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吉县民政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西吉县民政局 发表日期:2018-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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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部署安排,组织编制县民政局2017年度政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我局政府网站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西吉县民政局办公室(地址:县城政府街,邮编:756299,电话:3012532  电子邮箱:xjmzj532@163.com)

一、概

2017年,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县委、县政府有关规定开展工作,认真执行信息审核发布制度和主动公开及依申请公开办事程序。截至2017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进展顺利。民政局是公众关注度高、公益性强、公权力大的部门之一。在县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精心指导下,我局积极围绕“民政爱民、民政为民”的宗旨,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把它作为体现民政部门“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核心理念的重要方面,作为推进各项民政工作又快又好发展的内在动力,作为民政系统内练素质、外树形象的有力抓手,作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的重要举措,转变观念,扎实工作,开拓创新,有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新的发展,基本满足了社会对民政部门公开的需求。 

(一)2017政务公开基本情况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我局局班子成员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和文件精神,落实部署相关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领导小组,明确具体指导、协调和组织实施政务公开工作,促进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二是落实政务公开管理责任制,做到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和业务办(室)负责人具体抓,继续保持民政系统政务公开工作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 

2.完善机制,加强监管。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政务公开长效机制,以制度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发展,以机制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同时,我局还建立了以乡、村两级公示信息发布更新,推动了民政系统政府信息公开的经常化、规范化。 

3.明确重点,增强效果。为落实公开办事制度,我局紧紧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焦点进行公开,确实保证公开透明运行工作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真正收到实效。一是将最低生活保障服务、医疗救助服务、社团登记服务、民办非企业登记服务、殡葬管理服务、收养登记服务、婚姻登记服务等民政主要对外管理服务的办事依据、办事程序、提供资料、收费标准、办事地点、经办人、联系电话等向社会公开,方便群众办事查询。二是推进行政权力运行、财政资金使用、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公共监管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及时完善平台及制度建设。 

(二)拓宽政务公开渠道

我局从实际出发,继续“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着力点,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一是根据县政府统一要求,将西吉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的第一平台。需公开的信息均在网站发布,并统一文件格式。二是运用多种方式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以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方式丰富公开形式,以惠民利民宣传手册、公示栏等传统方式强化公开效果,及时落实办理群众意见。 

(三)推进“阳光民政”建设

1.推进行政审批事项信息公开。及时公开民政行政职权,公开了全县性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级及章程核准,县管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及章程核准等项目的办事指南和流程,及时发布相关审批决定。 

2.编制了县民政局权力清单和服务清单。贯彻落实区、市、县关于建立部门权力清单和服务清单制度的要求,对重点内容进行了全面梳理,广泛公开征求意见。 

3.完善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加大对城乡低保标准、申请流程、审批程序等信息的公开力度,通过宣传栏、村务公开栏等渠道进一步完善低保对象长期公示制度,规范了公示内容、形式、方法、程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我局积极做好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截止到2017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5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2017年度,我局及政务服务中心民政医疗救助窗口、婚姻登记窗口共计接受群众咨询1800多人次,其中电话咨询人次最多。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方面的信息主要有如下几项:救灾救济、城乡低保、医疗救助,行政许可方面的民间组织管理、社会团体、社会福利、社区建设。为弱势群体提供强大的社会保障网,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更便捷的服务,大大促进了社会的和谐和稳定。实践证明,公开这些信息,在很大程度上方便了群众查询相关政策,受到广大群众好评。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今年以来,未接到相关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发生。 

六、民政救助及最低生活保障政策解读 

今年10月份,根据县委、县政府组织的“谈民生 转作风——西吉县2017年广场问政”活动,结合民政工作职能,我局负责人就“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等申请程序、救助方式及措施等做了详细的现场解答。在平时的工作中,还对优抚安置、医疗救助、减灾救灾等方方面面的政策、制度等向广大群众进行了广泛宣传和讲解,让广大老百姓真正了解各类民政救助政策、低保机制、拥军优属等制度,群众知晓度高,减缓了各类矛盾,为和谐西吉建设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七、公开办理人大和政协提案及时、稳妥处置政务舆情等社会热点问题 

今年接到人大和政协提案2件次,一是根据2017年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做好2017年城乡社区服务站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 

