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吉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西吉县医疗保障局 发表日期:2022-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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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西吉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统计数据从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公众如需进一步了解西吉县医疗保障局相关信息,请与西吉县医疗保障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西吉县吉强东街663号,联系电话:301297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县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切实强化组织领导,规范制度保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拓展公开领域,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有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具体情况如下:

  (一)确保“主动公开”有序推进。出台了《西吉县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1年)》和《西吉县医疗保障局政务公开标准化清单目录》等文件,建立了信息公开、政策解读、监督管理、回应关切等全链条式政务公开制度体系,细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渠道,使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建立了政务公开工作台账,详细记录政务公开情况,做到有据可查、有迹可循。2021年,我局在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15条,其中政务公开目录1条、机构职能1条、部门财政预决算3条、行政执法主体责任及人员信息2条、简讯消息2条、医保业务经办指南1条、政策解读1条、通知公告1条、行政规范性文件3条。

(二)确保“依申请公开”规范运行。根据《西吉县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1年)》,聚焦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办理质量和办理效率,明确办理人员责任、办理时限,办理流程,确保能够准确解答申请人员想要了解的政府信息。2021年,医保局未收到群众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要求。

  (三)确保“政府信息管理”全面落实。  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办公室抓落实的要求,周密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根据人员岗位调整情况,及时调整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主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多次召开会议研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导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四)确保“平台建设”规范管理。一是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十四五”规划纲要、各项规划、行政执法等相关信息,积极推进本单位预算、决算及相关报表公开,及时更新网站频道、微信公众号等各类型概况信息,综合运用在线访谈、图文动画、短视频等形式加强重大政策发布解读,认真做好“12345”政府热线等各类留言信息的办理工作。二是进一步丰富公开方式。调整优化了微信公众号架构,做好医保服务、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等信息发布工作。

(五)确保“监督保障”有力有效。2021年,组织单位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培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其他政府信息公开知识,不断完善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医保局各办公室和医保中心积极配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自觉地接受社会评议和监督,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该部分以表格形式报告。表格如下: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1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

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 政 诉 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2021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公开工作意识有待加强。信息公开数量不平衡,发布的时效性有待提高。二是公开影响范围不够广泛。政策解读形式缺乏创新,内容设计还不够贴近群众,运用新媒体公开信息较少。

(二)改进措施一是创新公开内容和形式。在完善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基础上,探索公开工作的新方法、新手段、新方式,丰富公众参与功能和互动渠道,探索群众喜闻乐见的公开形式。二是全面推进公开工作。加大信息公开检查力度,督促指导办公室重视开展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三是加强公开培训和宣传力度。加强工作人员的业务学习和培训,建立良好的沟通协调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地融入日常业务工作,规范信息发布审批流程。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未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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