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西吉县2023年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西党农办发〔2023〕9号)文件精神,现将西吉县2023年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项目实施方案中各实施项目进行公示。
一、扶持项目
1.见犊(驹)补母。对本县饲养良种基础母牛(驴)的脱贫户、监测户及经营主体,每繁殖成活1头三代以上西门塔尔良种犊牛和西吉驴驹(种质资源保护品种),每头补贴基础母牛(驴)600元,其他犊牛品种补贴300元。
2.全株玉米(苜蓿)青贮。对本县加工调制全株玉米(苜蓿)青贮的脱贫户、监测对象及经营主体每吨补贴20元,对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每吨补贴30元。
3.规模养殖场及肉牛“出户入园”养殖园区建设。按照规模养殖场“五化”建设标准,新建存栏西门塔尔肉牛500头以上的养殖场(养殖园区)2个,每个补贴200万元;新建存栏西门塔尔肉牛300-499头的养殖场(养殖园区)1个,补贴资金100万元;新建存栏肉鸡(蛋鸡)3-4万羽的标准化养殖场1家,补贴资金20万元;新建存栏肉鸡(蛋鸡)5万羽以上的标准化规模养殖场1家,补贴资金35万元。
移民区新建存栏西门塔尔肉牛300头以上“出户入园”养殖园区3个,每个安排建设资金510万元;移民区新建存栏西门塔尔肉牛500头以上“出户入园”肉牛养殖园区1个,安排建设资金900万元。产权归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社带动移民户经营使用。
4.养殖示范村建设。新培育肉牛养殖示范村8个,每村发展养殖示范户30户以上,户均存栏西门塔尔肉牛5头及以上,其中基础母牛3头及以上,建有60立方米以上的青贮池1座,每户补贴5000元(已享受青贮池补贴的养殖户不予重复补贴),对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每户补贴6000元(已享受青贮池补贴的养殖户不予重复补贴);新培育肉羊养殖示范村3个,每村发展养殖示范户30户及以上,每户饲养肉羊25只及以上,其中能繁母羊20只及以上,每户补贴2000元,对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每户补贴3000元;新培育生猪养殖示范村6个,每村发展示范户20户及以上,每户饲养生猪4头及以上,每户补贴2000元,对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每户补贴3000元。
5.牛肉加工及屠宰补贴。对当年新建的牛肉加工企业,加工牛肉500吨以上的,每家补贴100万元。计划补贴牛肉加工企业3家,安排资金300万元。
脱贫户和监测户向县内屠宰企业缴售肉牛,由屠宰企业屠宰加工,每头给予脱贫户和监测对象200元的运输补贴,每头给予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300元的运输补贴,每户最多补贴5头牛。
(二)马铃薯产业
1.马铃薯原原种免费发放。招标采购马铃薯原原种,向有种植意愿的脱贫户和监测对象每户免费发放1000粒,对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每户免费发放1500粒。
2.马铃薯原种繁育基地建设。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集中连片建设100亩以上原种繁育基地,每亩补贴400元。
3.马铃薯一级种薯繁育基地建设。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马铃薯一级种薯繁育基地,或由乡镇组织农户实施,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户+基地”模式,集中连片种植500-1000亩,每亩补贴100元;集中连片种植1000亩以上,每亩补贴200元。
4.马铃薯新品种新技术推广。推广马铃薯新品种(陇薯7号、宁薯18号、宁薯19号、青薯9号等品质)宽幅间作玉米生态复合种植模式,每个示范区集中连片种植500亩以上,每亩补贴200元;推广马铃薯鲜食菜用型专用品种(大西洋、费乌瑞它),集中连片建设100亩以上,每亩补贴200元。
5.马铃薯加工。对本县境内注册登记一年以上、具有加工资质的三粉加工企业,年加工200吨以上的产成品(产品符合国家相关产品质量标准),每家补贴10万元;对全县马铃薯淀粉加工企业年提取马铃薯蛋白200吨以上的,每家补贴40万元。
(三)冷凉蔬菜产业
1.蔬菜集约化育苗。对县内年集约化蔬菜育苗量达1000万株以上的新型经营主体,芹菜等蔬菜种苗每株补贴0.03元,辣椒种苗每株补贴0.04元。单个经营主体最高补贴不超过60万元。
2.蔬菜标准化基地。支持新型经营主体、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流转土地、土地入股、返租倒包等形式集中连片创建蔬菜标准化种植基地。
集中连片种植露地标准化蔬菜基地500亩-1000亩、设施种植50亩以上或设施+露地种植500亩-1000亩,并配套应用高效节水灌溉的每亩补贴500元(基地不允许夹种西瓜);集中连片种植露地标准化蔬菜基地1000亩以上或设施+露地种植1000亩以上,并配套应用高效节水灌溉的每亩补贴600元(基地不允许夹种西瓜)。
3.蔬菜加工。对收购县内蔬菜的加工企业,年加工速冻蔬菜产成品1000吨以上的,每吨补贴200元;对年加工脱水、冻干等蔬菜干制品100吨以上产成品的,每吨补贴500元。单个经营主体最高补贴不超过60万元。
4.新建设施农业。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在王民乡王民村、新营乡甘井村、什字乡杨庄村等村建设日光温室(包括高山地埂墙体日光温室)及大跨度拱棚。
(四)杂粮(油料)产业
1.油料种植。稳定扩大油料种植面积,脱贫户、监测对象和新型经营主体每亩补贴150元,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每亩补贴200元。
2.杂粮规模化基地建设。支持农业新型经营主体集中连片创建500亩以上杂粮规模化种植基地,每亩补贴100元。
(五)农作物种植保墒增产
对全县19乡镇从事种植马铃薯、玉米、冷凉蔬菜、杂粮等农作物的农户,按照实际种植面积给予保墒增产设施(农用地膜)补贴,每户补贴8亩(不能超出土地权确面积),每亩农户自筹40元,政府补贴60元。主推全膜双垄沟播、一膜两季及机械化作业等关键技术。
(六)农业资源化利用
