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高农产品生产源头农残检测标准和效率,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根据《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的意见》农质发〔2016〕8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宁政办发〔2016〕22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西吉县2021年农产品农残速测仪补贴项目”申报公告如下:
一、建设内容
2021年重点对种植、畜牧生产的农产品销售代办点或种养销售新型经营主体(协会)进行补贴,每个法人组织补贴一台,对符合要求自行购置的农残速测仪每台补贴8000元。
二、仪器购买标准
设备具备检测项目内容包括:农药残留、甲醛、二氧化硫、组胺、苏丹红、增白剂、防腐剂、瘦肉精、抗生素、黄曲霉毒素B1、玉米赤霉烯酮、呕吐毒素等食品安全项目的快速检测检测方法:酶抑制率法、胶体金法、滴定法等(定性模式、定量模式、多种定标曲线方程)。
设备携带方便,易操作,无需专业技术人员就可以操作。
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检测标准。
农产品检测结果数据自动上传到西吉农产品质量追溯服务平台上,确保数据不被人为修改,数据实时更新,便于追溯监管和查处,随时通过手机端或者PC端可打印食用农产品合格证。
三、申报主体
种植、畜牧生产的农产品销售代办点、种养殖销售新型经营主体(协会)。
四、申报截止时间
2021年7月5日—2021年7月25日
五、申报程序
1、各蔬菜生产经营主体(协会)、销售代办点填写申报书,由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审核加盖公章后报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审核并公示补贴主体名单。
2、各蔬菜生产经营主体(协会)、销售代办点完成设备采购后,备齐购买发票、采购合同、自验表、法人营业执照及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送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审核并以文件形式上报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申请初验。
联系人:西吉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袁方、柴忠良
联系电话:18152599973 13895343006
附表:1.西吉县2021年农产品农残速测仪补贴项目申报书
2.农残速测仪采购和验收参数
西吉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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