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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营乡关于2024年中央财政农业防 灾减灾资金的公示说明

时间:2025-12-19

来源:西吉县新营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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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印发〈西吉县2024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西农函202512)文件精神,现对肉牛,肉羊养殖场()在县内外饲草经营主体购买干草饲草料进行补助,每头牛或每5只羊补助干草不超过1吨,每吨补助不高于115元,养殖户每户最高补助不超过3000元,养殖场,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每家最高补助不超过2万元。没有肉牛存栏或肉羊存栏的不予补助。

经农户申请,乡村两级审核验收,新营乡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资金共补助家庭农场1,验收饲草数量144.76吨,补贴资金16647.4元。

现将验收结果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日起7日内向新营乡人民政府提出意见。

公示日期2025121920251225

扶贫监督电话:12317

农业农村局:0954-3018401

乡监督电话:0954-3669006

附件:西吉县2024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资金验收表


             西吉县新营乡人民政府

              2025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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