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第一批农业财政项目资金计划的通知》(宁农计发〔2019〕61号)文件精神,支持具有生产经营资质的企业、合作社自行购买马铃薯原原种,每粒补贴0.10元的要求,全县12家具有种薯生产经营资质的种薯繁育经营主体、8家近年来信誉度好,群众满意度高的代繁经营主体(具有生产经营资质经营主体与代繁经营主体签订代繁协议),自行购买原原种建立原种繁育基地,经县级验收组对各经营主体自购原原种数量及建设基地面积进行了验收,现将验收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验收结果有问题的,请以电话、来访或书面形式向西吉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举报。反映的情况要实事求是,实名举报,以便调查核实。对反映的问题,经核实后将取消其项目资金补贴。
公示期限: 2020年9月23日~ 2020年9月29日
投诉电话: 0954-3012739
来信、来访地址:西吉县农业农村局
附件:2020年新型经营主体自购(或自繁)原原种补贴资金兑付表
西吉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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