务机构运行质量全面提升。积极应对全县人口老龄化危机,把发展养老服务事业作为最大的民生工程之一,积极争取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投入,不断建立健全养老服务体制机制,努力提升养老服务机构管理服务水平。一是整合撤并机构,提升服务质量。对4所农村敬老院进行撤并整合,保留县城、兴隆2所中心敬老院,撤并整合偏城、新营2所中心敬老院,确保全县养老机构在运营管理、生活质量、健康服务、安全管理水平方面得到全面提升。二是紧抓敬老院安全风险管控工作不松手。成立了以分管局长为组长的安全生产工作小组,加强对民政服务机构安全运行工作的组织领导,督促各民政服务机构每半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重点对防火、防漏电、防食物中毒和楼梯防滑等方面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限期整改。三是投入40余万元,为各养老服务机构在重点位置、安全死角安装了电子监控设备,实行远程安全监管;筹措资金4.68万元,统一采购配备了灭火器、灭火毯等11类安全防火设备的微型消防站,从源头上杜绝各类安全隐患的发生。四是争取财政预算投入13万元,用于福利机构正常运行,预算86万元,确保聘用管理服务和护理人员工资及时足额发放,预算150万元,为全县65147名老年人购买了意外伤害保险。目前,各类养老服务机构拥有各种养老床位1481张,供养城乡特困人员787人,其中集中供养202人,分散供养585人,各养老机构配备特困供养管理服务及护理人员31人,初步形成了以居家养老为基础、5所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和112所农村幸福院及34个农村老饭桌等社区养老为依托、5所中心敬老院、一所兼备医养结合为一体的老年活动中心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框架。
(六)抓基础、求实效,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工作迈上新台阶。一是做实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村级治理工作的通知》,严格规范村民代表推选程序,坚持“三不推五优先”原则,将能够真正代表广大农村群众、认真履行职责的村民推选为代表。严格落实《“20+X”村民代表会议基本议定事项指导目录》,对未经村民代表会议议决的事项,实行“项目不予立项、事项不予审批、资金不予拨付”的“三不予”刚性约束。严格落实村民代表会议“五步工作法”,加强民主监督,强化村务公开。二是加强组织建设,严把村干部“入口关”。与县委组织部联合印发《关于转发<村(社区)“两委”成员县级联审办法>的通知》,按照“标本兼治、源头治理”的原则,开展专项清理行动,对全县村“两委”现任班子成员“过筛子”式进行审查,共计审查全县295个行政村1410名村“两委”班子成员,共审查出不符合任职条件的村民委员会成员25名。对存在其他问题的40名村委会成员,目前均已受到党纪处分、诫勉谈话、批评教育等处罚。三是建立完善“一约四会”工作机制,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实行全县行政村红白理事会、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禁毒禁赌会全覆盖。通过不定期督查,引导“四会”组织切实履行“宣传、引导、监督、服务”职责,主动作为,为营造崇德向善、移风易俗的良好社会氛围尽责尽力,为助推脱贫攻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建设美丽乡村发挥积极作用。四是坚持问题导向,广泛深入宣传移风易俗。利用“云视讯”、“农民讲习所”等平台宣讲村民自治、移风易俗等相关内容50余场次,印发移风易俗宣传彩页4000余份,使移风易俗工作深入民心。五是加强对广大基层干部群众培训宣讲工作。联合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委等有关部门先后举办“全县村委会主任”、“村监会主任”、“红白理事会负责人”等培训班20余期,培训村“两委”班子成员、驻村第一书记等干部2122人次,切实提升了村级两委班子的治理能力,推动了基层政权工作向纵深发展。
(七)重登记、强监管,全县社会组织规范有序健康发展。一是紧紧围绕“强化组织、提升能力、创新发展”工作思路,坚持“培育扶持、分类指导、完善机制、规范管理”的原则,不断更新工作理念、创新工作方法、规范工作管理、狠抓工作落实,全面指导社会组织加强自身建设,提升社会服务能力,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服务社会经济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努力推动全县社会组织管理工作稳步健康有序发展。二是组织实施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对申报公益创投项目的西吉县清源和谐社区服务中心和西吉县农村妇女创业发展协会,组织开展了初审、专家评审、项目公示。三是认真开展社会组织监管问题整改工作。先后对全县所有登记在册的社会组织开展走访督查整治以及年检工作,并依法对连续两年年检不合格的13家社会组织予以撤销。四是组织开展打击非法社会组织和社会组织非法活动等清理、整治、规范化管理工作。先后两次组织召开全县社会组织规范整治部署会和社会组织领域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联合公安部门不定期开展对涉及宗教、慈善等领域非法社会组织进行专项清理整治,斩断境外资金和我县宗教领域的联系,坚决杜绝发生新的宗教渗透等违法违规问题。今年以来,全县共注册登记社会组织81家(民非26家,社团53家), 城乡社区备案社会组织1222家,被撤销的19家社会组织正在注销之中。
