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西卫医罚告〔2026〕2号
当事人:马某虎、男、住址:宁夏西吉县,居民身份证号:642223XXXXXXXX4737.
违法行为类型: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从事诊疗活动。
主要非法事实:
1.马某虎本人未取得《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在位于西吉县某乡镇某村路口西侧土建房内为他人输液治疗。
违法依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四款的规定。
处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
处罚内容:没收《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处理决定书》(西卫医证保决〔2026〕2号)登记的全部药品和医疗器械、罚款20000元
处罚机关:西吉县卫生健康局
处罚决定日期:2025年4月23日
公示期限:2年公示单位:西吉县卫生健康局
公示日期:2026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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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公网安备6404220200000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