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吉县兴平乡人民政府


兴平乡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更好地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便于社会公众依法获取西吉县人民政府和西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公开范围

本办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政府职能、领导分工、党务信息政策法规、政务信息等相关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兴平乡人民政府网站上查阅。

公开形式

1.西吉县政务服务中心。  

地  址:西吉县闽宁大道工业园区管委会办公大楼

开放时间:夏季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冬季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54-3018118。

2.西吉县档案馆查阅

  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西吉县滨河路(气象局旁)

  开放时间:夏季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6:30

            冬季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6:00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54-3012856

3.西吉县图书馆查阅

地  址: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西吉县什字街95号

开放时间: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30

          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联系电话:0954-3012990

对主动公开信息,乡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微信平台“今日美丽兴平”、兴平乡331”监管平台兴平乡政府门户网站)和在办公场所公开两种形式以电子文档形式保存,办公场所公开的信息公布在宣传栏中,或以宣传单的形式摆放在业务办理区内。

公开时限

本机关网上公开的信息,除法律、法规、规章概况信息、规范性文件、发展规划、行政执法依据、行政事业性收费、公共服务、政务公开、机构职责、行政许可、产品注册等信息长期留存外,其他信息网上留存的期限不超过1年。

属于本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将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依法予以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西吉县兴平乡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申请获取。需获取各部门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的,应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本机关将分批、逐步整理依申请公开的信息目录,并向社会公布。

三、受理机构

本机关自200811日起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名称、办公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地址等如下:

机构名称:西吉县兴平乡人民政府

咨询电话:0954-3848808

办公地址:西吉县兴平乡人民政府

邮政编码:756299

电子邮箱:xjxxpxzf@126.com

咨询时间:8:30-12:00  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申请程序

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或各部门提出申请的,填写《宁夏西吉县兴平乡人民政府依信息申请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可通过以下方式填写: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自治区政府网站或本机关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

2.通过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西吉县兴平乡人民政府党政办当场提出申请。本机关和各分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4.本机关收到公民提出的申请后,将核对申请人的身份;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需出具单位委托书及申请人身份证。

为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申请人能够根据《目录》事先确定所需信息的索引号的,本机关将当场答复或者立即答复予以公开。

申请处理

当场受理登记并出具《登记回执》;对于要件不完备的,本办可以要求申请人补正。

本办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按规定程序对申请进行审查,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在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遇特殊情况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办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可延长15个工作日。

本办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一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办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办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依法不属于本办公开或者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镇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镇的名称、联系方式。

五、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

1、属于国家秘密的;

2、属于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露的;

3、属于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对个人隐私造成不当侵害的;

4、法律、法规规定免予公开的其他情形。

六、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机关纪委监委投诉。

监督电话:0954-3848808

通信地址:西吉县兴平乡纪委监委办公室

邮政编码:756299

接待投诉时间:8:00-12:00  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违反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向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制办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以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兴平乡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附件:兴平乡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理流程图

网站地图

主办:西吉县人民政府    承办:西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电话:(0954)3016271 电子信箱:xjxzwgk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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