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422010/2023-00046 发文时间 2023-11-06
发布机构 西吉县住建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西吉县2023年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宜居农房改造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西吉县2023年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宜居农房改造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西吉县财政涉农资金项目绩效评价要求,就我县2023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宜居农房改造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如下:

一、2023计划任务完成情况

2023年,自治区下达我县抗震宜居农房改造任务86户,我县完成抗震宜居农房改造108户。其中:加固改造21户,新建87户,兑付抗震宜居农房改造补助资金199.2万元。各乡镇对抗震宜居农房改造户纸质档案和电子信息按要求规范建立并录入。

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效益和涉农资金管理情况

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切实做好我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根据关于印发<宁夏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建发202140号)要求建立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严格落实“四个不摘”的总体要求,继续实施农村危房和抗震宜居农房改造,建立健全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实现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宜居农房改造即增即改、动态清零,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妥善解决了108户贫困家庭439人的住房困难问题。补助资金全部通过银行“一卡通”的形式拨付到农户账户。

     三、主要措施做法

(一)真落实动态监测机制,切实保障农村住房安全。健全完善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持续跟踪住房安全保障情况,落实日常巡查,重点排查主要住房存在墙体裂缝、地基沉陷等安全隐患。及时制定了《西吉县农村脱贫人口安全动态监测和农村低收入人口住房安全保障机制实施方案》(西建函202375号),建立各乡镇农村房屋安全动态监测机制各级责任主体人员及报警电话。要求各乡镇对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进行动态监测机制,持续跟踪住房安全保障情况,加强落实农户住房安全日常巡查,保障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对新排查主要住房出现裂缝、地基下沉等问题的,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纳入农村危房改造支持范围,采取危房改造、抗震宜居房、加固维修等多种形式,保障群众住房安全。

(二)强化监督检查,加快住房安全鉴定。根据全县现有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宜居农房改造农户比较零散的实际情况,我局统一协调组织鉴定机构,对全县各乡镇需改造的农户住房安全性进行统一鉴定,为改造农户纸质档案资料建立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规范资金管理,加强监督检查验收严格执行《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宜居农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农村危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和《关于调整农村危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分类和提高补助标准的通知》的要求,经区、县、乡(镇)、村验收合格的改造户,按政策给予改造补助,补助资金直接转入农户银行“一卡通”账户,对对象确定不准确、建房质量不达标的坚决不予验收,不予兑付补助资金,经整改验收合格后予以拨付补助资金县纪委监委、财政、审计等部门(单位)对补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监管。为加快危房改造工作进度,切实加大督查督促力度,从财政、民政、乡村振兴、住建等部门抽调人员成立危房改造验收统一验收改造进度、质量、认定对象、纸质档案等进行跟踪检查,确保如期完成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宜居农房改造即增即改、动态清零任务。

四、几点建议

(一)建议对扶贫、农牧、交通、水利、林业、电力等部门的涉农项目资金进行整合。在进行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宜居农房改造的同时对村道建设、种草养畜、人饮工程、庭院改造、村落环境绿化等项目捆绑实施,使项目户发展有支撑,致富有保障,进一步扩大“垃圾处理、卫生改厕、村道硬化、村庄绿化”等基础设施项目的受益面,着力打造基础设施完善,生活环境宜人的幸福村庄。

(二)建议加大对“十二五生态移民集中安置点住房及配套建设资金和惠农资金倾斜扶持力度,彻底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

(三)建议适当提高抗震宜居农房改造补助标准,提高改造农户建房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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