1.农用残膜回收。按照“谁供膜、谁回收,谁使用、谁清理,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加大农用残膜回收力度,每公斤残膜给予农户补贴0.7元,回收企业按每公斤0.2元给予农户运输费用补贴。
2.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对有机肥加工企业、畜禽污粪处理站集中收集(收购)本村及周边养殖户畜禽粪便,运用新型高效生物菌剂发酵腐熟处理加工的有机肥进行补贴,每立方米补贴40元。
3.尾菜青贮饲料示范点建设。筛选1家新型经营主体开展蔬菜尾菜青贮饲料加工示范,购置全日粮饲料搅拌机(TMR机)、固定式裹包机等机器设备,建设半开放式钢架厂房、裹包码堆场等基础设施,以夏季尾菜为主料,小麦秸秆、玉米秸秆、玉米芯、米糠等为辅料,利用微生物发酵技术,制作尾菜青贮饲料。
(七)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
支持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已登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火石寨沙岗村等村建设300吨以上马铃薯通风贮藏库,每座补贴15-100万元(300吨的补贴15万元/座,500吨的补贴28.4万元/座,700吨的补贴32.4万元/座,1000吨以上补贴100万元/座);在偏城乡下堡村等村建设100吨以上机械制冷库(变频制冷机组),每座补贴19.5-100万元(100吨的补贴19.5万元/座,200吨的补贴28.8万元/座,500吨的补贴45.9万元/座,700吨的补贴53.6万元/座,1000吨的补贴100万元/座)。
(八)农产品推介及营销
1.农产品推介。支持企业、合作社、产业协会等经营主体参加区内外农产品展销会、农博会、洽谈会、推介会等农产品推介展示活动。对参加县内推介活动的补贴0.2万元/次,参加固原市内推介活动的补贴0.5万元/次,参加自治区内推介活动的补贴1万元/次,参加自治区外推介活动的补贴2万元/次。
2.特色农产品营销。支持企业、合作社、个体户在全国一二三线城市及区内机场新建西吉特色农产品销售门店,冠名“西吉好东西”标识门头,主营西吉特色农产品,经营时间满6个月以上、销售西吉特色农产品达到100万元以上,每家补贴20-30万元(一线城市补贴30万元,二线城市补贴25万元,三线城市及区内机场补贴20万元)。。
(九)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
在脱贫村示范推广火石寨乡沙岗村、偏城乡北庄村、王民乡小湾村、将台堡镇火集村等村土地集约化经营“三统三分”发展模式,依托肉牛、马铃薯、冷凉蔬菜、杂粮(油料)等特色产业,以村集体为主体建设集约化经营示范基地50个,给每个村集体经济组织补贴10万元。
(十)农业产业基础设施(高标准农田)建设
在硝河乡苏沟村等17个乡镇51个行政村建设高标准农田20万亩,开展田块整治、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农田地力提升、灌溉与排水等工程。
二、健全联农带农机制
农业产业项目优先支持带动能力强、利益联结机制紧密、资金使用效益好的经营主体,项目主管单位要通过项目实施方案、协议等形式明确土地流转、就业务工、带动生产、帮助产销对接、资产入股、收益分红等利益联结机制,明确群众增收的方式和目标。项目主管单位要加强以乡镇为牵头组织经营主体在项目实施前的登记报备工作,项目管理单位要积极约定经营主体与农户通过订单生产、托养托管、产品代销、保护价收购等多种方式,建立紧密利益联结机制,形成经营主体与农户在产业链上优势互补、分工合作的格局,增加农户经营性收入。要积极推动经营主体通过吸纳就业等方式,建立与农村劳动力的利益联结机制,帮助农村劳动力实现稳就业、促增收,对企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补贴类项目,按照补贴资金数量严格要求带动形式、带动人数,优先吸纳脱贫户及监测户务工,项目中涉及的经营主体要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产业帮扶项目联农带农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关于印发<西吉县2023年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西党办发〔2023〕20号)文件要求执行。项目完成后,项目主管单位要先对联农带农情况进行验收,项目实施单位如未按要求履约,不予验收补贴,验收合格后再对其他建设内容进行验收。
三、项目申报及验收程序
1.到户类项目
实施主体:各乡镇人民政府,由乡镇组织村、组、户实施。
申报程序:由农户(经营主体)申请,村委会确认,乡镇认定,报项目管理单位按各自职责审定、备案。
验收程序:凡是到户的各类补贴项目,严格执行“443”验收监管机制,认真组织同步开展三级验收,坚持做到同步启动验收、同步签字确认、同步公开公示、同步核查认定。
具体操作办法:(1)由农户(经营主体)申请;(2)县农业农村局下派人员及乡镇人民政府,村三委班子(村支部、村委会、村监会)、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包村干部(乡镇领导、包村人员)全程参与,逐户进行全面验收;(3)验收结果户主必须签字,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村监会主任、第一书记、包村干部及参与验收的单位人员签字认可;(4)村委会组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通报验收结果;(5)通过后以组为单位在宣传墙(公示栏)、微信群等进行公示;以村为单位在“331”监管平台进行公示。同时,乡镇政府通过乡镇公示栏、“331”监管平台、县人民政府官网站进行公示(6)公示无异议后,村上将结果上报乡政府复核,由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项目管理人员在项目补贴汇总表和资金兑付表上签字确认加盖乡、村公章后,报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进行审核、认定;(7)县级审核、认定后,将补贴资金通过“一卡通”形式直接拨付给受益农户(经营主体)。
如在公示期间出现群众或社会反映的问题,第一时间由村委会提请乡政府组织人员核查并反馈结论。
2.基地类项目
实施主体:技术推广(科研)单位、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殖大户等经营主体。
申报程序:由各类经营主体向各项目主管单位申报,各项目主管单位根据项目实施方案对申报项目进行考察、审核、论证、备案后,由项目实施单位根据项目实施方案组织实施。
