殡葬服务基础项目 | ||||||||
服务项目 | 收费 标准 | 计费单位 | 收费管理 形式 | 收费依据 | 服务内容 | 服务标准 | 减免政策 | |
遗体接运费(含车辆消毒费、遗体消毒、抬尸等) | 445 | 元/具·次 | 政府定价 | 西政规发〔2025〕2号 | 遗体接运、车辆消毒、遗体消毒、抬尸。 | 遗体接运:正常死亡遗体接运往返35公里(含35公里)以内350元/具·次,35公里以上每公里加收2元,过路、过桥费由丧属承担;特殊遗体(腐烂、肢体不完整等情况)收费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因丧属改动接尸时间造成灵车放空,在收费标准基础上按80%收取空驶费。自治区行政区域外的租车执行市场调节价,发生的过路、过桥费由丧属承担。车辆消毒费:10元/具·次。接运遗体时,对车辆及车内冰棺进行消毒。遗体消毒:40元/具·次。正常死亡遗体消毒。抬尸费:正常死亡遗体抬运费45元/具·次(不含接尸袋),不参与遗体抬运的不得收取抬运费。步梯二楼(含二楼)以上每层加收10元/具·次。 | 在县殡仪服务站办理殡仪服务的,对城乡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遗体或人体器官(组织)捐献者、因公安机关等特殊原因无人认领所致遗体发生的接运费免收。 | |
遗体存放费 | 50 | 元/间·具·天 | 政府定价 | 西政规发〔2025〕2号 | 普通停放,进行阶段性消毒。 | 遗体存放费50元/具·天,不足24小时按1天计算。 | 在县殡仪服务站办理殡仪服务的,对城乡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遗体或人体器官(组织)捐献者、因公安机关等特殊原因无人认领所致遗体发生的遗体存放费免收。 | |
80 | 元/间·具·天 | 采用专用设施设备(冰棺)存放遗体并消毒。 | 遗体存放费(含冷藏)80元/具·天,不足24小时按1天计算。 | |||||
殡葬服务非基础项目 | ||||||||
服务项目 | 收费 标准 | 计费单位 | 收费管理 形式 | 收费依据 | 服务内容 | 服务标准 | 减免政策 | |
吊唁大厅及配套设施设备租赁费 | 30 | 元/间·30分钟 | 政府指导价 | 西政规发〔2025〕2号 | 提供祭奠场所供客户进行周年追思、纪念等活动。 | 不高于30元/间·30分钟,每超过30分钟加收30元,不满30分钟按30分钟计算。包含电子屏、音响、金丝绒幕布、电子火盆、花圈等基本设施。 | 对遗体或人体器官(组织)捐献者、因公安机关等特殊原因或无人认领所致遗体发生的殡葬费用,免除延伸服务费。 | |
吊唁小厅及配套设施设备租赁费 | 20 | 元/间·30分钟 | 政府指导价 | 西政规发〔2025〕2号 | 提供祭奠场所供客户进行周年追思、纪念等活动。 | 不高于20元/间·30分钟,每超过30分钟加收30元,不满30分钟按30分钟计算。包含电子屏、音响、金丝绒幕布、电子火盆、花圈等基本设施。 | ||
守灵厅及配套设施设备租赁费 | 100 | 元/间·天 | 政府指导价 | 西政规发〔2025〕2号 | 提供守灵场所租赁(包括装饰布置、提供休息室等)。 | 不高于100元/间·天,不足24小时按1天计算。包含供桌、电子火盆、电子香炉、跪垫等殡葬服务设施。 | 对遗体或人体器官(组织)捐献者、因公安机关等特殊原因或无人认领所致遗体发生的殡葬费用,免除延伸服务费。 | |
遗体整容 | 150 | 元/具 | 政府指导价 | 西政规发〔2025〕2号 | 对遗体进行清洁、整理、修饰、修补、化妆等。 | 正常死亡遗体洁身、整理不高于150元/具,其余服务产生费用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 | 对遗体或人体器官(组织)捐献者、因公安机关等特殊原因或无人认领所致遗体发生的殡葬费用,免除延伸服务费。 | |
遗体防腐 | 100 | 元/具 | 政府指导价 | 西政规发〔2025〕2号 | 对正常死亡遗体进行防腐处理。 | 不高于100元/具,不足24小时按全天计算。高度腐烂等特殊遗体,长期存放等特殊需求遗体由双方协商确定。 | 对遗体或人体器官(组织)捐献者、因公安机关等特殊原因或无人认领所致遗体发生的殡葬费用,免除延伸服务费。 | |
住宿室大间 | 120 | 元/天 | 政府指导价 | 西政规发〔2025〕2号 | 免费提供一次性纸杯、桶装矿泉水、烧水用具等。 | 住宿室25㎡以上(含25㎡),不足24小时按全天计算,日间休息免费。 | 对遗体或人体器官(组织)捐献者、因公安机关等特殊原因或无人认领所致遗体发生的殡葬费用,免除延伸服务费。 | |
住宿室小间 | 80 | 元/天 | 政府指导价 | 西政规发〔2025〕2号 | 免费提供一次性纸杯、桶装矿泉水、烧水用具等。 | 住宿室25㎡以下,不足24小时按全天计算,日间休息免费。 | ||
依据西吉县人民政府《关于西吉县殡葬基本服务及延伸服务收费标准的通告》(西政规发〔2025〕2号)文件规定执行。 举报电话:西吉县民政局0954-3012532 监督及投诉电话:12345或1231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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