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工程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核发流程,现对西吉县葫芦河流域冷凉蔬菜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核发、总平面图公示如下:
证件编号:6404222026042200006
建设单位:西吉县农业农村局
建设位置:西吉县兴隆镇兴隆村
建设规模:地点位于兴隆镇兴隆村,东靠驾校,南临纬三路,西至西环路,北接纬二路,规划总用地面积61.11亩,总建筑面积37952.7平方米。内设冷库12个,建筑面积3211.79平方米,月台及分拣大棚3953.7平方米,制冰车间2629.56平方米,包装车间3522.36平方米,蔬菜加工车间9184.49平方米,生产服务用房4894.05平方米,分级分拣车间2514.6平方米,转存库8042.15平方米,并配套场地硬化、给排水、采暖、电气等基础设施和制冷等设备。
发证日期:2026年4月22日
有效时限:2026年4月22日-2029年4月21日
公示时间为2026年4月22日至4月28日
公示期间,如有相关意见及建议,可通过写信、来电等方式向西吉县农业农村局提出。来信请寄:西吉县农业农村局,电话:0954-3012739、0954-3012853,接受电话和邮件来访时间为公示期间每天8:30至12:00、14:00至18:00。
附件:
1.西吉县葫芦河流域冷凉蔬菜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2.西吉县葫芦河流域冷凉蔬菜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用地总平面图
西吉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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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公网安备6404220200000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