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吉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2022年消费帮扶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来源:西吉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 发表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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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西吉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印发了《西吉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2022年消费帮扶工作实施方案》(西商发〔202238 号,以下简称《方案》)。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现就《方案》进行解读。

一、《方案》制定背景及过程

拓宽我县农副产品和冷凉蔬菜销售渠道,提高我县农副产品和冷凉蔬菜生产、加工企业标准化建设,加快我县农副产品外销宣传效果,培育  “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的“好产业”;打造“高质量、优品牌、强市场”的“好产品”;建立“政府+市场、线上+线下、前方+后方”双向发力的农产品销售“好渠道”,鼓励我县企业积极在省会城市建设农副产品外销窗口,通过线上线下等手段将我县特色优质农副产品和冷凉蔬菜推向全国各地,对巩固我县脱贫攻坚成果,增加农民收入,助力乡村振兴,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方案》,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审定,同意印发执行。

二、《方案》的目标

围绕西吉县肉牛、绿色食品、小秋杂粮等农副产品在一二线城市、省会城市建设西吉县农副产品展销馆5家或以上;在福州建设大型农副产品展销馆1家;扶持832平台的本县企业销售当地农副产品,按照销售额进行奖励性补贴。

三、《方案》的主要内容

《方案》共分为3个方面3条具体措施。

第一类“展销馆建设”,共1条。支持本县企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2022年新建及往年建成运营未补贴的一二线城市、省会城市“西吉农副产品展销馆”,对符合要求的给予一次性40万元补贴。个展销馆至少与我县10家以上消费帮扶企业签订供销合同、展销馆经营面积不低于100㎡,销售产品达到30种以上;经营产品中西吉县农副产品必须达到产品总数的90%以上,且符合同线同标同质要求,确保西吉县农产品市场价格稳定、有序;往年已享受补贴的展馆不再享受补贴,申报主体只能申报一个展馆。

第二类在福州建设大型农副产品展销馆,”共1条。本县企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在福州建设大型农副产品展销馆,对符合要求的给予一次性100万元补贴。展销馆至少与我县20家以上消费帮扶企业签订供销合同、展销馆经营面积不低于2500㎡,销售产品达到60种以上;经营产品中西吉县农副产品必须达到产品总数的70%以上,且符合同线同标同质要求,确保西吉县农产品市场价格稳定、有序;往年已享受补贴的展馆不再享受补贴,申报主体只能申报一个展馆。

第三类832平台销售补贴”,共1条。本县企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销售本县农副产品且入驻832平台的企业,按照销售额的5%进行奖励性补贴。  

四、进度安排

(一)准备阶段(20225-2022年6月)。

(二)实施阶段(20226-20228月)。

(三)验收、总结阶段(20229月底)。

、资金安排

资金来源于闽宁协作消费帮扶专项资金,共计350万元。

六、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西吉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

联系电话:0954-30166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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