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1〕11号)、《宁夏回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规定》(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15号)、《宁夏回族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等文件的要求,为充分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规范开展重大行政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切实防范化解规划实施过程中的各类社会稳定风险,现就《西吉县教育体育事业“十五五”发展规划》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有关事项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规划概况
本次评估对象为《西吉县教育体育事业“十五五”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划》),《规划》实施周期为2026-2030年,由西吉县教育体育局牵头编制。《规划》系统总结“十四五”全县教育体育发展成效,对“十五五”期间教育体育事业发展环境进行分析,明确“十五五”期间教育体育事业发展的教育公平、教育质量、教育供给、教育保障方面发展目标,提出加强党对教育体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实施学校布局优化调整、城乡教育均衡发展、教育教学质量、师资能力、校园安全等提升行动、全方位提高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水平等主要任务,谋划教育、职业教育、体育类共计67项重点建设项目,总投资188353万元。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一)征求意见范围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规划》实施涉及利益相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征求意见主要事项
1.您了解本次《规划》的相关信息的渠道、途径;
2.您对《规划》的整体内容、发展目标、主要任务是否认可,有无调整优化意见;
3.您认为《规划》实施后对学校办学条件、教学质量、校园安全、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水平等带来的影响;
4.您认为《规划》实施过程中是否存在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民生矛盾等影响社会稳定的隐患;
5.针对《规划》实施过程中可能引发的潜在风险,您有哪些风险防范、矛盾化解、权益保障方面的建议。
三、公示期限及参与方式
本次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自公示发布之日起生效。公众可以在公示期间以信函、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责任单位提交口头、电子或书面意见。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将根据实际情况,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予以研究,并将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向有关单位反馈。
四、实施单位信息
1.责任单位:西吉县教育体育局
2.联系人:马力伟
3.联系方式:15209648519
4.邮箱:nxxjedu@163.com
附件:《西吉县教育体育事业“十五五”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
西吉县教育体育局
2026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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