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资金分配计划的通知》(宁农(牧)发〔2026]1号)和《关于印发〈西吉县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根据实际情况对全乡肉牛、肉羊养殖户(场)(一般户及经营主体)在县内外饲草经营主体购买干草,每头牛补助干草不超过1吨吗,每5只羊补助干草不超过1吨。每吨补助76.365元进行补贴。养殖大户及农户每户补助不超过3600元,养殖场、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畜禽保种场等经营主体每家补助不超过18000元。没有肉牛存栏或肉羊存栏的不予补助。
经农户申请,村级汇总,乡级组织验收,我乡饲草补贴资金共涉及45户,购买饲草数量1309.5吨,补贴资99999.97元。现将到户补贴资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验收结果及补贴资金发放有问题的,请以来电,来访或书面形式向西吉县兴平乡人民政府反映。
公示时间:2026年4月13日-2026年4月19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兴平乡人民政府反映。
举报电话:0954-3018401(西吉县农业农村局)
0954-3848808(兴平乡人民政府)
西吉县兴平乡人民政府
2026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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