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202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现将2025年西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时间:2025年8月4日上午8点
二、体检机构:宁夏工伤康复鉴定指导中心(原宁夏干部疗养院)
三、体检机构地址:银川市兴庆区富宁街康乐巷5号
四、注意事项:
(一)体检需持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近期2寸免冠蓝底同底照片2张。
(二)体检人员必须按指定时间自行前往指定体检机构,务必掌握出行时间,关注交通状况,防止迟到。体检前2日,请不要进食高脂肪和油腻的食物,注意休息,勿熬夜、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日应保持空腹、憋尿,不可饮水和进食,穿宽松衣物。
(三)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事业编制警务人员岗位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事业单位相关行业对身体有职业准入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四)如在规定时间不按照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为本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可微信支付。男性312元,未婚女性335元,已婚女性354元。
(五)怀孕或者可能已受孕者,请事先告知医务人员,可以在体检时暂不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的检查,也不做出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考察可继续进行,如果考察中发现有影响聘用的问题,不予聘用。如果考察中没有发现有影响聘用问题的,暂缓聘用,待考生孕期结束后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检查,完成体检,并做出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体检合格,按照程序进行公示、审批聘用。
(六)招聘单位或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经招聘单位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可以申请复检1次,复检应安排在不低于原体检医疗机构级别的其他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者申请复检的,复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附件:2025年西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人员名册(167人)
西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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