(宁民发[2017]37号)批复文件,已妥善解决吉强镇惠安社区、民生家园社区办公场所。怡秀社区、湖滨社区未争取到项目资金,力争2018年争取项目实施建设。团结村办公场所属吉强镇政府协调解决;二是关于社会福利事业保障情况,我局及时成立领导小组,深入村(社)、农户调研和摸排,广泛宣传孤儿监护需提供的合法证明材料及供养福利补贴的发放范围、发放标准、发放程序等政策法规, 核实、理清事实孤儿底数,做到应保尽保。  

结合政府办交办的977件次政务舆情,我局相关工作人员及时入户调研、核查,及时回复、稳妥处置社会关切的热点问题。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今年我县民政工作开局良好,进展顺利,取得了一定实效,但随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不断深入推进,我们感到工作中存在着一些不足:一是城乡低保家庭收入难以核实界定,基层民政工作队伍薄弱,各项工作进展不平衡,工作难度较大;二是社区工作比较滞后,社区工作管理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民政基层基础工作比较薄弱。 

(二)整改措施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创新思路,扎实工作,不断提升全县民政工作水平,为全县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2018年我局将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紧扣“创新驱动怎么做、脱贫富民怎么干、生态立区怎么办”这一主题,不断强化“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理念,深化“亲民、利民、为民”实践,着力改善民生,推进基层民主,加强社会管理,优化民政公共服务,努力铸造社会平衡稳定机制,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特困群体、优抚群体的基本权益,充分发挥民政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基础作用,为我县在全区率先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作出新贡献。

一是提升综合防灾减灾能力。进一步完善救灾减灾预案,健全县、乡、村三级灾害信息员队伍和乡、村两级灾害应急救助体系;加强救灾资金使用管理,协同相关部门,加大督查力度,保证救灾资金安全运行;启动运行西吉县救灾物资储备库,协调调拨、采购救灾物资,加强救灾物资储备,提升应急救灾能力。 

二是规范社会救助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区、市要求,组织实施城乡低保分类施保及提标政策;完善城乡低保、高龄老人、五保、孤儿、优抚对象等各类民政救助对象的信息录入工作,启动救助对象信息录入系统,健全信息档案,按时发放各类救助资金;全面组织开展城乡低保核查工作,规范审核审批程序,积极加强与扶贫部门的衔接沟通,进一步加大投入,提高标准,做好低保兜底,实现农村低保与扶贫“两条线”有效衔接。 

三是完善城乡医疗救助体系。不断完善大病医疗救助制度,积极争取大病医疗救助资金,适当提高困难群众大病医疗救助比例,积极推行大病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进一步简化服务程序,提高救助水平。充分发挥大病救助政策的扶持脱贫作用。将“两线合一”后确定的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医疗救助重点范围,充分发挥好医疗救助在精准脱贫工作中的扶持作用。 

四是积极争取民政项目建设。一是积极争取项目资金,规划建设汉族公墓及殡仪馆;二是积极争取新建老年人养护院,完成项目前期各项准备工作并组织开工;三是规划新建西吉县综合福利服务中心项目;四是积极争取新建一批2017年农村社区建设项目和农村老年饭桌项目。 

五是规范运行新划分城镇社区。加强组织协调,完成城镇社区重新调整划分后的机构申报、社区人员培训等工作,不断规范管理,确保城镇社区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稳步推进 “村改居”工作,不断创新城镇社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扎实开展“和谐社区”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导辐射作用,进一步营造和谐社区创建氛围。逐步改善社区办公、服务条件,大力发展社区社会化服务,拓展社区服务功能,提升社区服务水平。 

六是加强社会事务管理工作。做好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转化,按标准化要求进行路牌、村牌、门牌设置几边界年检工作,加强“三留守”关爱与保护,抓好养老机构和福利机构标准化建设及老龄工作,严格按照婚姻集中办理规范程和程序做好婚姻登记工作。      

七是全面落实优待抚恤政策。确保各类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优待经费及时足额发放,切实保障优抚对象生活水平与居民生活水平同步提高,认真做好义务兵家属优待工作。 

八是加强基层民政能力建设。按照健全机制、明确职责、规范管理、强化服务的要求,全力抓好民政系统干部职工队伍建设,努力实现基层民政工作有人干事、有钱做事、有场所办事、有手段成事、有规矩理事,做到管理方式法治化、管理内容标准化、管理服务规范化、管理手段信息化、管理运行制度化,全面提升民政综合服务管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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