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第二批中央和自治区财政支农项目计划的通知》(宁农(计)发〔2023〕18号)、《关于印发2023年宁夏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农科发〔2023〕2号)和固原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3年固原市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固农发〔2023〕38号)要求,11月21日,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联合验收小组对该项目进行了现场验收,项目建设符合《西吉县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要求,现对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验收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如发现验收结果有问题的或公示对象存在问题,请以电话、来访或书面形式向西吉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举报。反映的情况要实事求是,实名举报,以便调查核实。对反映的问题,经核实后将取消培训机构项目资金补贴。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21日—2023年11月27日。
举报电话:0954-3012739 12317
来信、来访地址:西吉县农业农村局(吉强镇何家店58号)
附件:西吉县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验收公示表
西吉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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