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农业农村部、水利部《关于印发<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防灾减灾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3〕13号)和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资金分配计划的通知》(宁农(牧)发〔2024〕21号)文件精神,对我乡肉牛养殖场(户)在县内外饲草经营主体购买干草进行补助,全年每头牛补助干草不超过1吨,每吨补助不高于180元。1.肉牛存栏50头以上的养殖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最高补助不超过3000元;2.从区外一次补栏50头以上,并且存栏50头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每家最高补助不超过2万元;3.为促进白虎村以工代赈牛棚养殖业发展,对白虎村以工代赈牛棚养殖20头以上,每头牛补助干草不超过1吨,每吨补助不高于180元,最高补助不超过3000元。没有肉牛存栏的不予补助。经农户申请,村委会核实汇总,乡级审核验收,我乡饲草补贴资金共涉及20户,购买饲草数量423.777吨,补贴资金76280元。现将到户补贴资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验收结果有问题的,请以来电、来访或书面形式向马建乡人民政府反映。公示期限:2025年9月1日—2025年9月7日。
监督电话:马建乡人民政府:0954-3738801
西吉县农业农村局:0954-3018401
扶贫监督电话:12317
附件:西吉县马建乡2024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资金资金兑付表
西吉县马建乡人民政府
2025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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