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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总 ‖ 西吉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公告(第1号)(第2号)(第3号)(第4号)

时间:2020-02-07

来源:西吉融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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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吉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公  告
(第1号)
为全面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依据自治区应对疫情工作指挥部1号公告精神,特向全社会和公众提出以下要求:
一、凡是1月8日以来进入西吉的所有区外人员(含宁夏区外来西吉人员和宁夏区内外出返回来西吉人员),必须立即到所在的乡镇、村(社区)进行申报登记,并同时到所在地乡村和社区卫生机构接受健康筛查、登记、管理。登记、筛查时必须准确提供本人居住地、往来方式、健康状况等基本信息。
二、凡是在健康筛查中被确定为与疫情传播关联人员,要主动接受健康检查、流行病学调查,并如实提供相关信息。若被告知需要居家隔离医学观察者要主动配合做好个人生活管理,不得随意外出,接受卫生专业人员每天两次体温测量和健康观察。若被告知需要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者要依法配合,不得擅自脱离,违者将依法处理。
三、所有县域内人员如有发热情况,必须及时到县人民医院就诊,并自觉接受跟踪监测。严禁非指定医疗机构擅自诊疗发热患者,一经发现要求患者转诊至县人民医院诊疗,并向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四、凡是进入县域的所有车辆,都要接受道路入口留验站的现场查验。所有车载人员必须接受体温测量登记,所有车载货物必须接受有关部门对野生动物非法贩卖交易依法检查,所有营运性客车必须接受检查消毒。若被告知需要在临时隔离观察点进行观察者,必须主动配合接受健康检查。若被告知需要转送相关专业医疗机构接受隔离诊疗者,必须配合,不得拒绝。暂停跨省际班线客运车辆运营。
五、暂停县文化馆、图书馆、体育馆、博物馆、旅游景区、餐饮摊点、影院、网吧、KTV、歌厅等文化娱乐场所和餐饮服务单位的营业。
六、关闭所有活禽交易市场。
七、取消所有群众性文化活动和群众自发组织的集会活动,暂停开展所有红白喜事和家庭集体宴席聚餐活动,各酒店、饭馆无条件接受宴席、房间退订。
八、全县所有宗教活动场所暂停对外开放,停止一切宗教活动。取消传统惯例举办的各类宗教纪念、敬香祈福、传统庙会、“尔麦里”、聚礼弥撒等活动。
九、尽量减少外出,不串门、不集会、不聚餐、少握手,不去人群密集场所,出门戴口罩,勤洗手、勤消毒、勤通风,避免与任何有感冒或类似流感样症状的人密切接触。
十、动员全社会对不遵守相关规定的人员进行举报,将依法对违规者追究责任。举报电话:0954-3012758(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特此公告。
西吉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1月26日
西吉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公  告
(第2号)

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防止疫情蔓延,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再次向全社会和公众提出以下要求:

一、暂停省际、县际、县内客运班线和城市公交及各类包车运行,全县正常运营的出租车要保持通风和消毒,驾驶员、乘客必须做好口罩佩戴等防护措施。

二、在县境内国、省、县干道入口处设立道路入口留验站,对进入县境的乡村道路实行全面封闭。

三、各中小学校、幼儿园严禁校外人员进入,开学时间由教育主管部门统一通知,教师和学生不得提前返校;关停各类补习班、培训班和辅导班。对就读于湖北省的西吉籍大学生全部进行健康管理,暂时不得提前返校,等候校方统一通知。

四、各单位办公区域实施封闭管理,每天严格进行消毒,工作人员在岗期间必须佩戴口罩,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五、市场、商场、宾馆等公共场所每天定时做好消毒,并在入口处设置醒目、清晰的卫生防护提示,所有进入公共场所人员和工作人员必须佩戴口罩。

六、各居民小区严格对进入小区的外来人员及车辆进行登记,对一次性口罩等垃圾进行妥善处理,对公共设施进行全面消毒。各行政村对外来人员实施严格登记管理,并通过大喇叭、宣传标语、新媒体等平台做好疫情防控知识宣传。

