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13日至12月12日,我局按照《固原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办法(试行)》规定,对《西吉县殡葬服务设施专项规划(2025—2035年)》(征求意见稿)在全县范围内进行征求意见,现将反馈意见情况予以汇总说明。
一、征求意见范围
此件征求意见范围包括社会公众、各乡(镇)人民政府及相关单位。
二、征求意见反馈情况
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反馈意见9份,其中,提出具体修改意见的4份共计10条,无意见的5份。按征求意见对象分类,社会公众反馈意见0份提出修改意见0条,各乡(镇)人民政府反馈意见4份提出修改意见1条,各相关单位反馈意见5份提出修改意见9条。
三、提出具体修改意见的主体、内容及采纳情况
(一)社会公众提出具体修改意见0条;
(二)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具体修改意见1条:兴隆镇人民政府建议在下堡子村、单北村、兴隆村、黄岔村规划农村公益性墓地,此条内容部分采纳,单北村已在规划内,其余三村因土地性质不符合农村公益性墓地选址标准,均未采纳;
(三)各相关单位提出具体修改意见9条:交通运输局建议6条:什字乡玉丰村、余堡村、温塘村、保卫村、李海村、新营乡上岔村与田坪乡李沟村7处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议退让公路用地及安全距离,此条内容部分采纳,新营乡上岔村、什字乡保卫村、李海村、田坪乡李沟村4处农村公益性墓地已在规划内且已调整,其余3处农村公益性墓地未将其纳入规划;文化旅游广电局建议1条:兴隆镇张结子村龙山墓地、团庄村金盆湾遗址、单南村西山遗址因存在文物,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作为殡葬服务设施用地,此条内容全部采纳;水务局建议2条:所报选址矢量范围与河道管理范围线相交(具体为硝河乡大干沟红泉村与马莲川河张堡源村)、所报规划选址占地矢量与什字乡南台村张家沟2#淤地坝管理范围部分重合,此条内容全部采纳。
四、综述
我局起草的《西吉县殡葬服务设施专项规划(2025—2035年)》(征求意见稿)在全市范围内共征求9家意见(含社会公众),共提出具体修改意则10条,共采纳8条,其他无不同意见。
西吉县民政局
2026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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