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吉县兴隆镇人民政府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兴隆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做出更新、说明。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办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党务、政务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兴隆镇人民政府网站上查阅。

(二)公开形式

对主动公开信息,本乡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微信平台“魅力兴隆镇”兴隆镇“331”监管平台)和在主要办公场所公开两种形式。本网上公开的信息以电子文档形式保存,办公场所公开的信息公布在宣传栏中,或以宣传单的形式摆放在业务办理区内。

(三)公开时限

网上公开的信息,除概况信息、规范性文件、发展规划、行政执法依据、行政事业性收费、公共服务等信息长期留存外,其他信息网上留存的期限不超过1年。

属于本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将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依法予以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乡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办申请获取。

(一)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兴隆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办公地址:固原市西吉县兴隆镇党政综合办公室。联系电话:0954-3779018,邮政编码:756299,电子邮箱:xjxlzzf@126.com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下午17:30

(二)申请程序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填写《西吉县兴隆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样表附后,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党政综合办公室领取,也可以在本办网站下载电子版。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办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2、申请方式

(1)申请人可以在本办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

(2)通过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本办当场提出申请。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的,需出具单位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

3、申请处理

党政办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对《申请表》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完备,可以当场受理的,当场受理登记并出具《登记回执》;对于要件不完备的,本办可以要求申请人补正。

本办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按规定程序对申请进行审查,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在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遇特殊情况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办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可延长15个工作日。

本办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一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办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办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依法不属于本办公开或者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镇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镇的名称、联系方式。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1、属于国家秘密的;

2、属于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露的;

3、属于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对个人隐私造成不当侵害的;

4、法律、法规规定免予公开的其他情形。

三、监督方式

监督电话:0954-3779018通信地址:西吉县兴隆镇纪律检查委员会

邮政编码:756299

接待投诉时间:周一至周五(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7:30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办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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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西吉县人民政府    承办:西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电话:(0954)3016271 电子信箱:xjxzwgk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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