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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吉县火石寨丹霞地貌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第33项整改销号情况公示

时间:2017-12-21

来源:西吉县火石寨丹霞地貌自然保护区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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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区、市《关于做好中央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一、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问题情况

整改任务第33项:大石城及其地质走廊

牵头(责任)单位:火石寨管理处

整改目标:拆除并恢复生态。

整改完成情况:按期拆除并恢复生态。

整改验收情况:拆除到位,生态恢复良好,符合验收销号标准,予以销号。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西吉县火石寨丹霞地貌自然保护区管理处进行反馈。

公示时间:201712月21日至201712月27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西吉县火石寨丹霞地貌自然保护区管理处

联系电话:0954—3022338

联系地址:西吉县政府会议中心三楼

 

西吉县火石寨丹霞地貌自然保护区管理处

2017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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