(八)促联动、重实效,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彰显出新活力。一是充分发挥县社区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能作用,依托社区阵地设施,整合辖区各类资源,紧扣居民需求,积极开展便民利民服务。广泛开展社区志愿服务活动,积极推进“三社联动”,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的良性互动。二是进一步深化网格化管理服务。在摸清社区所辖人口、单位等基本情况的基础上,重点针对社区外来流动人口、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流散社会青少年、生活无着、留守老人、儿童、妇女,精神失常、心理失衡、行为异常等重点人群做好巡查防控工作,并积极做好生活救助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持续做实做细网格化服务管理基础工作。三是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要求,组织开展“社区万能章”专项治理活动。落实减负增效监督举报制度,在各社区广泛公布自治区、市、县三级举报电话,鼓励社区工作者对超出职责范围的事项进行举报。四是深化和谐社区创建,积极拓展社区服务功能,提升社区服务管理效能。逐步改善社区办公、服务条件,与组织部门一体化做好2019年度服务型党组织与和谐社区的评星定级考评工作,确保社区服务水平得到了进一步提升。
(九)强管理、优服务,社会事务管理工作取得了新进展。一是依法依规开展婚姻登记工作,从今年8月1日起,全县婚姻登记实行“一站式”服务大厅集中办理,各乡镇不再办理婚姻登记。截止目前,我县婚姻登记处共办理结婚登记3094对、离婚登记575对、补领结婚证1200对、补领离婚证12对,登记合格率100%,档案入库率100%,定期向计生部门通报结婚登记和收养登记信息,信息通报率达100%。二是巩固和深化殡葬改革成果,多渠道、多形式、多角度对文明丧葬进行广泛宣传,确保文明丧葬习俗家喻户晓。
(十)高标准、严要求,认真做好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应用。
一是共填制地名调查目录9555条,地名调查登记表9742份,录入数据库数据9742条,采集多媒体信息2.8万余条,更新重要地名信息40余条,完成我县不规范地名清理整治40条,命(更)名新建街、路、巷、桥32条,修缮保护历史地名文化遗产33个,安装机关、企事业单位及门店二维码新型门牌2348个,完成标准地名图、录、典、志第三次评审。二是完成各乡镇、行政村地名标牌的设置、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资料归档和行政区划简册、行政区划图的二次校对审核工作。三是成立了全县清理不规范地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全县地名工作专家组和督查组,通过摸底排查,部门会商,专家论证,社会听证等方式,利用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对拟清理的不规范地名在充分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实行规范清理,杜绝地名出现“大、洋、怪、重”现象,全县共摸排出42条不规范地名,已全部整改到位。四是组织实施了我县与原州区、隆德县、海原县的县级边界联合检查和甘肃静宁县、会宁县省级边界联合检查工作,完成了行政区划档案资料和行政区划图的第二次校对审核工作。
(十一)摸底数、强措施,“三留守”各项工作深入开展。一是认真落实区、市相关要求,开展分片动员部署摸底排查工作,协同9部门联合开展“合力监护、相伴成长”专项行动,建立县、乡、村(居)委会三级联络员工作制度;为全县各行政村各配备“三留守”关爱督导员295名,每人每年补助3600元,有效解决了留守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最后一公里问题。二是加大心理疏导力度,丰富文化生活。协调乡镇、村成立农村妇女互助组织,开展生活互助、生产互助和公益互助,为留守妇女搭建倾诉、交流、互助平台,组织留守妇女开展娱乐活动,丰富文化生活,为留守妇女提供精神动力,增强留守妇女安全感和幸福感。