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我县老旧农业机械报废更新,加快农业机械结构调整,提升农业生产效率,保障农机安全生产,促进全县农机装备结构优化和节能减排,现将西吉县2025年老旧农机具报废回收网点、拆解企业申报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回收网点。具备“报废农业机械回收”业务资质的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农机维修企业、农机作业公司、供销合作社等市场主体参与报废农机回收,回收网点实行备案制。
(二)拆解企业。符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环保等规定,且具备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或农机回收拆解资质的市场主体开展报废农机回收拆解。对有发动机部件及含废弃污染物的报废农机,拆解企业应具有商务部门审批认定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
(三)农用北斗终端机具报废回收拆解。鼓励有资质、有能力的电子产品回收拆解企业、北斗终端机具生产企业,对从事农用(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农用北斗辅助驾驶系统、田间作业监测终端等农用北斗终端机具开展回收拆解。拆解企业需具备电子产品拆解处理能力,有固定的拆解场所、必要的拆解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以及符合环保要求的拆解流程和废弃物处理方案。
二、申报材料
1.《西吉县2024年农机报废回收拆解企业报名申请表》(见附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专业技术人员(含技术工人)和管理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技术和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4.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环保等具备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或农机回收拆解资质;
5.拆解和停放报废农机的土地使用权合法有效证明(如土地使用权证;若属租赁的,应附租赁合同等);
6.拆解设备清单:拥有拆解设备的有效证明(如拆解设备发票;若属租赁的,应附租赁合同等)。
7.无出售、维修已报废农业机械记录;无违法出售已报废发动机、车架、变速箱、前后桥,拼装农业机械记录;无违法收、销等经营行为记录。
8.从事农用(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农用北斗辅助驾驶系统、田间作业监测终端的回收拆解企业需具备电子产品拆解处理能力,有固定的拆解场所、必要的拆解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以及符合环保要求的拆解流程和废弃物处理方案。四、材料受理
1.申请单位向县农机中心提交上述申报材料,县农机中心组织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2.对审核合格拟确认的申报主体,在政府网站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2025年西吉县老旧农业机械报废回收、拆解主体。
3.不予认定的,向申请单位说明理由。
五、其他事项
(一)报废回收、拆解主体自愿报名,所提供材料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一旦发现不规范、不真实、弄虚作假现象的,取消报名资格。
(二)经公示后确定的主体,在县农机中心的指导监督下开展报废更新工作,县农机中心将定期不定期开展检查和考评,对报废更新过程中弄虚作假和不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的回收拆解主体,将取消报废更新资格。
(三)报名截止时间。于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到县农机中心提出申请,过期不予受理。
(四)申报地址及联系人:西吉县农业农村局大楼一楼办公室
温淑萍 0954-3012898
附件:1.西吉县2025年农机报废回收拆解企业报名申请表
2.西吉县2025年农机报废回收网点报名申请表
3.西吉县2025年农用北斗终端机具报废回收拆解企业报名申请表
西吉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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