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和自治区第一批财政支农项目计划的通知》(宁农(计)发〔2024〕16号)文件精神和自治区农技推广总站《2025年全区有机肥施用与化肥减量化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的文件要求,经实地对接,确定兴平乡为2025年西吉县有机肥施用与化肥减量化示范项目实施乡镇。按照项目堆肥堆制和施用要求,经过乡村初验、县级抽验,有88户农户和1个新型经营主体已完成堆肥堆制和进田任务,且堆肥现场抽检结果符合要求。
现将涉及拟补贴的堆肥实施主体、数量及补贴金额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接受社会监督。在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的,请以来电、来访或书面形式向西吉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举报,反映的情况要实事求是,实名举报,以便调查核实。经核实后将取消其项目补贴资格。
公示期限: 2025年7月23日-2025年8月1日
投诉电话:0954-3012739
来信、来访地址:西吉县农业农村局(吉强东路696号)
附件:2025年西吉县有机肥施用与化肥减量化示范项目拟补贴堆肥主体名单
西吉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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