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扶持培育一批管理规范、运营良好、联农带农能力强的新型经营主体,促进我县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按照全区2025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要求,现将我县申报2025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内容
1.项目扶持条件。一是对近1年内未享受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扶持的县级及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和二星级及以上示范家庭农场进行扶持,所扶持的家庭农场需完成“一码通”赋码登记;二是对2024年被评定为县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和二星级家庭农场的主体可优先进行扶持;三是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由县农经站拟选,经县农业农村局党组研究审核后确定经营主体,已按相关规定享受中央相关资金支持的农业经营主体不再重复支持。
2.项目扶持内容。支持农业经营主体推广新技术、新装备应用,改善生产条件,增强生产经营能力,提升产出水平。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优先支持玉米、小麦、大豆(复合种植),兼顾马铃薯和小杂粮等作物生产,重点支持种植主体优化组织方式、应用先进技术,充分挖掘地种肥药各要素、耕种管收各环节增产潜力,提高主要粮油作物关键技术模式到位率和覆盖面,带动大面积均衡增产,推动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能力不断提升,所扶持的合作社粮食自种面积初定不少于540亩、家庭农场粮食自种面积初定不小于270亩;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培育,对评选创建的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和星级示范家庭农场进行扶持,资金主要用于培育经营主体进行小型农业生产、田间灌溉、病虫害防治、初级加工、智能化监控等设施设备改造和生产设施改善。
二、申报审定程序
农业经营主体自主申报,在规定的期限内填报项目申报书,经申报主体所在村、乡镇审核确认后上报县农经站,并由农经站组织人员深入经营主体实地检查、初选、评审,择优确定项目主体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实施西吉县2025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
三、申报材料及要求
1.申报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盖章)、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盖章);《西吉县2024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申报书》;企业负责人征求意见表;材料真实性承诺函(签字盖章)。
2.申报要求:具有法人资格,具备县级及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和二星级及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开户许可证照齐全;具有固定场所及必备的办公设施,有牌子,满足日常工作、经营,各种资料齐全,制度上墙;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严格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经营主体及负责人(法定代表人)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经营主体没有发生非法生产经营,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无群体性上访事件,近3年未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被税务部门列入非正常纳税人、未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列入违法失信名单和给予行政处罚或通报、未涉及非法金融活动;经营主体实行标准化生产,有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农产品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性标准要求,积极开展品牌创建、产品质量高、品牌影响力大,经营以来未出现生产和出售“假冒伪劣”农产品等损害权益行为。
四、申报时间与地点
1.申报时间:2025年1月21日开始,2025年2月15日下午18时结束。
2.申报地点:县农业农村局大楼五楼县农经站办公室
联系电话:0954-3012448
附件:1.西吉县2025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申报书
2.企业负责人征求意见表
3.材料真实性承诺函
西吉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1月21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