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做好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建设工作,提升我县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和效益,逐步完善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模式和技术体系,按照《2025年全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实施方案》(宁农(科)发〔2025〕9号)和《西吉县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实施方案》(西农函〔2025〕95号)要求,现面向社会遴西吉县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肥料化、收储运)实施主体,具体要求如下:
一、遴选范围
(一)申报对象
在西吉县域范围内注册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
(二)申报要求
从事农作物秸秆机械化收集离田,以及能源化、肥料化、基料化、饲料化、原料化等多种形式利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配套自筹资金的能力,诚信度高、未被相关部门列入异常经营名单,无违法、违规记录。
二、遴选内容
(一)秸秆肥料化利用。支持规模种养主体和秸秆有机肥加工企业,利用农作物秸秆+畜禽粪污开展有机肥生产。一是须利用农作物秸秆作为主要原料加工有机肥,秸秆占比不低于50%;二是须有适度规模的堆放场地;三是开展种养结合的主体优先。
(二)秸秆收储运。支持实施主体在西吉县域范围内收储运农户的秸秆。一是须提供设施用地或建设用地审批手续;二是须经所在乡镇(街道)支持同意;三是须有10亩以上的收储场地,选址符合消防安全要求,交通便利、远离村庄、学校、加油站等。
三、遴选程序
(一)通过西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遴选公告。
(二)符合条件的主体按照遴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县农业农村局递交申报材料。
(三)经县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专家审核后,将审核通过项目实施主体、地点等内容向社会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实施,适时召开项目实施主体培训会。
四、申报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
2025年7月7日至7月13日。
(二)地点
县农业农村局一楼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五、申报资料
(一)《西吉县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肥料化)实施主体公开遴选申报表》《西吉县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收储运)实施主体公开遴选申报表》。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盖章)。
(三)企业情况简介(办公场所、公司制度、人员情况、业绩情况等介绍和照片)。
(四)企业近三年财务报表。
(五)企业征信报告。
(六)收储运申报主体需提供设施用地或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复印件(盖章)。
以上申报材料统一使用A4纸打印和复印,按顺序装订,加盖公章,一式2份。各申报主体于2025年7月13日前申报材料送至西吉县农业农村局一楼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954-3012898
附件:1.西吉县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肥料化)实施主体公开遴选申报表
2.西吉县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收储运)实施主体公开遴选申报表
西吉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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