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吉县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试点县)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来源:交通运输局 发表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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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件出台具体时间

2021年4月20日

二、制定依据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9]45号 ),《交通运输部 财政部关于组织开展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函[2020]686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和自治区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宁政办发[2020]38号)精神,制定我县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三、什么是“路长制”

“路长制”是在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为“路长”的统一领导下,深入推进道路隐患整治、完善交通设施、路域环境整治等全方位综合治理的制度。

四、“路长制”的目标要求是什么

以推动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协调持续发展为目标,按照“健全机构、明确责任、综合治理、严格考核”的要求,建立制度化、常态化的公路“路长制”工作机制,促进全县公路管养协调可持续发展,实现管养能力、路况水平、服务质量和群众满意度“四个提高”,营造“安、快、畅、美”的公路环境。

五、我县“路长制”的组织形式有哪些

按照 “一路一长、分段养护、条块结合、网格管理”的原则, 建立农村公路总、县、乡、村四级“路长制”网格化管理体系。总路长由政府县长担任,副总路长由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县级路长由县交通运输局局长担任、县级副路长由县交通运输局分管副局长担任,乡级路长由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担任,村级路长由村党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担任,县乡两级均成立路长制办公室,具体负责路长制工作日常事务。

六、“路长制”有什么样的管理流程

“路长制”实行巡查→处置→督查→通报管理流程。

巡查:县级路长办安排相关人员进行定期巡查,汛期、恶劣天气、重要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加大巡查频率,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或移交办理

处置: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以及县级路长办交办的事项,各级路长各负其责,根据职能职责进行及时有效的处置并做好记录。

督查:问题交办到责任单位后,县级路长办会同两办督查室适时开展督查。对处置不力的,责令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造成重大影响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通报:对问题处置和督查情况进行书面通报,并作为年度考核依据。

七、“路长制”责任分工和具体任务有哪些

总路长负责全县农村公路“路长制”的统筹、指导工作,不断健全农村公路“路长制”政策体系,完善资金保障制度。

副总路长负责落实总路长工作要求,对全县农村公路“路长制”进行指导、监督,不断完善支持政策,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加强对县、乡、村级路的监督考核。

县级路长负责督促落实县总路长、副总路长的工作要求,统筹全县农村公路养管、运营工作。

县级副路长负责全县农村公路养护计划,养护工程建设程序和质量管理,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县、乡级路长负责落实县级路长办公室工作部署,建立健全片区路长和公路站路长管理体系,安排部署本年度路长工作任务和指标,督查指导考核乡级路长和公路站路长的日常履职情况。

公路站路长负责管养区域公路的日常养护、路域环境整治,汛期水毁抢修、冬季防滑保畅工作,管理考核路段管养责任人员,对区域内乡村路长进行技术指导。

村级路长负责行政村管养道路的日常养护、路域环境整治、汛期水毁抢修、冬季防滑保畅工作,管理考核村道管养人员。

八、推进路长制的具体措施是什么

一是编报工作方案。按照 “路长制”实施方案要求,各乡镇要编制具体工作方案,配合做好辖区内农村公路路面保洁和扬尘治理等,上报县级路长办公室,确保实现全县公路“路长制”全覆盖。

二是形成工作合力。加强上下、横向沟通联系,形成相关部门协调机制,密切配合,强化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各部门要建立健全人员投入和资金投入相结合的工作保障机制,健全路长监管体系,切实推进“路长制”工作扎实开展。

三是抓好示范引领。各级路长要尽快行动,迅速安排部署,立即开展工作。以扬尘治理和路域环境整治为重点,全县精心打造2-3条示范路线,每个乡镇打造1-2条示范路线,以点带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通过“路长制”工作的不断强化,逐步实现公路管理规范化、科学化、常态化,打造畅通安全、美丽舒适、生态文明的交通环境。

四是资金保障有力。建立健全以公共财政分级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为辅的农村公路资金筹措机制,县财政要将日常养护经费按照标准配套资用于农村公路预防养护、修复养护和应急抢修等养护工程建设。

五是全面宣传发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互联网、新媒体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营造人人参与护路爱路的良好氛围,及时报道管理成效,介绍推广经验,提高“路长制”管理工作的社会参与度,努力创造良好工作环境。

六是严格督查考核。农村公路考核对象为县、乡、 村三级路长,考核实行“百分制”,分为优、良和一般三个等级,作为各级路长经费拨付和年终奖惩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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