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西吉县2017年84个销号村村级活动场所新建、维修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中共西吉县委组织部 西吉县财政局 西吉县民政局
西吉县发展和改革局 西吉县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局2017年3月21日
西吉县2017年84个销号村村级活动场所
新建、维修改造实施方案
为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改善基层组织办公活动条件,促进农村各项工作有效开展,切实解决我县2017年84个销号村村级活动场所简陋、坍塌等问题,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美丽乡村建设有关要求,以“管理规范、功能完善、设施配套、环境优美、党员群众满意”为目标,靠实责任、整合力量、点面结合、整体推进,努力把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打造成为“党员活动中心、村民议事中心、技术培训中心、文化卫生中心、信息交流中心和帮困解难中心”为主的“六个中心”,最大限度发挥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的各种资源和集聚效应,有效地吸引、服务党员和群众。
二、工作原则
村级活动场所建设要全面贯彻美丽村庄建设的各项要求,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有机结合起来,从长计议,统一规划,全面推进。经过1年努力,从根本上解决2017年84个销号村村级活动场所简陋、坍塌或无村级活动场所问题。
(一)分类指导、整体推进的原则。注重分类指导,在全面维修漏雨、出现裂缝等可用村级活动场所的同时,对已坍塌或无村级活动场所的选择水、电、路等基础条件和工作基础好的组,建设一批标准相对较高的村级活动场所,示范带动全县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上台阶、上层次。
(二)统一规划、严格管理的原则。将村级活动场所维修或建设纳入美丽村庄建设总体规划,统一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坚持建设标准,精心搞好设计,严格工程管理,把村级活动场所建成农村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
(三)以乡镇为主、分级实施的原则。村级活动场所维修或新建由相关乡镇负责组织实施,要根据全县总体实施方案要求,制定具体方案,并指导无活动场所的村作好建设计划,层层负责,分级实施。
(四)立足当前、兼顾长远的原则。村级活动场所维修或建设,要以满足现阶段村级组织开展工作为主的原则,同时要着眼于适应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在较长的时间内能满足农村党员和群众政治、文化生活的需要。
三、工作任务
根据全县村级活动场所建设的实际,2017年全县村级组织活动阵地建设的目标任务是:新建马莲乡罗曼沟、沙沟乡叶河、震湖乡河滩、火石寨乡罗庄等4个村级活动场所,维修改造白崖乡小坡、红耀乡前庄等80个村级活动场所(详见附表)
四、建设标准
(一)规划新建
面积标准:对于既无办公阵地,又无活动场所的“两无”村,重点安排,优先投入,规划新建。凡新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筑面积不得低于200平方米。设计标准:新建的村部,原则上要求统一外墙设计风格,统一面积标准,统一功能设置。建筑图纸设计工作由县委组织部门委托有资质设计单位完成,经征求各方意见后供各需要新建村部的乡镇组织实施。功能设置:村部重点建好六个功能室: 即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办公室、会议室(电教室)、图书阅览室、文体活动室、卫生室、便民服务室,同时,要积极引导农村小超市、老年饭桌等公共服务设施建在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周围, 提升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的综合服务功能。配套设施:有围墙、有绿化场所,达到“一场两栏八有”的标准,即:有篮球场,有宣传栏、公开栏,有牌匾、旗杆(国旗)、规章制度、电教设备、电话、桌椅、文件柜、书刊等。水通、电通、网络通,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安装有线电视、体育器材等。
(二)维修改造
村级活动场所业务用房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上且墙体出现裂缝等问题的,要坚持标准进行维修。村级活动场所业务用房面积在120 平方米以下且墙体出现裂缝、无法使用的村级活动阵地,要整合资源进行维修。同时,要协调村内有关存量资产,抓好转化利用。对已撤并的农村小学以及部分长期闲置在农村的土地、房屋等资产,由乡镇统筹协调,合理配置给村级组织。凡是通过转化利用、改造扩建能够解决问题的村,不再安排新建活动场所,避免重复建设。
五、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1月1日—2月10日)。相关乡镇组织专门力量,抓紧对本乡镇2017年销号村村级活动场所现状进行调查摸底,建立详细的村级组织活动场所资料档案,包括每一个村现有村级活动场所的调查信息表、简要说明等文字资料和照片,并参照相关项目建设规定的标准,详细、准确地列出维修或新建内容、投资估算等,认真填写西吉县2017年销号村村级活动场所维修、新建任务及投资估算表(详见附件),经乡镇党委分管党建负责人和党委书记签字确认后于2月22日前报县委组织部组织科。
