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现编制了《西吉县司法局政府政务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
一、主动公开
1.公开范围
根据工作实际,本单位向社会主动公开下列信息:
(1)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和办事指南;
(2)本单位制定出台的规范性文件;
(3)与本单位职责相关的政策解读;
(4)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
(5)重点工作、业务动态;
(6)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7)应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
2.公开形式
(1)西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nxxj.gov.cn);
(2)“西吉普法”微信公众号、新闻媒体等。
3.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4.查询方法
公众可以从“西吉县人民政府网”网站上,通过政府公开信息栏目查询,或使用信息索引检索、全文检索方式获取自己需要的政府公开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需要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1.书面申请
受理机构:县司法局办公室
咨询电话:0954-3012514
传真号码:0954-3012514
电子邮箱:xjxsfj@126.com
通信地址:西吉县城新民路105号
邮政编码:756299
工作时间:正常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 14:30—18:30(夏季) 、14:00—18:00(冬季)。
2.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县司法局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3.申请处理
本机关在收到《申请表》后,将进行登记。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则在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答复:
(1)属于公开范围的,将向申请人提供信息或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免予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3)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
(4)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领导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5)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应当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局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局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