三是充分利用已建成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老饭桌、农村幸福院等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开展丰富多彩的老年人活动,同时为留守老人、空巢老人、五保老人、独居老人提供就餐服务,确保农村留守老人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十二)深挖彻查,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民政领域乱象整治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局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局机关各业务办室主任为成员的民政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靠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完成时限,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扫出声威,扫出成效。二是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严肃换届纪律相结合,按照“先整治、后换届”的原则,在村“两委”换届选举中,严肃整治了兴平乡杨岔村、沙沟乡中口村、新营乡黑城河村破坏村“两委”换届选举秩序、贿选事件,协调县纪委监委、检察院、公安部门介入调查核实后,对情节严重的马国奇等8人依法实施行政拘留处罚,在全县起到了很好的警示效果。三是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民政各项业务乱象治理相结合。印发了《西吉县民政局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开展社会乱象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对民政领域乱象整治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在整治民政领域乱象工作中,实地对全县登记在册的社会组织就主要负责人背景审查、涉黑涉恶乱象治理、运行情况等方面进行督查,通过排查,联审社会组织党组织委员和理事会、监事会成员143人,清理有问题的社会组织负责人2人;清理无法联系和常年不年检的僵尸社会组织12家;撤销超章程运行和两年年检不合格社会组织1家。并联合相关部门组成联合执法组,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清理行动,专项行动中共关停31家民生领域内未登记的办学类非法社会组织。同时对城乡低保、地名、殡葬管理、养老服务管理等方面乱象进行了治理,收到了较好效果。四是加强组织建设,严把村干部“入口关”。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现任村(居)民委员会成员背景审查相结合,与县委组织部联合印发《关于转发<村(社区)“两委”成员县级联审办法>的通知》,按照“标本兼治、源头治理”的原则,开展专项清理行动,组织乡镇党委对全县村“两委”现任班子成员“过筛子”式进行审查。五是成立核查组,深入田坪、什字、硝河、马建、吉强、兴平等乡镇的相关行政村,对线索反映内容进行调查核实。根据核查结果,责成相关乡镇党委政府对违纪违规村干部进行组织处理,并举一反三对全乡村级干部逐一再进行摸排,健全制度,规范运行,确保基层政权稳固。
(十三)抓学习、强党建,民政系统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一是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我局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将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贯彻县委、政府的决策部署,自觉从讲政治的高度认识、谋划和推进民政工作。特别是在处理和解决民政领域一些社会关注度高、敏感性强、群众期盼的热点难点问题上,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勇于担当负责,全力攻坚克难,真正把党和政府的各项惠民政策落到了实处。二是加强党的思想建设。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党的思想建设的首要任务,教育引导广大民政系统干部职工牢记党的宗旨,强化党性锻炼,以勇于自我革命的精神,切实担负起新时代赋予民政事业的历史使命。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切实解决民政干部职工党的意识、先锋模范意识、党规党纪意识弱化和党员作用发挥不突出等问题,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坚持学以致用,紧密联系实际,切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三是加强机关支部建设。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突出问题导向,采取有力措施,狠抓机关党支部建设。对照学习教育活动开展、“三会一课”制度落实、党组织活动开展、党内政治生活等党建要求,深入开展自查,跟进工作措施,抓好整改落实。扎实做好党员评星定级和承诺等工作,创新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通过抓学习强素质、抓制度强管理、抓落实强作风、抓班子强队伍,有效提升机关党建工作规范化水平。
