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1〕11号)、《宁夏回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规定》(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15号)、《宁夏回族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等文件的要求,为充分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规范开展重大行政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切实防范化解规划实施过程中的各类社会稳定风险,现就《西吉县陈家沙河河道采砂规划(2026—2030年)》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有关事项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规划概况
为深入贯彻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国家重大战略,严格规范河道采砂管理,统筹河道防洪安全、河势稳定、生态保护与砂石资源合理利用,西吉县水务局已编制完成《西吉县陈家沙河河道采砂规划(2026—2030)》(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科学划定禁采区、可采区,其中可采区总面积20.828万㎡,规划期采砂控制总量为343662t(约20.828万m³),年度控制开采量不超过5万m³,控制开采深度不超过3.0m,年度禁采期为每年6月1日至9月30日。《规划》实施后,将全面规范陈家沙河河道采砂活动,统筹保障河道行洪安全、河势稳定、水生态保护与砂石资源合理利用,为西吉县城乡建设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
二、稳评目的
系统识别《规划》实施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历史遗留压占河滩地纠纷、施工扬尘噪声及运输扰民、汛期作业安全隐患、相邻用水权益纠纷、群众信访投诉及生态扰动等各类社会稳定风险因素,全面开展风险等级研判,科学制定风险防范、化解及应急处置措施,从源头预防和化解矛盾隐患,保障规划科学有序落地实施,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具体形式及期限
为全面评估本决策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潜在风险,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现就以下方面征询公众意见:
1、您对《规划》实施的总体态度;
2、《规划》实施对您生产生活、饮水安全、出行交通、居住环境等方面的影响;
3、对采砂作业扬尘噪声控制、运输车辆管理、汛期安全防护、河道生态保护、岸坡稳定性维护等方面的意见;
4、《规划》实施可能存在的社会稳定风险因素;
5、对风险防范化解措施、群众权益保障、后期生态修复及河道管护等方面的建议。
公示期间,可通过书面信函、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决策单位、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单位联系,提出对本《规划》社会稳定风险的意见和建议。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将根据实际情况,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予以研究。公示周期为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2026年6月26日至2026年7月1日)。
三、实施单位联系信息
实施单位名称:西吉县水务局
联系人:李祥文
联系电话:15909573624
电子邮箱:15909573624@163.com
西吉县水务局
2026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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