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吉县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开放工作方案
根据《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大型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体群字【2019】11号)要求,现将西吉县全民健身活动中心2020年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工作方案公布如下:
一、基本情况
西吉县全民健身活动中心位于葫芦河二桥以西,滨河路以南,309国道北侧,于2018年12建成并投入使用。总建筑面积6621.7㎡,可容纳观众5000人。馆内建有乒乓球室、瑜伽室、武术室、健身房等,同时可举办篮球、排球、羽毛球、乒乓球、武术、摔跤、举重等体育比赛。还能举办各种集会、商业会展、体育培训和全民健身等活动。
为规范体育馆管理,根据县教育体育局要求,于2019年5月体育馆工作人员,前往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彭阳县、静宁县等进行考察学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和《全民健身计划纲要》以及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降低一批中介服务收费标准和放开下放部分商品服务价格管理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参照区内外其他各市、县体育馆管理经验和办法,并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了西吉县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健身项目收费标准。
二、免费或低收费开放项目、开放时间及收费标准
(一)开放项目
目前体育馆开设篮球、羽毛球、乒乓球、健身、瑜伽、武术、桌球等项目。
(二)开放时间
1.免费开放
(1)开放项目:羽毛球、篮球、乒乓球、桌球、健身房、瑜伽室(团租除外)
(2)开放时段:免费当日每天上午7: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3)开放日期:元旦、大年初一、“五一”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8月8日全民健身日、“十一”国庆节、开斋节、古尔邦节。
2.低收费开放
(1)开放项目:羽毛球、篮球、乒乓球、桌球、健身房、瑜伽室(团租除外)
(2)开放时段:每周一至周日每天早上6: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每天晚上18:30至22:00。
(3)收费标准:按照物价部门核定收费标准收费,并对外公告。(团租除外)
三、收费标准
1.个人低收费标准,见附表1。
2.体育馆场地租赁收费标准,见附表2。
四、收费用途说明
体育馆收取的健身费用来垫补水电费和卫生工具费等。
五、免费开放日
全民健身活动中心依据《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及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免费开放日方案,见附件3。
附表1:
西吉县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健身项目收费标准
时 间 项 目 |
早 上 6:30—11:30 |
下 午 14:30—17:30 |
晚 上 18:30—22:00 |
节假日 6:30—22:30 |
羽 毛 球 |
5元/人·场 |
5元/人·场 |
8元/人·场 |
8元/人·场 |
乒 乓 球 |
5元/人·场 |
5元/人·场 |
8元/人·场 |
8元/人·场 |
篮 球 |
5元/人·场 |
5元/人·场 |
8元/人·场 |
8元/人·场 |
台 球 |
10元/小时·场 |
10元/小时·台 |
10元/小时·台 |
10元/小时·台 |
健 身 |
15元/人·场 |
15元/人·场 |
15元/人·场 |
15元/人·场 |
附表2:
西吉县体育馆场地租赁收费标准
(双方协商)
项 目 |
内 容 |
周一至周五 8:00---18:00 |
节假日、双休日、 每天晚上 |
篮 球 |
一场比赛/活动 |
180元/小时 |
260元/小时 |
羽毛球 |
一次比赛/活动 |
50元/小时 |
280元/小时 |
乒乓球 |
一次比赛/活动 |
40元/小时 |
280元/小时 |
毽 球 |
一场比赛/活动 |
40元/小时 |
260元/小时 |
广场舞 |
一场比赛/活动 |
80元/小时 |
280元/小时 |
篮球场 |
包 场 |
400元/天 |
600元/天 |
体育馆 |
包 场 |
5000元/天 |
8000元/天 |
说明:1.提供比赛场地器材、灯光、音响、桌椅等设备。
2.只占用比赛场地。
3.8人以下为小型活动,收费按标准8折收取。
4.包馆活动除场地外还提供灯光、音响、工作人员,但不包括裁判员。
附件3:
特定节日特定人群免费开放方案
1.特定节日特定人群免费开放健身
(1)3月8日妇女节:女同志免费健身
(2)5月12日护士节:护士持有效证件免费健身
(3)6月1日儿童节:14周岁以下儿童免费健身
(4)8月1日建军节:现役军人及公安民警持有效证件免费健身
(5)9月10日教师节:教师持有效证件免费健身
(6)9月9日重阳节:60岁以上中老年人凭身份证免费健身
(7)11月8日记者节:记者持有效证件免费健身
2.开放项目
羽毛球、篮球、乒乓球、桌球、健身房、瑜伽室(团租除外)
3.开放时段
免费当日每天上午7: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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