(十四)扎实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一是紧扣主题主线,结合民政实际,谋划部署,统筹推进。党中央和区市县党委对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作出部署后,民政局党组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先后召开2次党组会议,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中央政治局第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和党中央及区市县有关会议精神,成立民政局党组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充分发挥领导小组成员作用,形成齐抓共管合力,为主题教育启动打下坚实组织基础。围绕精准扶贫、特殊群体、群众关切等方面,深入3个乡镇、3个行政村开展前期调研,召开座谈会6场次,访谈干部群众140余人次,发放调查问卷140余份,梳理汇总各类问题21条,调研报告坚持问题导向,提出8个方面14 份具有针对性、实效性的调研文章。在深入学习、准确把握中央《意见》和区市县党委《实施方案》的基础上,制定民政局《实施方案》。同时,按照县委统一部署,突出顶层设计,强化分类指导,注重统筹推进,民政局主题教育启动后,全体党员干部职工积极踊跃参与主题教育。二是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做到真学真懂、入脑入心、知行合一。聚焦学习内容打造“实体课堂”。局党组成员带头率先垂范,安排举办读书班,坚持学习场地、学习篇目、交流研讨“三集中”,把读书与研讨、集中自学与个人自学、领导带头与全员参与结合起来,既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必读篇”上下功夫,又做好“结合篇”文章,让党员干部职工思想根子受触动,交流互动有碰撞,理论学习有收获。班子成员轮流作专题辅导报告,举办专题研讨交流会6场次,3名党组成员和9名业务办室负责人作了重点发言,局班子成员带领全体党员前往将台堡红军会师纪念馆、精准扶贫帮扶村,开展集中主题党日暨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和革命传统教育系列活动,示范引领系统党员干部职工全心全意当好群众的知心人、贴心人,把党和政府的关怀用实际行动送到困难群众的心坎上。利用新媒体打造“数据课堂”。借助“学习强国”平台和民政微信公众号、微信工作群、网站等新媒体,充分利用新媒体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多种形式立体呈现特性,将学习教育从内容、形式上与新媒体深度融合,形成学习教育内容多元化、形式多样化,不断拓展学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有效激发系统党员干部职工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努力营造学习教育“你追我敢”的良好氛围。三是把学和做结合,把查和改贯通,主题教育一开始就奔着问题去,揪住问题改。聚焦“准”字检视问题。坚持既从民政具体工作上找短板、在担当作为上找差距,又在思想上挖根源、作风上查成因。对找准、查实的具体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我局采取设立意见箱、发放征求意见表、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围绕党的政治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等8个方面征求意见,列出问题清单,接受党员群众监督。特别是围绕民政福利机构管理、社会救助、民政执法工作召开了三次专题检视问题研讨班,就当前民政福利机构管理、社会救助、民政执法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梳理和总结,形成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督促涉及业务办室及时整改问题。局班子成员和各业务办室负责人通过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分批次列出问题清单21条,制定整改措施51条,已整改落实30条,长期坚持10条。聚焦“实”字整改落实。坚持把抓好专项整治作为检验主题教育成效的重要标尺,对标县委“10+2”专项整治内容,结合上级党委巡视巡察反馈问题,局党组主动认领、不等不拖、不推不靠,制定《整改方案》,全面参与整改,确保整改不跑偏、不走样、不散光。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总之,2019年各项民政重点工作圆满完成,但还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临时救助基层责任落实不到位,不规范救助时有发生。二是低保规范管理工作进展不平衡,工作措施落实不到位。三是保障对象信息不精准,保障政策落实不到位。四是基层政权与社会组织管理工作薄弱,没有形成齐抓共管工作局面。五是社会化养老难开展,养老服务设施利用率低。六是社会救助力量薄弱,基层救助工作举步维艰。七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及民政领域乱象整治工作线索摸排手段单一、线索摸排数量不多、质量不高。
