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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遴选西吉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西吉县农业广播电视学校)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大豆玉米复合种植培训班)培训机构的公告

时间:2024-07-29

来源:西吉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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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宁夏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农(社)发〔2024〕1号)和固原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4年固原市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固农发〔2024〕39号)及西吉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4年西吉县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西发〔2024〕104号)文件要求,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公开对西吉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西吉县农业广播电视学校)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培训机构进行遴选,现将有关遴选条件公告如下:

一、遴选条件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强的课程设计研发和教学管理能力;具备与培训内容相适应的培训能力和跟踪服务能力;

具有健全完善的财务会计部门和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

具有相应的培训资质(办学许可或培训、推广职能),相关培训证明材料丰富齐全;能够针对区市县和培训单位的要求制定科学、详实的培训实施方案和资金预算、资金使用计划;

备优质的课堂集中教学场所及配套设施设备,以及与培训内容相关的实习实训场所或合作实训基地;自有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专兼职教师队伍,并入库管理能够落实培训班班主任制度,有专职人员整理培训资料,对培训全程做好课件整理、拍照录像考勤记录等工作,能按照要求真实、完整、规范地建立培训台账及档案,并负责项目验收、绩效考核的完整资料收集、整理、装订工作);

熟悉高素质农民培训特点及当地产业发展相关情况,有丰富的培训经验和业绩,在本领域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经过认定的国家级、自治区级、市级、县级认定的农民教育培训基地、田间学校、实用人才基地、农民合作社、产业联合社等培训机构优先选用,上一年度承担自治区内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的培训机构优先选用;两年内经营异常或受到行政处罚的培育机构不参与遴选;私自分包、转包培训任务的,取消当年培训任务并追缴培训项目资金;

六)愿意在培训主管部门指导下承担培训任务,遵守县级培训项目及资金管理规定。

二、遴选程序

请具备以上遴选条件、有意承担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申报资料和申报表一式二份邮寄或者送到西吉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办公四楼西吉县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办公室参加资料初审。申报资料包括:《西吉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西吉县农业广播电视学校)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培训机构申报表》、法人证书、培训资质、征信信息、财务审计报告、机构简介(含师资情况、实训基地情况、保障措施等)、中国信用网征信资料等。对初审合格的培训机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分由高到低选取1家培训机构,经专家评审及单位会议研究确定。并将遴选结果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培训协议后方可组织实施培训。

联系人:李莉(17795450751)

联系电话:0954-3015631

地址:西吉县城东何家店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办公四楼农广校

附件:西吉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西吉县农业广播电视学校)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培训机构申报表



西吉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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