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吉县兴平乡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西吉县兴平乡人民政府 发表日期:2023-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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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西吉县兴平乡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统计数据从2022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2年以来,兴平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二十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严格执行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区、市、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坚持依法行政,深化信息公开,把政务信息公开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的重要内容,强化责任落实,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工作能力,不断增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

2022年,我乡不断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及时公开工作现状,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主要通过县人民政府网(乡信息公开—兴平乡)、乡政府信息公开栏形式向外公开,其中涉及单位机构职能、财政预算、政策解读、业务办理、行政服务、政府文件等相关内容。2022年共计公开发布38条政府网站信息,其中项目公示17条,补贴结果3条,预决算公开3条,工作动态15条。

(二)依申请公开

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时间内,兴平乡以公众需求为导向,明确重点公开领域,根据自治区、市、县关于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围绕全乡改革举措和经济社会民生,不断扩大公开范围,明确公开主体,进一步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环节,实时更新动态信息,充分保障公众知情权,确保信息公开内容全面、时效及时、渠道畅通,及时有效的开展我乡对外宣传交流,各类新媒体设有互动留言功能,根据准确的留言以及建议,确保及时回复以及根据建议发布新的相关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

采取严格的保密制度以及审批制度,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责任制,明确责任人和职责,细化工作措施和流程,建立完善管理制度和实施办法,确保信息服务的准确和及时。成立了由乡长陈晓宁同志任组长,分管领导马锦明为副组长,综合办工作人员为组员的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信息公开的材料收集、整理上传和审核工作。信息发布严格明确在信息公开各环节的保密审查责任,要求必须经分管领导及主要领导依次进行保密审查后,方可对外发布信息,切实做到了谁上网,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进一步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安全性,为兴平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稳定性提供组织保障。

(四)平台建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我县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要求,我乡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定期更新信息,加大宣传力度,发挥信息宣传在推进各项工作中的功能和作用确保广大群众都能获取政务信息。

(五)监督保障

一是高度重视。2022年,兴平乡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单位年度考核体系,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其他政府信息公开知识,不断完善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基本原则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二是严格审查程序。明确界定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或者不予公开情形,保证“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三是及时回应需求。根据群众反映情况,调整公开事项方向,并及时回应社会呼声。积极参与区市县举办的政府信息公开培训会,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单位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纳入日常监测监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2年我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问题和不足。一是发布信息数量较少,涵盖领域还不够广,质量还需提高;二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和重视程度不够,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及时性还有待提高;三是信息公开渠道还有待拓宽,还需探索新路子,同时提高信息的利用率;

(二)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2023年,我乡将继续严格按照信息公开的各项要求和目标,切实发挥好信息公开平台的桥梁作用。

一是加大信息公示力度。在按规定公布应公布的信息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二是加强业务知识培训。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业务水平;三是拓宽宣传渠道。要进一步积极探索现代媒体潜力,运用新的信息化手段,丰富政府信息服务渠道,扩大信息公开覆盖人群范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一是加强政务信息管理。做到经常性工作长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及时公开。同时严格把控发布审核,采取去标识化、删除或遮盖等手段妥善处置现有身份证号、手机号码、金融账户、家庭住址等公民个人信息,依法保护个人隐私,增强网站可看性可读性,推进信息公开和公众服务。二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在继续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短信、展板栏等媒体宣传的基础上,积极探索,不断拓宽政策解读的渠道,为群众推送生育、上学、养老、医疗、疫情防控等方面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政策知识。三是进一步贴近社会民众需求。真正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内容等作为信息公开的重点,不断扩大我乡公开信息的丰富性和信息公开主体的覆盖面。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本机关2022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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