三、2020年工作打算
2020年,全县民政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落实县委、政府各项部署要求,努力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全力主攻脱贫攻坚,夯实民政基层基础,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奋力开创民政事业改革发展新局面。
(一)大力实施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工程。做好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将符合低保条件的贫困人口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切实做到应保尽保;继续做好入户核查与信息核对,对不符合条件保障对象坚决予以清退,做到应退尽退;对精准扶贫疑似漏评和疑似错退对象,对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低保、高龄、孤儿、五保等相应的救助范围;注重做好收入不达标家庭的临时救助工作,确保全县困难群众不愁吃、不愁穿;完成双兜底中特困供养人员的入院工作,切实解决困难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
(二)全面提升城乡社区为民服务水平。加强社区工作者能力素质提升工作,重点对46名城市占全国作者业务能力进行培训,有效提升社区治理能力;建立完善社区工作者绩效考评考核机制,采取平时监督检查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倒逼社区工作者聚焦主业、履行职责;加强和谐社区创建,积极拓展社区服务功能,严格落实社区准入事项和审批制度,彻底为社区减负,提升社区服务能力建设水平;扎实做好农村“55124”工作模式,加强民主监督,进一步强化村务公开工作,采取集中培训、乡镇轮训等多种方式对全县村委会成员、村监会成员、“四会”负责人就村级治理、村民自治、移风易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工作内容开展培训,提升综合治理水平。
(三)持续深入推进城乡低保专项治理。聚焦群众关切,扩大群众参与,严肃整治低保经办过程中不担当、不作为、脸难看、事难办问题;严肃整治低保工作中“四个意识”不强、责任不落实、措施不精准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有效解决低保中“漏保”“脱保”问题;严肃查处近亲属备案制度落实不到位、“人情保”“关系保”问题,确保困难群众的保障水平稳步提升;优化社会救助流程,做好低保审批权限下放乡镇试点工作,全面开展低保审批权限下放乡镇工作。
(四)不断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大养老服务供给,健全养老服务保障,提高养老机构利用率;开展养老服务人员专业化、精准化培训,坚持100%持证上岗;加强养老机构运营监管,建立养老机构运营考核机制,促进服务质量全面提升;继续抓好养老服务机构健康运行,积极探索县老年活动中心运营模式,做好运营前期各项准备工作;实地指导、督促社区、农村居家养老服务和城镇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规范化运作。
(五)全面提升社会救助保障工作水平。继续开展基层社会救助规范化检查,进一步规范基层社会救助工作;采用案例演讲、交流、分析等以会代训形式,切实增强基层民政工作人员对社会救助政策的理解和掌握,增强为民服务的能力;建立乡、镇社会救助核查员互查机制,推进社会救助核查核对工作向纵深发展;努力提升儿童福利工作,推进残疾人福利保障工作。
(六)持续加强社会组织监管工作力度。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发挥社会组织党组织统领引导作用,着力提升社会组织党建质量;加强部门协同,落实对社会组织负责人、资金、活动的监督管理;贯彻落实《慈善法》,依法依规开展慈善组织认定和监督管理;完善社会组织服务支持体系建设,加大社会组织信息公开和执法监察力度,优化社会组织发展结构;支持社会组织能力和品牌建设,提升社会组织质量。
(七)不断强化社会专项事务工作管理。提升婚姻登记系统信息化建设能力,强化婚姻文化品牌建设,做好《婚姻法》颁布70周年宣传活动;做好福利彩票销售相关工作,加强专管员考核与监管,拓展福彩宣传渠道;加强辖区内殡葬领域风险点排摸,进一步规范殡葬服务市场秩序,完成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后续工作,做好普查成果转化运用。
(八)全面加强民政系统队伍自身建设。紧紧围绕“拧紧思想总开关、增强队伍战斗力、树优民政新形象”这一工作主线,开展民政系统干部职工队伍思想政治建设、能力素质建设和干事创业作风建设,努力实现民政事项“最多跑一次”,不断提升民政服务质量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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