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有关规定,为了更好地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编制《西吉县乡村振兴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本《指南》将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及时更新。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根据工作实际,本单位向社会主动公开下列信息:
(1)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和办事指南;
(2)本单位制定出台的规范性文件;
(3)与本单位职责相关的政策解读;
(4)重点工作、业务动态;
(5)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6)应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公开主要渠道
上述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西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门户网站(http://www.nxxj.gov.cn)进行公开。
1.通过公开查询点查阅《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相关政府信息。查询点设在西吉县乡村振兴局办公室。
联系电话:0954-3012557
查询接待时间:
夏季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30
冬季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8:00
2.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西吉县政务服务中心
地 址:西吉县闽宁大道工业园区管委会办公大楼
开放时间:夏季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冬季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54-3018118。
西吉县档案馆查阅
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西吉县滨河路(气象局旁)
开放时间:夏季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6:30
冬季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6:00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54-3012856
西吉县图书馆查阅
地 址: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西吉县什字街95号
开放时间: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30
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联系电话:0954-3012990
(三)公开时限
本机关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一)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二)申请处理
本机关在收到《申请表》后,将进行登记。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则在登记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答复:
(1)属于公开范围的,将向申请人提供信息或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免予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3)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
(4)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领导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5)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应当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