组织验收:由项目实施单位初验后,报各项目主管单位进行审核,并组织县级验收。县级验收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会同财政局、乡村振兴局等相关部门进行验收,县级验收结果由各项目主管部门在县人民政府官网进行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后,由项目主管单位将资金拨付经营主体账户。
3.政府采购类项目
实施主体:项目主管单位
申报程序:政府采购类项目,由项目主管单位根据项目建设需要确定采购物资品名、数量、型号、技术参数后,由项目主管部门向县财政局提出采购申请,统一招标后,由项目主管单位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组织验收:政府采购物资到位后,由中标企业以书面形式向物资采购单位申请验收,采购单位初验合格后出具书面报告并以正式文件报项目主管部门申请县级验收。县级验收由项目主管部门牵头组织,会同财政局、乡村振兴局进行验收,并对验收合格的项目出具书面报告,公示无异议后由项目主管部门兑付资金;对验收不合格项目,由项目主管部门下发《整改通知》,各中标企业整改结束后,申请进行二次验收,验收合格后项目主管部门兑付资金。
公示期限:2023年4月10日至4月20日,如有意见,请以来电或书面向西吉县农业农村局反映。
投诉电话:0954-3012739
来信、来访地址:西吉县农业农村局
附件:
1.西吉县2023年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见犊(驹)补母”项目实施方案
2.西吉县2023年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全株玉米(苜蓿)青贮项目实施方案
3.西吉县2023年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4.西吉县2023年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肉牛出户入园养殖小区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5.西吉县2023年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养殖示范村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6.西吉县2023年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牛肉加工及屠宰项目实施方案
7.西吉县2023年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马铃薯原原种免费发放项目实施方案
8.西吉县2023年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马铃薯原种繁育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9.西吉县2023年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马铃薯一级种薯繁育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10.西吉县2023年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马铃薯新品种新技术推广项目实施方案
11.西吉县2023年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马铃薯产品加工项目实施方案
12.西吉县2023年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蔬菜集约化育苗项目实施方案
13.西吉县2023年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冷凉蔬菜标准化基地建设实施方案
14.西吉县2023年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蔬菜加工补贴项目实施方案
15.西吉县2023年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设施农业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16.西吉县2023年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油料种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
17.西吉县2023年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杂粮规模化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18.西吉县2023年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农作物保墒增产项目实施方案
19.西吉县2023年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农用残膜回收项目实施方案
20.西吉县2023年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实施方案
21.西吉县2023年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尾菜青贮饲料示范点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22.西吉县2023年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23.西吉县2023年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农产品推介及营销项目实施方案
24.西吉县2023年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实施方案
25.西吉县2023年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西吉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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