七、提倡勤俭过节,理性安排出行。倡导社会各界、广大群众树立自我防范意识,暂停各类聚餐聚会、走亲访友等活动。

八、全面稳定市场供应,加强公众防护用品和食品蔬菜等产品的储备调度。对趁机制假售假、囤积居奇、哄抬物价、行骗牟利等行为,坚决从严从快查处。

九、公众要从正规渠道了解疫情信息和防护知识,不信谣不传谣。

特此公告。

西吉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1月27日

西吉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公   告

(第3号)

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防止疫情蔓延,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再次向社会和公众提出如下要求:
一、即日起暂停全县所有城乡集贸活动。
二、即日起全县所有行政村设立检查点,非本村人员和车辆一律不得进入;特殊情况确需进入的必须核实去向,并严格落实登记、消毒、测温措施。
三、即日起对全县所有居民住宅小区严格管控,对非本小区的人员和车辆进行劝返,一律不得进入;确需进入的必须核实去向,并严格落实登记、消毒、测温措施;每晚10:00至次日早晨6:30所有住宅小区临时封闭管理,本小区居民进入实行实名登记,非本小区居民一律不得进入。如有就医等特殊情况必须外出的,需向小区值班人员告知事由,实行严格的实名去向登记。
四、凡是1月8日以后从外省返回西吉人员必须纳入健康筛查管理对象,对摸排发现或本县常住居民有疑似症状的,一并纳入健康筛查管理,按照诊疗方案及时送县人民医院就诊。
五、严格落实医学隔离对象解除机制,隔离期限的判定要严格遵循医学标准和相关规定,不得擅自解除;隔离期满后应由县卫生健康局进行专家会审并出具书面通知后予以解除。
六、广大城乡居民要自觉减少外出,减少家庭聚会,减少走亲访友,减少前往人员密集场所,主动避免人群聚集,出门必须佩戴口罩。
特此公告。
西吉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0年1月31日
西吉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公告
(第4号)

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防止疫情蔓延,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再次向社会和公众提出如下要求:

一、县内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2020年2月3日正常上班后,在保证疫情防控工作正常开展和机关单位日常运转基础上,实行弹性工作制至2020年2月9日。办公场所一律实行封闭管理,每天定时消毒,进入人员必须戴口罩、登记信息、测量体温。单位职工凡从区外返回或接触过重点人员必须隔离观察,隔离期满正常上班。要严格控制会议,确需召开的尽量用视频形式,减少人员聚集。

二、政务、税务、公安、人社、信访等各类政务服务大厅暂不开放,一律采取网上办公,开放时间视情况另定,严禁群访。

三、县内各类企业不早于2020年2月9日24时前复工。涉及保障公共事业运行必需(供水、供气、供热、供电、通讯等行业)、疫情防控必需(艾草生产和销售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等行业)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除外,但企业必须严格落实消毒、通风等措施,加强职工体温监测和健康防护,及时报告相关信息,做到防护工作全覆盖。企业县域以外员工暂时不得返回,具体返回时间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另行确定。各企业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企业防疫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四、各乡镇、机关单位餐厅除对家不在本地的干部和应对疫情的一线工作人员、加班人员提供配餐服务外,停止集中供餐、不得集体用餐。

五、疫情防控期间,各商场超市、农贸市场、药店、宾馆必须在入口处设置醒目标志,提示顾客在进出、购物、称重、付款期间保持1.5米以上安全距离(在地上划线或贴线)。必须根据营业面积严格控制人员流量,每百平方米人员数量不得超过25人。必须在入口设置顾客等待区,用隔离带进行分流,并指派专人疏导顾客,避免人群扎堆拥挤。

六、各级医疗机构不得以疫情防控为由推诿各类患者,要全力确保广大患者得到及时救治。发现推诿拒绝患者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特此公告。

西吉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0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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