(二)编制方案(2月11日—3月20日)。对于新建的村级活动场所,相关乡镇要根据县委组织部统一实施方案做好村级活动场所建设方案编制工作。坚持因地制宜、经济实用、适度超前、统筹规划的原则,合理确定建设规模,科学编制建设方案,尤其是在村级活动场所的选址上,相关乡镇要认真研究,严格把关,尽可能选在村民聚集地、村子的中心位置,便于党员、干部、群众活动。建设方案编制完成后及时报县发改局审批。
(三)落实任务(3月21日—6月30日)。相关乡镇要靠实责任、强化措施,严格按照需维修、新建村级活动场所的数量和县委组织部提供的村级活动场所建设图纸,做好群众的思想动员工作,加大建设力度,全力抓好任务落实。同时,采取部门帮扶、社会捐助等多种方式、多渠道筹措资金,按照“一场两栏八有”的标准,积极做好配套建设。
(四)检查验收(7月1日—7月20日)。县委组织部会同发改局、建设局、财政局制定验收方案,抽调专业技术人员组成检查验收组,对新建、维修的村级活动场所的具体情况和质量情况逐一进行检查验收,并对每个村室进行拍照,建立图文并茂的村室建设资料档案。检查验收达标的兑付补助资金,并将验收情况作为年终相关乡镇党建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六、投资估算
项目建设估算需投资1114万元。其中,新建村级活动场所4个,投资180万元,维修改造80个,投资934万元。其中乡镇、部门筹措314万元,2017年涉农整合资金800万元,相关乡镇要积极整合相关资金,争取帮扶部门大力支持,努力拓宽社会筹资渠道,确保维修改造工作顺利进行。
七、资金筹措
新建村级活动场所县财政原则上每个补助资金40万元,维修改造的县财政原则上每个补助资金8万元,其余由相关乡镇及帮扶部门筹措。
八、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相关乡镇党委要高度重视村级活动场所建设工作,成立工作机构,切实加强领导和指导,建立和落实领导责任制,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及时研究协调和解决工作中的有关事宜。乡镇党委书记是村级活动场所维修、建设的第一责任人,乡镇长是直接责任人,要明确一名副职领导主抓此项工作,要切实履行好职责,投入足够精力,抓好此项工作。县委组织部将把村级活动场所维修、建设纳入乡镇党建工作目标管理,并作为重要内容进行考核,对维修或建设达不到要求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严格项目管理。相关乡镇要加强建设资金和工程监管,对建设资金必须统一管理使用,杜绝挪用、挤占、截留,保证专款专用;要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要求建设,根据《关于加强和规范全县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通知》(西政发〔2014〕167号),对新建单项投资50万元以下项目的选址、勘察、设计、监理等直接进行委托,实行合同制管理,对单项投资50-100万元项目施工,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招标;要强化监督检查、项目审计、验收等制度,确保把活动场所建设成为群众“满意工程”、“廉政工程”。对截留挪用资金、偷工减料、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等问题,要严肃追究当事人、负责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要严格资产管理,村级活动场所的使用权归村集体,村级组织要保证村级活动场所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侵占,不得擅自改变其使用性质。
(三)落实部门职责。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由县委组织部牵头、县发改局、财政局、建环局各指定1名分管领导共同负责,研究协调和解决工作中的有关事宜。县委组织要发挥牵头抓总,会同相关部门(单位),及时了解掌握工作进展情况,总结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加强监督检查和具体指导。县发改局负责村级活动场所新建项目方案的审批、监督管理工作。县财政局负责县涉农资金整合下拨和办公用品的采购配置。县民政局负责积极争取农村社区建设资金,与村级活动场所建设整合实施,确保村建设工作顺利进行。
(四)加强督促检查。在村级活动场所维修、建设过程中,要建立健全督促检查工作机制,采取多种方式保证建设进度和质量。县委将抽调组织部、发改局、财政局、建设局等部门的专业人员组成督查组,加大督查力度,对相关乡镇村级活动场所维修、建设的质量和进度进行经常性督查,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相关乡镇也要抽调人员对村级活动场所维修、建设工程进行全程跟踪监督,确保工程质量。
(五)搞好舆论宣传。村级活动场所维修、建设工作,基层党员群众十分关注。要通过各种有效形式和途径,广泛开展舆论宣传。认真听取群众意见,理顺群众情绪,尊重群众合理要求,争取基层党员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争取社会各界的关心和帮助,形成村级活动场所维修、建设方便干部群众、干部群众广泛参与的良好局面,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附件:西吉县2017年村部维修、新建任务及投资估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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