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河湖长制工作和河道采砂管理要求,为确保全县河道采砂管理规范,进一步将河道采砂管理责任落实到位,西吉县河道采砂管理河长责任人为乡镇级河流河长、行政主管部门责任人为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现场监管责任人为村级河长、行政执法责任人为水行政执法机构负责人,现将西吉县河道采砂管理四个责任人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限内,如有不同意见可通过电话、来访等形式,向西吉县水务局反映。
公示时间:2025年4月14日—4月20日
受理部门:西吉县水务局
联系电话:0954-3018969
附件:西吉县2025年河道采砂管理责任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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